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嘉信聯名帳戶贈與稅等問題
請問一下
如果我想要跟媽媽合辦嘉信聯名帳戶。
如果以我為主,媽媽匯款30萬美金進入聯名帳戶的話。
我要付贈與稅嗎?
上網查詢贈與稅資訊:
(一)免稅額:每年244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1、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2、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3、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另一個問題是,
如果幾年後媽媽往生後,我是可以動用這30萬美金匯回我台灣的帳戶嗎?
會被課遺產稅嗎
或者我直接遞交死亡證明給美國嘉信,美國的遺產稅不知要怎麼算啊?
還是已經是聯名戶了,我就直接繼承了?
搞不太清楚,請教大家
--
稅務問題要找有牌的專家阿,這邊任誰回的你敢信?
誰知道你是匯款到聯名戶呢 這樣懂了嗎
之前有聽說聯名戶匯回來也要聯名戶。不確定真實情況
從嘉信聯名轉到嘉信個人,或ACH到其他券商個人戶,然
後再匯回來?
我就是為此問題在猶豫用不到的TDA個人戶還要不要轉到
嘉信還是直接關掉呢
我跟二樓想法一樣,你媽匯款到國外去,台灣政府哪知
道對面收款的是誰?只要匯出去沒有踩到洗錢防制法,
是不是贈與國稅局不知道的,連海外收入都要自己申報
了,就是因為他掌握不到才要民眾發自良心申報。
每次問這種..晚點會有愛台魔人來指責你
不想被查到..你媽買匯票..抬頭開嘉信..直接存進你的帳戶
你媽離世前簽好嘉信空白支票..你填上金額存自己嘉信帳戶
支票是很好用的東西
建議爬一下文囉,有些問題之前都有文章討論過了
或是打嘉信中文客服問看看比較快又直接
出去不用證明 錢回來要申報 最好是透過ach從聯名轉到個
人 再回個人台灣(屆時申報一條 境外所得670萬以內不
用課稅(以戶計),100萬以上需要主動申報
相關的還是請專業協助 不然就是用卡慢慢領 ..
也許版友想問的是稅法上要怎麼課稅,而不是實務上能不能
逃稅。這樣最好還是問稅法專家才能得到正確的分析
稅還是要自己去弄懂,一堆會計師搞到最後還是被罰
理論上,匯款入聯名戶,並不影響資金的所有權,沒有贈與稅。
比如A、B開聯名戶,A匯40萬美元進去,B匯10萬美元進去,資金
的所有權是不變的,仍是A有40萬、B有10萬。若B提款超過10萬
,則有可能發生贈與稅的問題。或者當A匯款40萬進去時,明示
轉移部份所有權給B,那也可能會發生贈與稅的問題。
理論如此,至於你準備的資料能否說服稅務機關,那是另一層次
的問題。
另外,某些評論並不是基於法理而是基於政府執法能力(的缺乏)
。首先,評論者對於政府執法能力的評估,是基於充分的實務經
驗嗎?還是只是隨便講講?
其次,也許政府不一定有能力大範圍執法,但針對個案則未必。
遺產問題,尤其當存在有其他繼承人時,在有明顯的利害關係下
,可能有人會去強力推動這個個案。
再者,也許政府目前沒有充分的執法能力,但資產規劃往往是長
期延續的。若考慮十年或二十年後,現在看似OK的操作,日後未
必經得起檢視。
回到原po。如果令堂的確沒有贈與的意願,那乾脆不要使用聯
名戶,或許會更簡單。如果其實有贈與的意願,也許明示的分
年度贈與也是一種選項。或在某些特殊狀況下,明示的一次性
贈與,或許反而比較沒有困擾。
別誤導,不能用台灣法令來解釋美國的聯名帳戶
執法能力?台灣政府是能在美國執法歐,這麼看扁美國主權
https://i.imgur.com/LA3mIdF.jpg 選第一種就是遺產給活
著的那一方
樓上說的就是李玟把房產留給媽媽姊姊的做法
如果您提供死亡證明給嘉信,需繳遺產稅給美國政府
7
[請益] 夫妻聯名帳戶免稅額最近計劃將嘉信個人帳戶變更成聯名帳戶(另一持有人為配偶), 目的是簡化繼承手續, 至於遺產稅免稅額已知目前外國人為$60000(約180萬台幣), 所以規劃變更成聯名帳戶後可放資金為12萬美金, 也就是其中一方有變故時繼承此帳戶遺產稅是免稅的,2
[請益] 美國券商聯名帳戶遺產稅結算之必要請問與先生開立嘉信聯名帳戶後,如果我過世,遺產繼承手續是否必要? 根據嘉信的說明,開立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帳戶後, 雙方對帳戶具有同等的所有權。 如果一方過世,向券商提交死亡證書後,帳戶所有權將自動轉讓給在世的共同持有人, 但仍需要在進行稅務結算,也就是向IRS取得「轉讓證書」(根據IRS規定是死亡後9個月內)1
Re: [問題] 民法關於遺產的"特留分"非常奇怪真的不想留特留分多的是方法可以避開 雖然我不懂為什麼不打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被戴綠帽還要分遺產給假兒子! 老台商靠這招避遺產稅,將錢留給親生子 如何在過世後,將遺產留給真正想給的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除1
Re: [請益] 美元利變型壽險保單( 保障型)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 )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33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 那也是最高稅率 一般人不會繳到50% 當年小弟幫家族處理計算 嗯 40% 但是半年後就降到10%了 但其實可以節稅的手法還是很多的 : 後來被調降到 10% 其實現在最高稅率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