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國女大生性侵擄殺命案 最高法院撤銷凶
※ 引述《SAgirl (莎莎)》之銘言:
: 聯合報
: 馬國女大生性侵擄殺命案 最高法院撤銷凶手死刑判決 發回更審
: 二審指出,梁當年9月曾性侵另名女子失敗,卻仍精進犯罪手法,繼續尋找落單女生犯案: ,屬於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且審判至今否認有殺意,避重就輕未見真摯悔意,且經二次: 鑑定梁再犯率屬「高危險」,難有矯治教化、降低再犯復歸可能性,屬「最嚴重犯罪」: ,判死刑符合罪責相當。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34835?from=redpush
殺到外國人還是有差吧。
陳伯謙華山性侵勒死分屍被害者,屍體7大袋隨便丟,割乳房下體做標本,
獄中會客宣稱出獄後要寫書出版賺一桶金,犯案後兩星期內脫產,
心理鑑定來回鑑定三次,結果鑑定為中度可教化,改判無期徒刑。
但怎麼看都比馬國女大生嚴重多了,結果這位被判定高危險、難以教化,
建議梁的律師可以找台灣司法心理學會再鑑定一次,說不定有不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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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請精神醫師建議最高院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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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最高院法官的精神狀態
推
沒事兒,最高法院會出手
推
最好笑的是4%最愛的法務部長國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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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一樣廢死的,4%仔為了洗聲量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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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黃,真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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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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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被臭法盲 也不想被嘴鄉愿或是理盲濫情仔 或是看司法A片的文盲 不過 我以前一直沒有去思考4
最高法院是不是都是白癡? 擄人 + 性侵 + 殺人 都不用死刑 還讓國民養這種人渣 到底是為什麼阿X
屍 : 山區,一、二審皆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今撤銷死刑 判 : 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另梁犯強制性交未遂罪、遺棄屍體各判2年10月、2年徒刑定 讞![Re: [新聞] 馬國女大生性侵擄殺命案 最高法院撤銷凶 Re: [新聞] 馬國女大生性侵擄殺命案 最高法院撤銷凶](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1024/20221024/1091x768_202210240000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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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帶女友來台 再殺了她 南韓人帶女友來台 再殺了她 外國人都知道台灣殺人不會判死 關個幾年就出來了 殺人成本根本不高3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卡在最高法院院長吳燦。 可教化基本上就是他在推的,然後這幾年又把大廢死派錢建榮等人也調進最高法院, 他們已經在放話說,國民法官就算判死,也要在三審駁回... 這個問題滿大的,要等到吳燦任滿才有辦法解決掉; 不過有一個好消息,吳燦今年九月就退休了,可教化派的最大靠山要被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