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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107三等消防洩題案 撤銷資格擇期重考

看板Examination標題[情報] 107三等消防洩題案 撤銷資格擇期重考作者
abimao
(bi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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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考試錄取、及格資格、註銷及格證書,並撤銷任用資格。又參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其任職期間的職務行為,不失其效力;已依規定支付的俸給及其他給付,不予追還。但任用年資、考績、核敘、休假、公保、退休等,未來再任公職時,將不予採認。

二、撤銷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的不錄取處分。

三、擇期重新舉行考試:

(一)考試對象:限於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被撤銷及格資格者,以及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

(二)應試科目:涉及洩題的「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火災學與消防化學」及「消防安全設備」等4科專業科目。

(三)成績計算:以重新考試的4科專業科目成績,與未涉及洩題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科目及2科普通科目原始成績,併計總成績,並依需用名額擇優錄取。經重新考試錄取者,重新辦理分配訓練作業。

連結: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39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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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aper05/14 13:18刺激了 107年考生

samkivn96305/14 13:54兩次機會

happy122405/14 16:49為什麼作弊的還能再重考一次啊?

kejdavid05/14 17:05震撼

darkkai05/14 17:06哇靠,這樣還不汰除唷?是有什麼內幕嗎??

kejdavid05/14 17:12不錯啊 考選部展現魄力了

kejdavid05/14 17:16欣賞考選部有gut

kejdavid05/14 17:22這種事情不能發生第三次了

yusingfong05/14 17:48雖然拖有點久,不過至少有勇氣處理

ptttpt05/14 19:06不是永久失去資格嗎

shomin556605/14 20:11這種咖重考就是炮灰

im3151905/14 21:47這是考試院院會決定的 考選部只是陳報給他們做決定

fsacol25179005/14 22:13請永久失去考試資格,當他們決定作弊時,早已失去公

fsacol25179005/14 22:13務人員資格,校訓誠?哈哈哈好笑

tmwckebbhf05/14 22:24擇優錄取,那如果太多人平均50都不到,低於50的也會

tmwckebbhf05/14 22:24錄取嗎?

maxtsai051105/14 22:25課是一定要上難道認真唸書的人不小心上到那堂課他就

maxtsai051105/14 22:25該死嗎,所以重考比喪失資格好吧

kejdavid05/14 22:28叫上榜者情何以堪

candysagaboy05/14 22:56作弊還可以重考阿 笑破大家的內褲了

kit27905/14 23:46作弊還可以重考喔 噁心

pk094305/15 07:26若考上,前面作弊的紀錄也會在人事資料永久保存。

shomin556605/15 07:54其他考試的規定也差不多喔

megaminoire05/15 13:17作弊還可考2次厲害了

ccddxxsszzaa05/15 13:33沒有違反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嗎?

sa12e305/15 19:05這代表浪費公帑及當時其他考生的金錢及精力、時間,其他

sa12e305/15 19:05考生可以國賠嗎?

sa12e305/15 19:06作弊考第二次應該是保障真實力考上的人?但相對的上述浪

sa12e305/15 19:06費相關問題還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