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firstrade遺產稅
親人這二天突然過世
firstrade有25000美金
有申請debit card
請問出金匯回台灣要扣多少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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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Debit card密碼免遺產稅
如果有匯回來台灣過,系統有設定,不見得會打電話問,
直接匯回來就可以,或是拿debit card 慢慢領,但是難保
証,會不會因為提領太頻繁,被鎖住
如果分 2年領,應該還好,如果天天領,我想很容易就被
鎖卡
如果匯回來,怕被督察,記得帳戶相關資訊背熟,應該可
以順利匯回來
這是偽造文書的行為。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去告發,領的人是有刑
責的。
追訴期有20年。你確定你未來20年都不會跟其他繼承人,或其他
可能知情的人發生齟齬?
台灣法律什麼時候有美國管轄權了?
行為地在台灣,台灣就有管轄權了。
不是有6萬美元免稅額?
你要是飛去國外的提款機領,那台灣可能就沒有管轄權。
有免稅額是一回事,完稅是一回事。
你去判決書查詢系統看,一堆用提款卡死後領錢被告的case。猜
猜看,是誰去告發的?
用台灣的銀行提款卡領錢被判刑,debit card領錢就逃得掉?
FT跟PNC不給台灣法院交易明細最好告得成
現在又扯台灣發的debit?
基本上,美國不會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家屬把錢匯回來,
合情合理
長榮集團吵巴拿馬資產是在哪裡告的,去查一查啦
也許判得下來,也許判不下來。原po要不要冒這個險,我就不知
到了。
美國資產最好是在台灣告啦,別法盲了
那我也可以在台灣告日本天皇搶了我家的資產
這個錢,其實也不多,匯回來,應該不會被電話訪查(如
果有匯回來過,會有紀錄,風險更低),我從嘉信匯14萬
回來,沒有電話訪查,可能我有過往的紀錄
犯罪的行為是"領款"這個動作,跟資產哪裡來的是兩回事。如果
判不下來,那也是證據收集的問題,就法論法,這是犯罪無誤。
年輕時,我也一板一眼,現在就比較隨便,沒有在怕的
以前我也會提醒這涉及兩國的逃漏稅及偽造文書,現在我只
會欽佩台灣人真的很懂得變通。
再說了,要證明有領款的動作,也不見得要有券商的交易明細。
提款機的監視錄影機、交易紀錄等等,都可能變成證據。
突然想到,台塑王文洋跟三房告的產到底是放在哪一國
的?
要打官司把錢拿回來,要去資產所在地告。但要讓你吃牢飯,在
台灣告就可以了。
在台灣告日本天皇,就算你告的是事實,真的判下來,台灣政府
也沒有能力引渡日本天皇啦。但原po恐怕不是。
那個…可以直接說到底是誰去告的嗎?不要老是話講一半叫
人去查好嗎?賣關子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
當然是親戚去告的啊。為了幾萬台幣就兄弟姊妹翻臉的有的是。
喔,好,知道了,謝謝!
那請問如果是共同帳戶,活著的人領錢出來也違法嗎?
是遊走在犯罪的地帶沒錯 但是抓不到 台灣管不到
25000美金 才75萬台幣...離坐牢還很遠。。。
其實你在台灣跨海開戶就已經是遊走灰色地帶
只是外國金融機構不配合金管會國稅局
連你在外國券商的進出紀錄都查不到,更別提debit
可是提款機在台灣啊。檢察官要調錄影,台灣的銀行會不配合嗎
你被拍到在卡主死後提款,卡號有紀錄,提款金額也有紀錄,剩
下的就看法官的心證了。
台灣人最噁心的一點就是成天恐嚇自己人
只有卡號最好對的到名字啦,用用腦子
去查查 李豔秋被告 就知道了
要如何證明那個卡號屬於那一個人?
更別提卡上的英文翻譯名字可以對應多少中文名字
之前有人在親人去世後從提款卡領出錢來辦喪事,最後
也是被遺產繼承人告
成天恐嚇自己人,噁不噁心呀
人家要告的人,一定回去蒐證的啦!這種一定是至親的
人去告的 一定分遺產不爽產生的啦
政府沒那麼閒啦
當可能告發你的是其他繼承人的時候,很多事就都有可能啦。
有人告一定要受理,不然換承辦人員會被告
去看看誰去告李豔秋的,然後看一看原因,你就會覺得
這水很深
繼承人都沒意見就沒事
樓上,當然啊! 但是 通常分遺產都會有怨懟,然後就
會......
錢通常是導火線,但告人通常就是要出口鳥氣
所以難保20年內,有人拿這條搞事
提醒可能犯法也是嚇自己人?某人邏輯真神奇
因為人死後,錢就是遺產,所以沒經過法律程序擅自動
用,法律上應該就有偽造文書 侵占之嫌,沒事就沒事,
但是遺產繼承者要搞事,也是可以的
至於要搞事的,應該會負責舉證吧!
聯名帳戶應該還是要出示死亡證明,金額小於免稅額就可以
直接繼承帳戶,印象如果有錯請指正
金額大於免稅額就要走完稅流程了
我記得6萬鎂以內免稅
真的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啊 管轄權的問題刑法第四條隔地犯
解決了
阿檢察官有沒有要辦理跟有沒有管轄權是兩回事 單純就管
轄權是沒問題的
匯回來也是往生者的帳戶裡
六萬鎂免稅 只是跑流程 希望原PO 回來更新情況
券商不是稅務機關,要不要繳稅不是由他們認定的。就算可
以,券商要怎麼確認客戶在其他地方沒有其他資產?加起來
有沒有超過免稅額?只憑繼承人單方面的說法而已?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匯回來時,銀行照會說本人已往生不知道能不能解匯
說動海外資產違法的,連判例都舉不出來就別鬧了,長榮三
個弟弟去巴拿馬 大哥告贏了沒?大哥被抓進去關了沒??
鎂光燈下的都告不成了,你跟我說告75萬的,別笑死人了
張榮發的遺囑官司柯麗卿被抓去關了沒?
整天幻想什麼證據都沒有就能關人也太好笑了
我個人的話,會偏好採用匯款,家人之間處理遺產,個人
認為問題不大
就算被發現,家人之間的匯款,於情理法,也不是太大的
問題
當然,我是不怕啦,遇到問題,解決問題就是了,一對高
官知法犯法,都沒有被抓了,小老百姓,這一點錢,沒必
要勞師動眾了,不符合比例原則
膽小,怕輸,不敢行動,往往是人生走向困境的主因
基本上請跟所有繼承人談好美國遺產稅問題,若能談
好大家應該會有一致的目標。如果因此進法院,原則
上如果家屬間有和解,檢察官應該也不至於反對緩刑
的可能。但個案就是個案,D大也不是自己嚇自己,很
多家人確實是人死了才來法院爭執哪怕是用來照護臨
終,甚至是辦後事的燒庫錢,都有人在告...不負責建
議如上...
人死了資產還有動作,真的不難舉證,然後財產分不
平或是家人有新仇舊恨的就可能來法院上演八點檔大
戲
從p大所言,看來海外券商最好務實的進行一筆海外匯
回,做個不成文準備也好,反查電匯回來的分享,確
實值得一試,反正盡可能降低家人處理後事的麻煩。
謝謝goldenbee跟icelaw回答,感謝!
如果生前先寫好遺囑,等我死後,海外資產由某某某負責移
轉回台灣,然後再根據遺囑內容作遺產分配呢。
國外不知道你掛了,某某某也只是負責幫你將國外資產移轉
回台,這樣應該沒有違法台灣法律吧。
然後遺囑要公證
理論上,讓對方誤信你還活著,並將財產交付,是詐欺行為。
我想指出一點,cityport的意見並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他不
相信台灣政府在實務上有執法能力。否則,假設是美國人死了,
cityport也會建議繼承人拿死者的提款卡直接領錢嗎?
原po可以自己考慮,要不要採信他對於台灣政府執法能力的評價
。或許他對此學有專精並有實務經驗,但也有可能他就是網路上
的一個不知名ID罷了。
張榮發的遺囑官司主要是民事訴訟,是要抓誰進去關啦。另案的
刑事訴訟,被告的是楊姓公證人,也不是張家兄弟。最後是不起
處分。
我也沒有看到訴訟中,哪裡有提到張家兄弟有誰親自拿張榮發的
提款卡去提款了。
最近的新聞哇哇哇有提到顧寶明的遺產官司,裡面律師
講的很明白,所有人過世後,其帳戶裡的財產屬所有繼
承人共同共有,若要動用,需要全部繼承人同意才可以
處分。若其他人未獲本人授權的狀態下,以當事人名義
取得財產,解約定存,恐會涉及偽造文書。這是專業律
師講的,信不信就隨便,我是覺得這件事,稅都還是其
次,人要先搞定。
還有 你又不是大咖,錢也沒很多,政府沒那麼閒,但是
有人舉發,就一定要處理。不然公務人員會被告,告的
有沒有道理,不是承辦人員要去考慮的
這句話有兩個點。以"當事人名義"一定是偽造文書。全部繼承人
同意的話,要以"繼承人名義"動用才是合法的。
顧寶明的案子是他的遺孀主張夫妻財產是共有的,她可
以動用。但是律師的意思是,你主張要有法律證明,不
然還是顧寶明所有人的,不可以擅自動用解約定存。
法律不是保護無辜的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即使生前有授權,也只有所有人還在世的時候這個授權才有
效力,當他死亡證明時間一壓下去,就沒有權可以授了,還
沒處理的就全部歸為遺產,要跑繼承程序,不懂變通的話。
推長知識 上了一課
美國券商可以看看 Trusted Contact 的規定
在某些情形下經由 Trusted Contact 確認後,
可以全權委任指定人代為操作帳戶。
聯名帳戶死後轉移帳戶所有權 但是遺產稅還是要給的
變遺產。美國會直接就遺產總額課30%的稅。再匯回台灣嗎
替daze大感到不值
現在是違法沒被抓到的可以嗆守法的笑死就對了?
有些事情可以做不要說 吵架的時候也該小聲點
我以為這種灰色地帶 大家都是低調再低調...
變遺產也沒那麼簡單 一般人肯定沒美國公證過的遺囑
金額稍大一點基本上就要過法院(有遺囑也要) 建議直接
找律師… 只能說要不是戰爭風險 我肯定移回複委託…
IB是可以指定特定人發起電匯,基本上匯回來同名帳戶
是不會有什麼問題
至於美國遺產稅務機關要怎麼抓這筆錢我怎麼想在各方
面來看難度都有點高
真的是低腰再低調
推daze和Tiger大,法律風險原PO要仔細評估
希望能報告之後的後續,很有參考價值,謝謝
願意分享就感謝了 其實原po沒有義務要報告
別想太多了 台灣有2300萬人 你用的是外國卡 誰他媽有空
除非你要參選總統啦 那你就需要當個聖人
這座島無時無刻 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觸犯刑法
大條和小條 好抓跟難抓 有人報跟沒人報的差別
才2萬5鎂 除非你是2.5億鎂啦
這就跟你路邊撿到新台幣5塊錢 但你據為己有一樣
甚至是你撿到路邊有人遺落的發票 然後也據為己有一樣
如果你是要上面那些人一樣開啟聖光模式 那就照著上面吧
樓上那不是聖光模式吧,你知道是犯法就先說而不是一副
安啦包你沒事拉,真的有事是那位帳號要來抱歉敢全額賠償
人家
隨便問一個代書都知道,絕對不要當去領被繼承人的錢的人
要領也是給其他繼承人去領好嗎
先犯偽造文書、侵占遺產這種事的人,在談遺產分割就小聲了
有趣的是,領錢是違法的,但錢領到後,其他繼承人要求分錢是
合法的。
實務上就一堆人不知道人死了絕對不要去當領錢那個人
被其他繼承人告了再去跟法官懺悔
最黑心的方法就是請別的繼承人領 然後留證據 然後用刑
事逼他少分一點
樓上懂暗黑
可以主張對方是教唆/共同正犯,網路上給建議也要小心。
up主大概也有幫自己的業務打廣告的意思吧,但聽起來就是一堆
頭痛
低於15000 會被鎖卡
25000ATM隨便就領回來了 親戚留字據好好分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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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Firstrade Debit卡各位版友晚安 請問有此卡的朋友 申請資格中提到 帳戶要有25000元 請問是要以現金25000美金11
[請益] 關於firstrade debit card在美國使用大家好,不好意思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小弟最近有去美國進修一年的計畫,需要準備在美國當地生活費、租房及購買二手車的錢 但在台灣的家人不太了解電匯到美國帳戶的流程。 多年以前我就有申請firstrade的帳戶及debit card, 不知道我能不能自行先將錢匯到自己的firstrade帳戶,10
[請益] firstrade debit card的領取時間?想請問一下FT的debit card申請時間大概多久才會好呢? 上上禮拜一申請之後就沒消息了 想請問一下版上有申請的大大 大概多久拿到呢? 謝謝 --7
Re: [請益] firstrade debit card 提領免手續費銀行今天有去國泰世華的提款機領款,沒有收100元手續費,但有4%的匯率加價 ,請問還會再退3%嗎?還是4%都會退呢? --5
[請益] Firstrade入金及出金事宜大家好,最近剛開FT的帳戶,準備明、後天要入金,但本人是美股小白(用FT是想要 長期投資),第一次用海外券商投資,下列問題再請不吝賜教: 由於手邊剛好有美金現鈔約5千元左右,請問匯款至FT可以用外幣現金匯款嗎?還是必 須從外幣帳戶直接匯款? 另,看網路資訊得知FT帳戶價值若達25,000元美金以上,可以申請debit卡,請問若在4
firstrade第一次入金手續費補貼請問各位大大,我剛開戶firstrade的帳戶,看到firstrade 有第一次入金只要超過2500美金就有手續費最高25美補貼的活動,但點進去特惠網站的時候卻只有說一次匯入25000美金以上才有這25美的補貼,請問一下現在還有這個活動嗎?目前已匯入8000美金在戶頭裡了!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2
[請益] Firstrade debit card 遺失問題前幾年將Firstrade 的debit card交由太太保管,因使用率低比較沒有過問這張卡的去向。 近日整理信用卡時突然想到便請太太幫忙找出來,太太找了兩日都找不到很自責。 想請問有沒有板上的大大有遺失這張卡且補發成功的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2
Re: [請益] FT出金問題(別人可以線上表單,我的要紙本爬文看到這篇文章 請教各位前輩,看描述是 Firstrade 如果有debit card, 線上出金就不能用“線上表單”,只能用“紙本出金” 請問有人也確認過這個狀況嗎?2
[請益] firstrade出金問題各位版友好,小弟身在國外遇到點問題,想向各位請教如何解套 小弟因為出國至美國進修一年,於7月底預先將生活費及買車費用匯至 Firstrade。 原先我已使用firstrade三年,大多是buy and hold。 這次我原本打算到了美國開戶後,再將firstrade的現金轉至新開的 美國銀行帳戶(Bank of America)。1
Re: [券商] Firstrade出金相關問題借題詢問一下 上圖的表格是ft自己的電子出金表格 想要這邊請教一下,這表格需要填到多詳細? 我的認知就是 金額,Swift code 還有你的個人銀行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