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配合國家雙語政策之邱顯智律師的意見
這個週末,有位朋友傳來一份考選部的公文,詢問我的意見。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議後續修正考試規則事宜,請查照。」
也就是說,考選部規劃,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要先通過英語文檢定,才能報名考試。
於是,不是公文受文者的我,也趕在3月22日(就是今天)考選部來立法院的機會,提出我的意見:
我反對為英語而英語。因為這樣的作法不僅不當,還很可能違憲。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750號和第682號解釋,都清楚地表示,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權,除保障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權利外,亦包含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權利。對於參加考試資格或考試方法之規定,性質上如屬應考試權及工作權之限制,自應符合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憲法原則。
「雙語國家政策」是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正當理由嗎?當然不是。
我們首先該問的是: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工作,是不是和英文能力有關,甚至以「英文達到一定程度」為必要條件?
如果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和英文沒有關聯(甚至可能執業十幾年都沒用到英文),那麼強力要求人家英文聽讀甚至說寫到一定程度以上,完全就違反了比例原則裡面的適當性原則。
當然,這個政策的問題面向還很多。包括為什麼非得事先通過英語文檢定(而不是國考時一併考英文)、要哪一個檢定,以及應語文檢定和學歷功能重疊(還是專科大學英文都是假的,應該撤銷學位?)。
可惜質詢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我只來得及和考選部長分享一個消息:
傳訊息給我的人剛好是位律師,除了未來可能要增加的英語文檢定以外,應該完全符合不動產經紀人和地政士的應考資格。
他表示,如果因為沒有通過英語文檢定,一報名就被刷掉,只好為了考試權和工作權,打一場憲法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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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英文會成為主流,台灣價值黨核心價值就是去中化
,[中]文、[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法律、[中]藥等等肯
定要慢慢去掉的,但也不可能用沒幾個人用的語言當官方語言
對吧例如台羅文,2024應該也是喇,所以你打憲法訴訟也沒屁
用,不看看釋憲權在誰手上
考生是應該多增進英文程度而不是搞這些有的沒的0.0..
人家問專業和英文的關係,樓上你答這三小
我倒覺得一般行政用到英文機率還比較高
就跟社工師要考英文,兩者關聯性?
可能想刷掉一些求學時不認真的人吧
結果英文厲害 卻沒專業的考上?
雙語不代表 另一個語言是 英文吧
某黨的政客不是一堆英文超爛嗎?還有人拿英文爛當作
不會棄保潛逃的理由呢。
如果這些專門職業工作上會用到英文,難道不行讓從業者自
己去進修英文就好了嘛?增加為考試科目並非必要
英文真的非必要,而且執業若少用,也會快速忘光
推動全國皇名化錯了嗎 問問你自己的台灣價值在哪好嗎
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英文普及自然各專業都會需要了,
而一直強調不需要就無法普及..就一直被圈為華人很煩不
是嗎
要英文厲害可以規定錄取後要修滿一定學分並通過英文檢定
啊
簡單說 不是外事相關工作,考英文可以但佔比毋須高,設
成門檻根本就來亂的
這雙語政策,在今年郵局考試已經被硬加進去了,同事們也
認為亂搞,近年越來越多外文系考進來,然後一天到晚做
錯,原來郵政法規讀的一塌糊塗
更甭提城鄉、貧富差距造成的外語起跑點不同,未來要翻
身更難
拿律、會這兩個專技人員來講更明顯,需要涉外通曉英語
的案件/財報,業主自然會找大所或具它國執業資格的事務
所,但多數中小企根本不會有這種需求,而有提供這樣服
務的,自然可以收取超額報酬。政府硬推雙語政策,除了「
降低階層流動」、「窮人難以翻身」不懂對現行公職/專技/
業主有什麼助益。
跟你說了是政治因素,某黨核心價值是去中化下肯定要找替代
語言,就像以前去日本化,誰care你專不專業
語言一直都是統治階層的統治工具
國考可不是篩選有能之士而是篩選掌權者喜歡的人,就像學校
不是要教出好學生,而是要教出掌權者想要的特定意識型態學
生,看看課綱就懂了
還有人看不懂嗎?黃的主旨就是你為了政策去限制工作權違憲
不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而是要求肉雞生蛋要跟蛋雞效率一樣
雙語?我看台語還比較用的到吧,「假掰」的政策!
教改人員跟設計考試的人集體中風 國家教育就好一半了
1f,是去中國化好嗎?到底怎麼理解的…
考試法第17條 done .
更正 專技人員考試法第10條
樓上沒有打到重點啊10條是法源依據 但是 人家打的是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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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移民二等及三等預計111年起檢附英檢證明鑒於英語能力為移民行政人員執行職務需要之基本工作 語言,為應業務需要,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7 條規定, 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並比照公務人員特種考 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所採認之英語檢定測驗種類計 8 種,按等別規範應考人應具備之英語能力檢定等級,爰5
Fw: [情報] 未來專技考試應考資格擬列英語檢定作者: conk (conk) 看板: Accounting 標題: [情報] 未來專技考試應考資格擬列英語檢定 時間: Fri Mar 12 17:35:55 2021 <小道消息> 考選部配合國家雙語政策,-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配合需 用機關提出需求,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於三等考試增設「泰文組」、「越南文 組」及「印尼文組」;調整應試科目「外國文」申論式試題及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及「 外國文」、「英文」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之門檻。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表示,考試院掌理文官制度,必須隨時配合國家發展的方向,積極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