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學者轉任司法官 考試院修正指定24種主要
學者轉任司法官 考試院修正指定24種主要法律科目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755589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8/01/4755589_1_1.jpg
2024/08/01 13:4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為使已具有資格之學者轉任法官和檢察官,考試院院會今(1)日通過,依「法官法」規定,指定主要法律科目為公司法等24科目,增列「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及「營業秘密法」2科目等,以符合用人機關的實際需求,並自明(114)年1月1日施行。
考試院說明,修正主要是使應具備的「主要法律科目」講授課程或專門著作,能與新修正的「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的「主要法律科目」規範一致。
考試院說明,法官法第5條及第87條明定,法官及檢察官應具備的各項任用資格,對於已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學者,定有講授主要法律科目、或著有主要法律科目專門著作之規定;而主要法律科目之內容,除了該法所定憲法等11科目外,尚包括其他經考試院指定為主要法律科目者,考試院原本參照101年訂定發布之「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第2條附表(應考資格表)有關主要法律科目之內容,指定公司法等22科目為主要法律科目。
考試院表示,由於該辦法之應考資格表主要法律科目已於今年5月16日修正發布,增列「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及「營業秘密法」2科目,並將「海商法」修正為「海商法與海洋法」、「租稅法」修正為「財稅法」、「勞工法或勞動法」修正為「勞動社會法」,考試院因此依法官法指定之主要法律科目,也隨同參照修正,以符合用人機關實際需求,並與該辦法修正之施行日期一致。
考試院表示,新修正指定之主要法律科目為:公司法、海商法與海洋法、票據法、保險法、非訟事件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家事事件法、證據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財稅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勞動社會法、國際公法、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等24科目,有志申請轉任法官、檢察官之學者可留意相關資訊。
--
「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
黃國昌可以試試看
83
[情報] 110年司法人員等5項考試於110年8月14日起[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110年司法人員等5項考試於110年8月14日起舉行 考試院院會今(22)日通過,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0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33
[閒聊] 司法人員特考等考試日期和需用名額[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勿濫用此選項挑釁、引戰,或漫無 邊際用此選項發文。 謝謝。看到新聞就貼上來。 司法人員特考等5項考試日期和需用名額今出爐 2023/04/13 15:348
[請益] 律師報考資格大家好~ 我並非法律系出身,但過往在大學跟研究所有修一些法律課程 最近在研究律師報考資格的部分, 報考資格需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 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 法條長這樣 消費者保護官任用及職掌辦法第2條 消費者保護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遴用之: 一、經消費者保護官考試及格,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 二、具有法官、檢察官、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司法事務官任用資格
2
[情報] 外交特考減考1科 四等考試減考英文改提[情報] 外交特考減考1科 四等考試減考英文改提供英檢成績 2024/02/22 18:21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今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 政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及第3條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修正案,今年起該考試各等別應試 科目數,均減列1科,並調整部分應試科目內涵、成績計算與四等考試應考資格規定,其X
[問卦] 律師是不是什麼都會一點?律師要考很多科目: 綜合法學(一)(含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 )、綜合法學(二)(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法 學英文);第二試為申論題,應試科目包括:公法(憲法與行政法)、民事法(含民法、 民事訴訟法)、刑事法(含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含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 [情報] 身障特考 明年起普通科目只考1科 【原文轉自: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 2024/3/28 下午 06:04:09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從民國114年起 ,這項考試三等、四等考試的普通科目都僅列考1科,三等考試專業科目則減考1科,以減 輕應考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