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板規
依照批踢踢站務公告之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限定要寄站內信或置底推文
明顯違反上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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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PTT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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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人生旅途都不同
別人的意義和價值觀 只是你的旅行指南
沒有旅行指南 不代表你失去欣賞美麗風景的能力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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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置底就可以
點,只需要規定令人反感的貼圖有人檢
舉且事證明確,譬如推文很多人都說不
行沒到達表特水準,那就水桶或刪文,
不需要規定像現在這樣要標年齡人種等
等,好好的版面搞得像在報明牌一樣,
光版面都不表特了
推
我是覺得註明人種 有一天會被媒體貼上
騎士標籤
到時候再去解釋也沒用
大家都是非洲人後代 填非洲不會錯
界門綱目科屬種,以後先填生物分類法
標人種,標國家都有爭議,我建議標經
緯度
為了一個人 好煩喔~
把板上風氣搞得每個人都像肉搜噁男
發文附年紀人種根本廢到笑 到底誰想到的
整個版面醜到哭
這個板變成這樣,我要慎重考慮下周
是否發帖子了
某版主什麼時候要下台
這版規也是不得已 看有無更好的辦法 要
怪應該去怪貼老人圖那位
矯枉過正 看看現在的標題 蠢的要死
貼老人圖的人的錯?他的美醜的觀念,不
過是惡搞還是真的。錯的根本是在下面留
言的你我他!大家好玩當有趣!
我看樓上機智過人 要不提出一個兩全其
美的辦法 不然我看你也只是爾爾
搞不好R大的審美觀就那樣 本質上跟當初
統神還國動之亂不太一樣吧
一直提議恢復X1條款就好了啊
那些不能只有我看到的推文 總有一天會膩
大家不愛看老人圖肥龍圖就噓到X1就好
某人就存心故意來亂的啊,故意貼那什麼
老人圖肥圖龍圖,我到是支持板主
這種人就活該欠桶,板主做法可以調整
但那種把表特八卦玩的人真的可以滾出去
哇,我不喜歡他的言論所以支持他不能
說話,不說還以為西台灣
笑死人了這裡是表特,在表特故意貼那種圖
不是來亂是啥? 少在那邊假仁義道德噁心
不要跟我講這種肥圖叫做表特你敢講我不敢
聽
笑死 不會看到id就跳過膩 R大每天勤
奮不懈連發3篇 很讚啊 反倒是這新
板規搞得整個版面有夠醜
噓超過X1 就刪文,累積三篇就水桶60天。
不再要再搞甚麼標題新規定
笑死人哪個板沒有板龜?你怎不到每個板
故意亂板被水桶再嗆人看到我ID自己跳過?
嘻嘻 慢慢去笑死 現實就是多數版眾
寧願不要新板規
所以我說板主做法可以調整,但存心來亂的
活該水桶,做法很多種,沒有一定要怎樣
其實再多創一個大尺碼肉特版就解決
問題了
圖片一攤開 有肉沒肉很明顯 既沒歧
視 還順便分類
放年齡人種的標題真滴醜也沒什麼用
更沒人在意
不然限制每人一天一篇也可以啊,想
出這種破規定的人我真的很想知道他
腦子是不是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而且以前那樣有很大的問題嗎?我覺
得根本還好
看到再左轉就好了
我也覺得看到再左轉就好,大驚小怪什
麼
因噎廢食就是在講這條新版規啦
也是啦 的確就是左轉而已
該陶片流放了
R大搞不好看著推文顆顆笑
有沒有人要去罷免版主
奇怪板規
來亂的一定少數直接桶就好,改啥版規?
看到左轉就好 沒被x1就認了 何必硬要管
管這些就是沒什麼真的有用的方法啦
這就跟之前意淫推文管這麼嚴 管的完嗎 呵
下面都還一個78 可是沒怎樣的 你怎閃避
某人就是亂板看不出來?
我覺得就PO的分類多幾個高矮胖瘦,選
選錯分類就一律刪除, 應該就差不多了
每個PO文分類都是[正妹] = =但我有時
都被電到
欸不是 貼統神的時候 護航的人一堆欸
笑死
目前數字看得有點阿雜
標題註明真的爛到笑 你哪天被PO上網路
還被標個人資訊看你爽不爽
標題都寫年齡、種族,說實在的挺噁心的
…
為了幾個少數特例把這版搞成這樣也不簡
單
不會管版就不要管 還是只是想當版皇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尋找學習影片的版
以X多少就刪文 水桶 退文的標準還簡單的
多 黑歷史多的不少軟體也能拉黑 都比較好
其實加個非主流的標籤就好
審美跟你不同就要桶你以為是西臺灣?
為啥要有數字啊 是法規規定的嗎
去看ReiKuromiya的肥老文 就知道為什麼
不要怪板主 她也是逼不得已
亂板的就勇敢桶下去啊 還為牠修改板規?
爆
[爆卦] 中介法第26條草案第二十六條: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採取適當技術措施及組織規劃,確保其立即且優先處 理認證舉報者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通知。 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間團體,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認證舉報者認可: 一、具有偵測、辨識及舉報違法內容 之專業能力。爆
Re: [新聞] 苗博雅要公務員唸PTT推文 黃珊珊稱無法議會質詢,政務官是主要質詢對象, 事務官是來協助政務官,讓議員了解市政內容的。 既然議員已經手上有全部PO文內容, 當事人是否親自念出,質詢人家的老婆女友有必要嗎? 就算人家有小三也跟市政無關。爆
[討論] 板主心證?根據¢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十五條如下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爆
Re: [問卦] 為何公佈布萊恩的FB算是違反個資呢?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99
[問卦] 中央認證"舉報者" 大家心目中有人選嗎?看到中介法第二十六條,太震撼了! 符合下列要件之民間團體,得向 主管機關申請 認證舉報者認可: 一、具有偵測、辨識及舉報違法內容之專業能力。22
[心情] 為什麼要同意逾期參選文哇 還有這招 用沒有分類來刪文 欸 你可以去看看站規中對於使用者規定賦予使用者對於看板管理的建議的規定嗎?7
Re: [問卦] 沒人幫忙宣傳數位中介服務法??第四十六條 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分析及評估系統性風險。2
Re: [參選] jimshih兩邊都有問題 一 站規允許使用者直接於板面提出任何有關板務的問題 這是使用者的權益 二1
[板務] 板規5-3?看到前面公告totenkopf001的懲處內容覺得怪怪der 就直接上站規 根據¢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條如下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