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海外所得成本認定
搜了一下沒有關鍵字 如果有討論過的舊文還請指教鞭小力一點
我有一些成本非常低(<10%)的美股在IB
根據這個網頁
1.不動產按實際成交價格之12%,計算所得額。
2.有價證券按實際成交價格之20%,計算所得額。
正經的券商應該都會有成本/和售出的紀錄 即使是美商配股也是
那像我成本比較低的可以『合法』的利用這條規則不付上成本 讓他用成交價的20%算
所得額嗎? 有沒有大大有實務經驗可以分享?
國稅局拉的到複委託的資料 所以應該無法使用 但海外券商就沒看到有相關討論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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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要大聲講,自己知道怎麼做就好
獲利額度有超過750萬嗎?
有 超過了
急著出場 不能分批賣嗎
你願意把錢匯回來有申報
政府就很高興了
其他的自己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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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是要買房
才要一次回來
你就算是超過750萬 分2年回來 基本上就是不用課稅
這算是非常好用的法規
如果分批申報 其實很難會被課到稅也能提供確實證據
科技股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誰都不知道明天會發生什
麼事情 分批賣要拉到一年 變數太多 如果一次賣分批匯
到時如果要我提各年的賣出紀錄豈不麻煩?所以才想知道
這條484像我想的那樣用(樓上的大大們已經點出來了 )
我查到的解讀也是跟原PO想的一樣
不過之前有板友提過用了這條 國稅局比較容易查得嚴
有點像是財產來源不明才用的低標課稅法
或者我的問題在於 假設國稅局拉不到IB的資料 在這條規
定下 我有沒有義務舉證我的成本 如果我沒有義務的話
那這應該就是一個可以合法節稅的做法
成本就用你的匯款單當成本 一次認列比較好,你隨意認
列低成本被查沒有證據
我也想知道,你可以試試看阿。我是不敢啦,不想去國
稅局解釋
嗯...國稅局有先開補稅單給你的傾向,不服可以去打行政訴訟
另外,拒不提示資料,可以罰三萬,得連續處罰。
看你能不能向法官說明,你是真的拉不到IB的資料,不是不願提
供。
不如直接p圖好了 應該也無從查起?
直接p圖有刑責喔。
那我請教一下 如果DTC之後 原始成本那些資料也會一起帶過
去嗎
錢很明顯從海外合法券商匯回來,然後敢跟國稅局主張成本
不明? 先想好國稅局問你為何成本不明的劇本吧,把國稅
局當吃素的還蠻勇敢XD
要合法使用這條款的前提是真的成本不明,你是自己知道國
稅局也知道你在裝傻而已,這叫逃稅不叫合法節稅
怎不分批匯回? 其他的留在IB繼續投資阿
就是有資金需求才要匯回來吧
匯回不一定要報稅啊 匯回年又不是獲利年 報稅是獲利
先賣,然後分幾年匯回,當初匯出的金額就是成本
直接轉回台灣的卷商 不賣就沒有稅金的問題
直接用DTC轉回台灣複委託
等你有需求再分年賣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我自己是還好 在海外卷商只有放2500萬台幣而已 所以目前
沒有這個問題,等以後有需要再DTC回來
小額的 直接用提款卡拿來用
基本上就是超過750萬的部分,你可以在國外旅遊的時候 邊
提款邊支付旅費來用 這樣就可以超過一些門檻來用
daze大大提到我的問題的核心 請問有沒有法條可以參考?
我查到了~~感謝daze大大提醒~
有甚麼樣態是"真的成本不明" 被贈與股票算嗎
被贈與的上市股票,應該按受贈日的市價計算成本。
如果在舊箱子裡找到自己也忘記何時買的紙本股票,也許可以吧
,未上市公司的話。
年底了,沒有急需的話,可以年底賣一批,明年初再賣另一
批(就算沒有急需,也建議每年適量獲利了結,不想下車就
馬上再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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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被誤課海外所得翻案實例我在2017年12月在群益期貨交易海外選擇權,因為我做的是賣方收權利金,我 一共收了約1000多萬台幣權利金,隔年2018年1月才平倉,之後群益期貨提供的2017年海 外所得竟然把收到的權利金當成海外所得1000多萬,國稅局因此要求我補稅140多萬,(1 400萬-670萬)*20%=146萬。 我一開始跟國稅局說如果做選擇權買方不就可以合法避稅,這一種課稅方式並不![[心得] 被誤課海外所得翻案實例 [心得] 被誤課海外所得翻案實例](https://i.imgur.com/5WH7rjP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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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複委託卷商請益初踏入這個領域想尋求各位前輩的協助, 本身是美股投資小白,沒有投資這塊的經驗, 在選擇券商的期間出現了一些疑問, 第一想請教一下,小白開海外券商是否推薦, 優點是投資標的比較多元,市場價格反應比較即時,19
[請益] 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之前拜讀綠角大大的文章後,有開了firstrade帳戶 但卡在電匯匯費問題遲遲沒入金 (其實浪費的時間成本遠大於匯費阿XD~~~) 最近閒置的美金變多,加上利率匯率太差,又重新研究了海外投資 1.海外券商16
Re: [請益] 美債ETF配息報稅先回答原po的問題 美債ETF因為標的都是海外,所以無論資本利得還是配息都是算海外所得,都算在基本所得額裡面 至於要報73還是76,如果你都是賺錢的話沒什麼差,但如果你交易是虧損的話報76可以算虧損 再來科普和分享一下國稅局基八的地方 我每年12月的時候都會算好自己海外可以拿回多少錢,才不會讓基本所得額的稅超過綜合所得稅,大致上會抓得很精準15
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我找到某些資料,雖然不是國稅局的網頁但是加減應該有參考價值.... 裡面有兩點,所以匯出去的錢水單要保留,這個是你的成本證明。 Q12. 如果我無法提出海外投資之原始成本及費用的證明,我該怎麼計算及申報海外所得? 依規定按實際成交價的20%計算申報海外財產交易所得![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 Re: [請益] 獲利時點認定問題?](https://doqvf81n9htmm.cloudfront.net/data/crop_article/88713/0415-1140-1.jpg_600x45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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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複委託獲利750萬要繳20%稅?借串問 財政部網站的問答 1753 海外財產交易無法提出成本費用者,如何計算所得? 1.不動產按實際成交價格之12%,計算所得額。![Re: [請益] 複委託獲利750萬要繳20%稅? Re: [請益] 複委託獲利750萬要繳20%稅?](https://i.imgur.com/uO10An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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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幹 美股5000萬台幣要怎麼匯回台灣?5000萬台幣,如果用一個人的名字,分兩年就可以回來。 如果分兩個人的名字,一年就可以回來。 而且這些錢回來之後都是乾淨的錢,可以立即買房子、投資使用。 國稅局的問答: 原網址:![Re: [問卦] 幹 美股5000萬台幣要怎麼匯回台灣? Re: [問卦] 幹 美股5000萬台幣要怎麼匯回台灣?](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content/images/mof_etw_shar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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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外匯與投資國外報稅問題匯回台灣再報就好. 沒有成本記錄就用標準費用率. 收入總額就填匯入的金額. 可以用報稅軟體算看看要匯入多少才會被課到稅. 只要數目不是太誇張,國稅局應該也不會跟你要細項才對.![Re: [請益]外匯與投資國外報稅問題 Re: [請益]外匯與投資國外報稅問題](https://i.imgur.com/QWeGFXI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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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海外所得====先貼我看到的資料==== 【個人海外所得】- 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 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及查核要點 98年9月2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58720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