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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作者
abscented
(心之所向 素履所往)
時間推噓 9 推:14 噓:5 →:40

※ 引述《loko (太多事無法掌握)》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棄原國籍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
: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傳聞可能納入陸籍配偶徐春鶯,引發外界議論。陸委會今天強調
: 據兩岸條例規定,設籍滿10年後即可登記參選,至於當選任職時,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
: 陸委會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針對近期因徐春鶯事件,引發外界針對戶籍與國籍相關討
: ,以及陸配參選及擔任公職相關規定提出說明。
: 陸委會表示,中華民國國民是否兼具外國國籍屬客觀事實,與政治立場無涉。無論中華

: 國國民兼具的外國國籍是否與中華民國具有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對該國是否給予國家承
: 、或僅認定其為政治實體,只要中華民國國民事實上曾具備該國國籍,當事人即有依法
: 棄的義務,至於該國是否准其放棄及應如何申請,應視各該國法令的規定,非中華民國
: 府得予置喙,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也無除外規定。
: 陸委會進一步說明,根據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

: 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
: 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
:
: 陸委會指出,本條規定適用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不論其本籍為中華民國,或原籍
: 外國、中國大陸,凡中華民國國民而有雙重國籍者,欲擔任公職時都應依法放棄他國國
: 。
: 陸委會說,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規範涉及兩岸人民往來交流有

: 的權利義務事項為原則,不處理國籍等憲政層次或兩岸定位等議題。原籍中國大陸人士
: 取得台灣人民身分,兩岸條例僅要求其註銷大陸戶口登記,是為了方便其融入台灣社會
: 獲得生活照料和社會福利,以及民間求職工作。

所以你陸委會自相矛盾是在哈囉
前頭說要求放棄中國國籍才能擔任公職
後頭又說不處理台灣中國這種國際問題
到底台灣對於中國籍配偶是怎樣認定標準


: 然而依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的法
: 概念。
: 陸委會指出,目前台灣規範國民參政的法令很多,原籍中國大陸者取得台灣國民身分後

: 有關其參政權的保障與限制,在兩岸條例第21條中規定,考量對於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
: 認知的差異、希望其更融入與認識台灣社會及公共議題,故規定設籍滿10年後即可登記
: 選。
: 然而兩岸條例僅就兩岸人民交流往來擇其要者予以規範,故兩岸條例第1條後段明定「

: 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因此參選活動以及當選後任職的資格條件
: ,因兩岸條例並未規定,自應與所有台灣民眾一樣,適用各選舉罷免法、國籍法、公務
: 員任用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既然沒有法規特別規範原中國籍配偶
所以陸委會是同意原中國籍配偶參政
我可以這麼理解吧
除非能證明該中國籍配偶仍持有中國國籍
不然你民進堂是在屁三洨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555385
: 6.備註:
: 好了 柯粉們可以回家了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大師們也可以下台了
: 陸委會明確說明:徐春鶯要當中華民國立委就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如果徐能放棄中國籍等於中國變相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
: 沒想到這步變成柯舉球給民進黨政府殺 現在讓中國政府丟臉了
: 我想想 下一步民眾黨可以提釋憲案看看

丟臉的是民進堂政府,
鬧了兩週才發現問題很大條,
畢竟中國配偶有近四十萬,
相互影響之下可達八十萬人,
幹嘛不繼續堅持對方就是共匪,
我趙大立委幹人家就沒問題喔,
讚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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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58.203.168 (美國)
PTT 網址
※ 編輯: abscented (172.58.203.168 美國), 11/07/2023 04:57:56

berryc 11/07 05:04就有bug啊沒辦法放棄國籍。 其實也有解套

berryc 11/07 05:04方法,就在媒體前說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

berryc 11/07 05:04國慶日是10月10號

berryc 11/07 05:05如果是心向隅祖國的,一定會吱吱唔唔、我

berryc 11/07 05:05是中~國人,國家生日在十月 (幾號不敢

berryc 11/07 05:05講XD)

faryoo 11/07 05:08好了啦只要是柯CF的信徒你們還不是吞下去

hsuyusheng 11/07 05:09推文似乎忘了周子瑜國旗事件

hsuyusheng 11/07 05:102016蔡一句沒有人需要為了他的認同而

hsuyusheng 11/07 05:10道歉猶言在耳

Ricey 11/07 05:11先移民第三國,放棄中國籍,再歸化台灣。

Ricey 11/07 05:11太麻煩?那就不要選。

breacal 11/07 05:29蠢白,台灣人怎麼可能讓同時有中國與台灣

breacal 11/07 05:30護照的人當立法委員?白黨是只有三歲智商

breacal 11/07 05:30

greensaru 11/07 05:43笑死,党會怕掉票齁,哈哈哈

whiteadam 11/07 05:47dpp no1

leon099 11/07 06:35沒辦法承認自己雙標

leon099 11/07 06:36邏輯死亡就只能無理的賣弄民族認同意識

plih 11/07 06:50提名試試麻,怎麼不提呢

chaitomaster 11/07 07:20加上子女破百萬,投票一成想弄掉?

gisasy001 11/07 07:31中華民國憲法又不承認對方主權我們

gisasy001 11/07 07:31稱對岸是大陸地區好嗎?陸委會主委

gisasy001 11/07 07:31你在唬誰?

gisasy001 11/07 07:33是要放棄你自己認定沒有的東西?邱

gisasy001 11/07 07:33先生你是不是也有抽大麻?

kiddnash 11/07 07:35這鬧劇就看得出來現在政府沒在守法的

woerns 11/07 07:46白癡塔綠班以為打徐打得很高興,結果自己

woerns 11/07 07:46趙被阿北爆擊再爆擊,繼續打啊

wingstar 11/07 07:46陸委會只能騙加說謊了

SSSONIC 11/07 07:58所以該取消雙重國籍這鬼東西了吧

yulian91 11/07 07:58就是鑽法律漏洞啊,假設柯徐配你也支持

yulian91 11/07 07:59?柯出了什麼意外,徐直接繼任,兩岸和

yulian91 11/07 07:59平統一

binshin 11/07 08:30

meatbear 11/07 08:32上面有雲臺灣人 兩岸統一是總統有人說

meatbear 11/07 08:32了算?

meatbear 11/07 08:34民進黨真要這麼玩,有種就取消所有歸化

meatbear 11/07 08:34陸配的公民權啊,還是塔綠班都是畜生孬

meatbear 11/07 08:34

meatbear 11/07 08:35不要最後又出來哭現在太危險

binshin 11/07 08:38https://imgur.com/1jiY2Wv.jpg

圖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

binshin 11/07 08:39https://imgur.com/To1rK9f.jpg

圖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

v2tsbasa 11/07 08:49小三玩完就甩沒問題,陸配明媒正娶就有

v2tsbasa 11/07 08:49問題是吧

binshin 11/07 08:54https://imgur.com/y6xkKmn.jpg

圖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

binshin 11/07 08:54地方民意代表~都當完了~~智障

ganbee 11/07 10:41民進黨歧視陸配就大聲說,不要和卒仔一樣

aja1008 11/07 10:41賴佩霞就拿得到,妳徐春鶯拿不到是在哈

aja1008 11/07 10:41囉?不爽不要選!滾

stock01 11/07 11:44還在周子瑜,這位是要當中華民國立委餒

stock01 11/07 11:44,我們是要求陸配不能愛中國?

stock01 11/07 11:46徐拿不到文件,那就要問中國囉,中國事

stock01 11/07 11:46實上是有放棄國籍同意書的,這文件要經

stock01 11/07 11:46過海基會認證,沒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就

stock01 11/07 11:46是違法。

pprisa 11/07 11:49不知道陸委會在講三小

liker1412 11/07 17:10既然要走國籍法 那徐為什麼能拿到身分

liker1412 11/07 17:13證?(請見國籍法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