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
勞基法第49條規定,雇主原則上不得要求女性勞工於晚間10點至翌晨6點之間工作,違者可罰2萬到100萬元。有雇主因為違反規定被裁罰,因而聲請釋憲。大法官20日為此做成第807號解釋,宣告該條規定「違憲」,即日失效。
大法官指出,該法限制女性夜間工作權,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即日起失效。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將於稍後說明解釋內容。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45019
釋字807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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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這才是平等
真平等,推
2021了才在違憲 真是平權大國
SWJ:________
sjw
爽 終於平等了
真。平等!
男森:不是我們提的唷...
早該修掉了,嚴重違反性別平等的惡法
尤其對男性的權益影響很大,現在才修也太晚了
國內很多制度都還是跟性平有距離,請多借鏡北歐好嗎
水!
原來有這種奇怪的法條哦
法緒、行政法考題get
脫節好久終於要修了
平等了喔
這條本來就沒人鳥 加油站超商一堆女生上大夜
我家附近超商小夜大夜都是女生
第一次聽到+1 附近7-11也是女店員原來違法嗎
To:18、20樓板友~其實原勞基法第49條第1項有兩款但書
。除了妊娠或哺乳期間絕對禁止外,倘符合或優於2款但書
規定者,女生也是可以於22時至翌日6時這期間工作的。
只是這種原則禁止的立法,如果雇主想省事,不願麻煩或多
支出勞費者,同時也限制了部分女生想上大夜班的空間。(
有聽聞因為小7不給女店員上大夜班而離職的實例)
大夜比較爽,男生專屬福利
再來就剩當兵了,真正的男女平等何時才會到來
讚
女生想排大夜多賺點不行嗎?
當兵都只剩4個月軍事訓練了,沒理由再用身體構造不同這爛
理由來擋了。
生理條件不同這件事在替代役出現時就已經不存在了
身邊一堆男生在體檢前故意吃胖和瘦身
看在很多男生眼裡就很不公平了
明明也沒什麼疾病
卻可以單靠受傷吃肥免役
*瘦身
這不是對女性工作權的影響嗎 怎麼會是對男性影響太大
真·平等
大法官被女權出征爆了
平等原則本就是:禁止沒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 也就是說
若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是不違背平等原則的 懷孕女性不
值大夜班是ok的 但好手好腳的女性若想值也無法本就違反
平等原則
這條一開始看到也覺得很不合理
結果這種東西要被罰才能釋憲 嘖嘖
哇哇嗚嗚
本來就違憲,莫名其妙的規定
當兵為何只有男生是義務...女生卻不用?
但是女生想考志願役又可以?
莫名其妙的限制
看樣子兵役那一號釋字也快改變見解囉
感謝42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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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 807號解釋效應...女性無故不得拒絕夜間作者: hiyato994 (卡斯帕爾Dynamit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807號解釋效應...女性無故不得拒絕夜間 時間: Fri Aug 20 22:49:20 2021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吳政峰、陳佳妤9
Re: [新聞]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大法官在這篇解釋文說"就女性夜行人身安全之疑慮,國家原即有義務積極採取各種 可能之安全保護措施以為因應,甚至包括立法課予有意使女性勞工於夜間工作之雇主 必要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之義務,以落實夜間工作之婦女人身安全之保障, 而非採取禁止女性夜間工作之方法。" 所以之後應該會有相關立法規範女性夜間工作的安全3
[性平]勞基法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大法官:違憲(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勞動基準法第49條 第1項規定,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意旨,應自本 解釋公布日起失其效力。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到翌晨6時的時間內工作,但雇 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