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可以跟女友收房租嗎?
我是自己買房的女生, 男方搬來與我同住半年
在剛同居時我們也討論過類似的事情
最後結論是,請不要跟另一半收這個錢,最多收水電費
原因是這樣的,我可以跟原po說一下同居前後的差異
條件:雙方原本在雙北都有不用錢的住宿,買房子是女方獨立生活+預備之後結婚
房子名子女方單人,房貸裝潢家具女方全出
買房後男方希望一起住,同意每個月給女方2k (水電瓦斯補貼)
同居前花費 (都不用給家裡錢+水電費)
男方:每個月8k-12k
女方:每個月15k
同居後花費
男方:每個月12k + 2k(給女方)
女方:每個月房貸 + 10k - 2k
花費變化原因為
同居後男方每個月都煮飯15天以上,包含女方隔日的午餐
(菜錢兩個人都會買,比例大概男6:女4)
以及同居後雙方假日有時懶得出門可以膩在家裡,大幅減少很多花費
我們平日出門花費基本上是互請,只有大筆的我會要求分擔(例如每月好市多)
同居前我的想法跟你很像,會覺得如果他想要住這樣的房子
理應要付多少房租,給我1/3不為過八
卻忽略了,男友本來就不需要跟我同住,他根本不用花這個錢
而且請記得,房子本來是你的名字@@
婚前買房婚後不一定會變成共同財產,對方超沒保障的
你可能會覺得很便宜對方之類的,例如裝潢傢俱鍋碗瓢盆跟耗用品都是你買的
我一開始也這樣覺得,後來想想覺得是當時大額支出後太痛了想要對方補貼
(如果是這樣建議直接跟對方開口說想求援,不要用幫忙付房貸的說法)
過半年我存款穩定之後,跟對方一起生活發現
其實無形之中對方也一同付出很多共同支出及成本
這是當初沒想過的,會很感謝生活中有對方陪伴
不過最終我覺得原po會過這麼辛苦的原因,是因為你買的房子超過你的能力了!
(我每月支出房貸約薪水1/3-1/4)
可能要請原po想一想,當初買房子是誰的主意?誰的夢想?規劃是誰處理的?
如果當初買房另一半都沒意見,說不定他根本不需要呀(很多人可以一輩子租房)
也可能他根本不愛這個房子,在還沒確定結婚前(財產共有)
房貸怎麼能算在他頭上呢? 因為說到底,當初是你自己要買這個房子的....
但現在看來原po真的有經濟壓力,建議可以直接跟另一半求援拉~對方會比較開心
不用要房貸補貼這個真的會讓人生氣
或是簽一張本票給對方,約定每個月先給你錢,如果沒結婚分手你再慢慢把錢還他
結婚就名字改登記兩人本票撕掉
一點淺見,希望原po能參考一下
※ 引述《ccu1002 (蘑菇綿綿蓁)》之銘言:
: 代po
: 小弟是個33歲的男生
: 目前跟女友交往差不多半年了
: 最近討論到女友想住我家同居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
: 房子是一年前自己貸款買的套房(快20坪左右)
: 小弟的月薪大概9W左右 但房貸背得很辛苦(房貸加管理費一個月將近5W)
: 所以如果女友來跟我同居跟她要房租會很奇怪嗎?(可能一個月8千到1萬之類的)
: 小弟有點不敢開口…她目前也是租屋 房租好像一個月一萬五左右
: 補充一下 有很多人提到房子沒持有是不是幫忙繳房貸
: 我的想法是這戶房子如果租的話也是要將近三萬 就想像成我們一起合租女友付一萬我付兩萬這樣 應該make sens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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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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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原原po的女友本來是有租金支出的,搬去跟男友一起
住租金減少、地段屋況更好、通勤時間減少,跟你的狀況
不完全一樣
要看當初談同居時誰開口的 如果是兩個人都想的話,就不能這樣想吧 對方就算原本要租房子,那也是他的自由,一個人住比較爽呀XDD 我的話原本男方住林口,搬來台北市
我也贊同只收水電雜費不收房租,但原文是女友提要搬
來的
原po的案例是不管女友有沒有要搬過去 那些錢不是他原本都要付的? 我認真覺得真的是因為現在的支出>他能負擔的 他才會這樣想耶
你們情況根本不同
女生都會覺得都要付錢了我自己住比較自在,那男方付一
樣的錢卻要跟人分享一半的空間以及失去自己一個人住
的爽度,有沒有將心比心思考而已,如果是男方也想對
方過來一起住,他應該不會發這篇文章,推測男方並沒
有這麼想同居但也沒到完全不能接受,我覺得要嘛不要同
居,答應同居就頂多收個雜費,但這種情況男方想收租
金彌補失去獨居爽度的想法也不能說他不對
我知道大家會因為我家男友本來有住處而說狀況不同 但當初同居是男友希望的(他跟我住比較爽),但我還是主張不收費 就是希望原po一定要轉念,一起住就是共同扶持 如果當初原po對於跟女友同住也是開心的,就不要有這種想法 我的話應該是連婚後如果房子名字沒有改兩人,費用也會自己付完
「要付錢我寧願自己住」跟「不收錢我寧願自己住」,差
別只是換個性別而已,兩種想法都有點自私但都沒錯
你這樣好像在養老公
你看男人同居後過得更差,他腦子壞了,妳不愛他
這樣很好 從其他地方弄他錢 才不會到時房子也要掛個名
X
既然如此,有沒有考慮直接結婚, 如此一來,除了彼此有婚姻關係外, 還可以正大光明的要求分攤房貸! 應該是一石二鳥的好方法! 還是說雙方目前的感情與相處,1
跟女友收租很怪 雖然你說什麼合租概念,但是最後房子還是你的阿 如果你介意讓她住,那就不要讓來還收租 如果你不介意,但是又想看能不能多少補貼 那就不要收太多3~5000,意思意思當做水電網路,看看對方能不能接受1
我覺得原po自己也想答應住一起 所以沒你說的這個問題 : 還有就是很多人講的"感覺"問題 感覺人人都有 出去吃飯要AA : 我感覺不好 出去吃飯不AA 我感覺不好 終歸一句話 人與人相處 : 不就是"互相"兩個字嗎 原PO上來發文問八千 一萬的還怕被罵3
廢耶 哪像我 我就爛 本熊現在住日本 自從女朋友讓我去跟他同居開始1
阿不就是女生自己想搬去同居 如果男生現在房子是租的 那一起付租金也是剛好而已啊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1
你這篇有點攔胡人家的po了XD 不過同是灣區的回你: 是我會選擇你們的現狀,周末去就好。 問要不要同居是你男友自己提的 提收租的也是他13
疫情期間 即便只是到樓下倒個垃圾 你會不會戴口罩出門 上班之前 你媽跟你說今天可能會下雨 你會不會帶雨傘出門 那你會不會嗆你媽說 為什麼要先腦補今天一定會下雨 先入為主有比較好 媽你怎麼會是那種咖 到底什麼叫預防 這道理你懂不懂5
你必須叫你的女友每個月給你至少1萬台幣, 你的女友就是典型的有公主病的台女,這種台女只會一直叫你給她利益, 但是她不會給你利益, 你要去想性別對調的情況,如果今天換成是你要去住台女的房子, 台女一定會叫你付水電費和租金,所以既然是台女住你的房子,10
原文吃光光 這個標題讓我想到身邊一個大學朋友血淋淋的真實案例 這個大學朋友我們就先叫他為A吧 A的女朋友我們就叫做B吧 A是新竹人 因為在台北工作 這個工作對他而言也應該不會換了 所以自己買了一間在工作地點附近的兩房一廳的房子 自己繳房貸1
手機回文 男女版真的是男女金錢版 跟錢有關的都很熱門 跟錢無關的推文也都是$$$$$$ 基本上這件事情就是兩個層面啦 現實和感情 分開來都還好說 混在一起就吵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