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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

看板Baseball標題Re: [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時間推噓 7 推:11 噓:4 →:19

以下全屬個人猜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目前上面規章是「單一球隊限簽2人」

要去回想當時制定FA的時空背景跟限制

應該是會有某些小資本球隊反對FA

認為如果有了FA

可能大球團就會無限開高薪挖人

是不是就可以一口氣簽4個5個自由球員?

這樣對小資本球隊很不方便,因此就想

「那就給個,球隊簽FA球員的限制阿~」

「給一個球隊最多簽2個FA球員的限制,就不會有大財團欺負小資本球隊的事情了」

大家想想就點頭把規則寫下去了


過程真的很像這樣拉

那個最多2人3人的限制就像限制大球團的招數而已

結果沒想到規則現在又滾動回來了


可笑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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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59.12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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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Xie11/20 08:37簡樸

※ 編輯: DoncicInPTT (110.50.159.129 臺灣), 11/20/2020 08:38:41

bee031611/20 08:404-5個隊伍的小型聯盟就在考慮小資本隊伍變農場XD拍電影喔

BenShiuan11/20 08:42現在還是只能簽2-3個阿

BenShiuan11/20 08:43不限母隊本來就合理,只是寫規章的人沒寫清楚

LAKobeBryant11/20 08:45沒有滾回來啊 只有原球隊

SABA011/20 08:45所以草創啊 現在都大企業有什麼好怕錢鬥的

bxxl11/20 08:46問題只有規則的文字品質不佳,其本意從來沒變過吧

mtyk1010011/20 08:56小資球團也賣了 不用管這些了

gamer11/20 08:58這種說法完全忘了三倍轉隊金的規定,一個行使FA的球員假使

gamer11/20 08:58月薪30萬,轉隊費就是1080萬,三名球員總共要付出3240萬,

gamer11/20 08:58中職那隻球團會做這種事?雖然後來這個規定修改成3選一,可

gamer11/20 08:58以用第一輪選秀簽加1.5倍轉隊費替代,但也顯見當初限制2人

gamer11/20 08:58的規定根本不合理。

GGininThe11/20 09:15為何沒人質疑統一方面沒詳讀原本規則?有的話還會讓3

GGininThe11/20 09:15個fa等於1個可能會失業?

jackwelch11/20 09:16年薪三倍跟保護球員名單不都抄韓國的

bxxl11/20 09:16三倍又沒人在用,都嘛等到元旦之後

bkebke11/20 09:17一開始就知原隊不算啊 最近吵才發現條文寫錯而以吧

jackwelch11/20 09:17當年可挖的FA限額抄日本的

lrh1811/20 09:17統一那個很明顯問過聯盟 聯盟就是規則阿 XD

BenShiuan11/20 09:18統一一開始是說2-3人

bkebke11/20 09:19其實日本的沒太大問題 不限制就是讓巨人獨走

bxxl11/20 09:19提FA的權利在球員吧,如果統一跟球員說你們總數超過2個會失業

bkebke11/20 09:20再來日本A級也才0.8倍,而且多了C級這個制度後

bxxl11/20 09:20這樣也很不合理,可能會被解讀成刻意阻擋球員FA

bkebke11/20 09:21的確也不少 沒特別強的先發或打一半的 FA

asidy11/20 09:41小資本賺轉隊費應該很爽啊

asidy11/20 09:52然後2010小資本的球隊可多了

asidy11/20 09:54正常推測是那時的領隊弄一個很難fa敷衍球迷

typewang11/20 09:55這是參考日職的,麻煩先看一下好嗎。美日都有相關規定就

typewang11/20 09:55是保護小資本球隊,不然一隊玩就好了,有什麼好看的

bkebke11/20 10:09而且日職又沒有墊底先選這制度

nicetree11/20 10:43滾動~朝令夕改又如何,一切聯盟說了算!

richshaker11/20 14:588人內2個就抄日職的 以前就討論過了 還在自己腦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