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地方自治第81、82條問題
想請問各位前輩關於申論題
如果題目試問:「直轄市長」罷免通過後的後續處理並以地制法的補選、派員代理等法條說明。
那在構思「補選」這部分的架構時應該是要81、82都寫出來然後81條稍微帶過,還是只寫82條就好呢?
因為就題目來說,民選首長的補選只有出現在82條裡面....可是只寫82會不會太少?
先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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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時間允許的話,就把題旨相關法條全引用出來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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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補選就是回歸到選罷法的選舉規定,但地方自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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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以地制法為主軸把地制法的規定點出來就應該可以了
謝謝建議~~因為老師出練習題是以地制法下去寫所以我一時沒想到選罷法
推
想請問什麼考科會有可能考到81.82?立法程序?感覺不像
地方自治概要(民政)
※ 編輯: w566566 (110.28.224.247 臺灣), 06/25/2020 19:45:0314
[請益] 關於申論題相信考過國考的都知道 申論題最重要的是審題 如果寫出來的東西跟題目問的完全沾不上邊 就算你寫滿好幾頁還是0分 寫申論最重要的就是 寫出題目要問的關鍵字 其他無關緊要的廢話可以不必多寫 那問題來了 既然只要寫出題目要問的 那就是寫出基本架構.綱領跟主要內容11
Re: [討論] 新竹選一個還沒上任就要關的市長幹嘛因為民進党一直污衊高虹安有違法 這種造謠抹黑的手段讓新竹人感到厭惡 所以新竹人投高虹安教訓民進党 就算最後高虹安真的違法被起訴判刑 那也是民進党害得9
[討論] 如果拖過兩年才入監是不是就不用補選?!地方制度法 第 82 條 直轄市長停職者,由副市長代理,副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行政院派員代理。縣(市 )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副縣(市)長出缺或不能代理者,由內政部報請行政 院派員代理。鄉(鎮、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置有副市長者,由副市長代理5
[心得] 109普考一般民政上榜心得代PO 國文:64 法學知識與英文:70 行政學概要:74 行政法概要:823
[抱怨] 地方制度法一審有罪只停職 (78條) 二審定讞才解職 (79條) 剩餘任期不滿兩年不補選 (82條) 可以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謠言了嗎2
[心得]111地特四民政半自讀四個月上榜心得一、背景 小弟是國立大學政治系畢業的,但是請各位不用擔心,其實我在大學四年中學到對考試有 幫助的內容並不多(讀書都是為了學分,就算有考過也完全忘記了),對於寫申論題的掌 握度比較高,所以其實準備國家考試時,跟大家讀書的起始點差不多,頂多就是考試的時 候完全沒有練申論(計時、試寫等等),非常討厭讀書,為了能迅速考上國考,因此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