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桃園女開車上人行道 撞斷4歲童左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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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nvy951 (忌妒951)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桃園女開車上人行道 撞斷4歲童左大腿
時間: Mon Nov 1 20:51:30 2021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
2.記者署名:2021-11-01 12:33 聯合報 / 記者楊湛華/桃園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女開車上人行道 撞斷玩耍4歲童左大腿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一名女子日前駕車前往黃昏市場補貨,為方便補貨,將轎車開上人行道,沒看到視線死角中在嬉戲的4歲男童,將他撞倒在地,造成他左大腿閉鎖性骨折。檢方考量她雖違規行駛人行道又撞傷人,但犯後自首且立即報案讓男童及時送醫,將她依過失傷害罪向法院聲請簡易處刑。
檢方調查,倪姓女子(50)歲去年12月13日下午駕車至龜山區復興一路上黃昏市場,為了方便補貨,從外線道右轉將轎車開上人行道,過程中並沒有注意到一名4歲男童正在人行道上玩耍,煞車不及將他撞倒在地,造成他左側股骨幹閉鎖性骨折,嚇得趕緊報案求助,所幸及時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
檢方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本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且人行道上依規定不得停車,但倪女卻疏於注意,貿然右轉駛上人行道,撞傷男童,確有過失,犯刑法過失傷害罪。
檢方也指出,倪女違規開上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考量她犯後立即報案,符合自首要件可減刑,偵結後依過失傷害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均不得臨時停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858028
6. 備註:
不得不酸
每天中壢通勤 在環中東路、中央東路都可以看到機車跟嬰兒車在尬
大人載學生,一代教一代很溫馨。
建議桃園的人行道應該要限速,不然騎太快很危險
人行道也該畫汽車停車格收費,人請繞柏油路,反正停一下不會怎樣
能防止機車上人行道的方法: 機車違停在人行道上,這樣就騎不過了:D
完美示範: 中壢區中華路一段 7-11 每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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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的確要限速,人行道停車格收費最好支援行動支付
行人肇事+1
垃圾老台女
駕照雞腿換的
輪數正確,行人不長眼,結案
四輪大大肇事,備註酸四輪一點點,牽拖機車倒是很行
環中市場那超亂
環中那邊沒救了
中壢有交通規則可言?
來幾顆炸彈整個桃園直接重來才有救啦
四輪沒事兩輪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