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兒泡澡溺斃!男外送員「假冒女義消」進門
先說CPR不需要EMT證照才能施行
很遺憾這類app是因為這種事件才進入大眾眼中
不過此人確實有些爭議
以下是app平台社團法人臺灣愛陌生安全推廣協會的聲明:
https://i.imgur.com/EF1fTHz.jpg
有興趣加入的人,除了聽見AED,另一個叫急救先鋒
※ 引述《frzqp3814396 (GGYY)》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陳祈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兒泡澡溺斃!男外送員「假冒女義消」進門急救 父質疑:亂壓CPR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北屯區於本月16日晚間,發生一起幼兒溺斃案,39歲的鄭姓父親在家中獨自照顧1歲女兒跟3歲兒子,原本在幫兩人洗澡,爸爸先抱女兒出去吃飯,結果10分鐘後,卻驚見兒子倒臥在水深20公分的浴缸內,失去生命跡象,搶救後宣告不治。而近期鄭父還接獲他人通知,指稱當時家中急救現場,有一名「假的義消」闖入,鄭父後續調閱監視器,發現確實是有一名「金色長髮男義消」在場幫忙兒子壓胸CPR。今(19)日男童父親出面受訪,並公開搶救畫面,質疑該名假義消亂壓CPR,且若是假義消,急救過程是否有瑕疵?為何消防局人員現場不阻止?對此,台中市消防局表示
: ,當下救護人員有指導按壓位置,正確才讓他繼續施作。
: 男童父親說,兒子不幸溺斃後,他接獲他人通知,指稱有一名金髮的女子疑似假冒義消,闖進他家幫忙對兒子進行搶救,鄭父調監視器求證,才發現確實有一名「金長髮」義消在場,但後續一查,才得知他是網路最近流傳的「假義消」,實際身分是一名男性外送員,衣服也是假的,因收到「急救先鋒APP」的推播通知到場。
: 男童父親查閱搶救過程影像,認為假義消亂壓CPR,但為何現場專業的救護人員「沒有發現他的動作是錯的」?,且也未緊急制止她的動作,或是趕快將孩子送醫。鄭父說,救護人員、假義消在家裡施作7分鐘CPR才送醫院,自己搭乘的另一部救護車還比兒子早出發,試問「SOP是不是有瑕疵?能不能檢討做修正?兒子已回不來了,不能讓下一次能救得回來的生命再一次流失。」
: 對此,台中市政府消防局科長劉忠和表示,到場時該名穿著類似義消外套的金髮民眾,已經在現場等候,救護人員有先詢問過他,他說是聽到APP來幫忙的。救護人員有指導他要按壓哪個位置,看到他按壓的位置是可以的,才讓他繼續施作CPR。
: 據了解,「急救先鋒APP」由內政部消防署開發,當消防局接獲有民眾突然心跳停止倒下,在派遣消防救護車同時,會透過APP通知周邊的民眾,即時伸出援手。劉忠和說明,OHCA患者最好是第一時間做CPR,會需要比較多的人力來幫忙,通常透過APP的推播,邀請有學過CPR的民眾來幫忙,會增加急救成功率。儘管合格義消通常會有專門的「協勤背心」,和消防人員也大多會認識,但在太緊急的狀況下,第一時間也沒有去辨識金髮男的身分。
: 而金髮男是否有其他救援證照,目前消防局也無法核實。鄭姓父親表示,現在只能先專心處理兒子後事,至於是否要對金髮男提告,目前還沒有想法。
: 回顧這起案件,發生在16日晚間6點多,鄭父在家中幫1歲女兒跟3歲兒子洗澡,讓兒子自己在浴室泡澡,先抱女兒到客廳吃飯,結果10分鐘後聽聞浴室遲遲沒動靜,鄭父前往查看,卻目睹兒子倒臥在浴缸內,沒有呼吸心跳,立刻通報台中市消防局,現場救護人員進行CPR後,將兒子送往中國附醫搶救,只是兒子不幸於晚上8點多宣告死亡。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813263#
: 6.備註:
: 把小孩丟在浴室的開始怪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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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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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義消給薪水嗎?聽說要衝火場
推~
義消有失能保險及按次協勤費
說不定參加過黑熊課程學過CPR
這個人根本沒有效證證 根本居心不良啊
所以他當場到底是不是亂押?
沒證照幹嘛還來亂 不讓真正救護人員來就
好
樓上去看原文現場急救人員有確定他的壓法沒
問題了
都出事了現在只能說當時沒問題 難道能說
我根本沒在看嗎
一般人會上傳無效的證照嗎?這人居心很
有問題吧
規定要上傳有效證照 沒有就不該上傳後故
意刪除?又再上傳?這舉動很奇怪啊
爸爸是最廢的 可是一碼歸一碼這種來亂
的一直出現怎麼辦
但消防局說他真的有幫上忙耶
可疑個屁阿
都說按壓位置沒問題了
剛剛去申請帳號看看,看起來沒有強制要證照
傳證照是功能有差別
這種胡亂指控的新聞NCC不管管嗎
壓肚子做CPR,這種人不怕愈救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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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金髮男是否有其他救援證照,目前消防局也無法核實。鄭姓父親表示,現在只能先專心處理兒子後事,至於是否要對金髮男提告,目前還沒有想法。 : 噓 james4141989: 這app要認證的,說別人不會壓是要 42.75.241.28 03/19 19:40 : → james4141989: 怎樣,都2025了還不會CPR自己要檢 42.75.241.28 03/19 19:41 : → james4141989: 討吧 42.75.241.28 03/19 19:417
這不起訴啦 台灣有好撒馬利亞人法 緊急情況下救人不用負法律責任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 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3
使 : 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 人 : 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 《民法》第一百五十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9
各位不要隨之起舞,大家質疑的小細節也不是問題。唯一的問題就是爸爸沒顧好小朋友。 一個月前新光三越氣爆,急診護理師和旁邊工地主任幫忙CPR被表揚,同樣標準為什麼這次 就要被質疑?身分場合動作不標準這些條件也可以拿去質疑氣爆當下的現場啊,澳門的奶奶 沒救回來怎麼沒看到大家去質疑動作不標準? 小朋友的CPR動作跟大人的本來就不一樣,基本救命術的訓練也不是只有教動作,CPR很累,2
在說「不起訴」之前,要先證明當事人非出於「置人於死地」的故意意思而救人,而依法 院的實務見解,曾有一件刑事案、一件民事案想以「好撒馬利亞人」法則來免除責任,但 未獲得法院採納。 第一案: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一零五年度訴字第一六一號(該案曾提起上訴,但因為未補敘 上訴理由而宣告駁回確定)10
小弟救護義消 看了整串下來覺得大家對於義消還是有部分不了解與誤會 跟大家分享一下 義消的面貌和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單就義消的部分分享,男童爸爸不予置評。 附上人權, 有過600趟以上救護車出勤,內 外 小兒OHCA都出過2
大家好 本潮比較想了解 一個三歲小孩 發展的里程碑已經可以跑可以跳 我們以慈濟2023年製作的來看 排除遲緩 肢體動作應該是能支撐他從20公分水深爬起來5
大家晚安~我是蕉哥 身為一個多年救生經驗、在溪邊海邊救過數十人的救生員,有些經驗想跟大家分享。 --- 有工作的媽媽或爸爸下班回家後還要帶小孩,一直都不是輕鬆的工作,而且還是1打2,絕 對是精神繃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