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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侯、柯、朱、馬列被告!藍白合4大咖被告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侯、柯、朱、馬列被告!藍白合4大咖被告作者
deathcustom
(Full House)
時間推噓 X 推:2 噓:3 →:1

借文問卦一下

假如啦~我是說假如

美德贏台灣因為混血兒的國籍問題後面被認定有問題
阿北無心贏因為大公舉的國籍問題後面被認定有問題

然後

猴猴作歹幾因為搓湯圓的期約提出方(阿北可以主張自己後面沒同意)

三大組候選人都因為這個那個問題被列被告/判定登記無效,那這次選舉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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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不要討論他們到底會不會出問題,假設就是被列被告的話

有沒有研究我國選舉法規以及公行制度的專家來提供一下答案QQ

※ 引述《mttsaimark (在曠野的日子)》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侯、柯、朱、馬列被告!藍白合4大咖被告發搓湯圓 北檢分「選他字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藍白合」相關爭議仍持續發酵,恐怕無法像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說的「翻到下一頁: 」。台灣國日前赴北檢告發簽定6項協議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國民黨主席朱立倫: 、前總統馬英九及柯文哲,涉犯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4條「搓湯圓條款」,台北: 地檢署已正式簽分「選他字案」偵辦,侯友宜、柯文哲等4人通通列為被告。
: 台灣國理事長李峻涵認為,如此明顯的「搓湯圓」,以各部會作為期約標的,已經涉犯總: 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 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以及「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 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為最重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
: 日前柯文哲赴開南大學演講時也曾表示,「單單簽那個(聯合政府)就出問題,因為這叫期: 約賄選,還會被貼上政治分贓標籤」。律師黃帝穎則透過臉書分析,因當時4人密室會議: ,要找直接證據不容易,柯文哲所言「期約賄選」的證詞,恐怕會是關鍵。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setn.com/m/ampnews.aspx?NewsID=1392528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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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athcustom (211.23.191.211 臺灣), 12/04/2023 13:06:50

macrose 12/04 13:07我宣布這局不算,請大家拿回籌碼重玩

sakyro 12/04 13:08郭董:早知道就先卡一個名額

su4vu6 12/04 13:08從辦而已啊

zen0307 12/04 13:24浪費社會資源

shirleyEchi 12/04 13:42鄭問掰

Greatgenius 12/05 04:33這不算政問吧,還蠻有趣的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