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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生孩後「3年沒恩愛」夫偷吃小10歲妹子 

看板Boy-Girl標題Re: [新聞] 生孩後「3年沒恩愛」夫偷吃小10歲妹子 作者
seaso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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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很多時候外遇就輸了啊,
: 對方只要死咬他外遇他就很難反擊,
: 別人也只會把焦點放在他外遇的事情上,
: 無性生活什麼的自然會被淡化。
: 你表姪至少立場站得住腳,
: 對身邊的人還能訴苦,法律上我不知道,
: 能說自己尻槍被用拉姆看垃圾的眼神看,
: 離婚裝悲情說不定還能騙到一隻雷姆。

輸了啥
關心點法律

在某個努力把百姓頭頂
弄到發綠的政黨努力下
真當外遇公道價30萬喊假的嗎?

外遇還是對分財產
沒有刑事處罰

當初過的時候一堆拍手叫好
說愛情是私人關係
不能用刑法

公道價判個30萬完再離婚
那30萬還要對半分
離婚對財產的損失只有15萬
男的如果婚前公證財產
連對半分都不用

不被愛的才是外人
啾咪 ヾ( ̄▽ ̄)Bye~Bye~

當初外遇除罪化
女的只想到戴綠帽還想分財產
沒想到還會附帶男的外遇
無痛換老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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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ason2011 (118.170.120.188 臺灣), 12/04/2021 23:15:51

smallgigi12/04 23:31 ヾ( ̄▽ ̄)Bye~Bye~

babyMclaren12/04 23:53應該比照當兵,男女不一樣

babyMclaren12/04 23:53志願役女生突然就沒義務役女生的問題了

babyMclaren12/04 23:54這就是修法沒考量到天生男女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