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問卦] 黃明志有沒有可能是被馬來西亞政府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黃明志有沒有可能是被馬來西亞政府弄作者
hayate232
(CY)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7

※ 引述《unclefucka (Comic Lo )》之銘言:
: ※ 引述《nk11208z (小魯)》之銘言:
: : 臺灣就一個範本在那整天說司法迫害
: : 那黃明志有沒有可能也被馬來西亞政府迫害?
: : 畢竟黃明志早就是馬來西亞跟中共的眼中釘
: : 現在消失,其實是被消失
: :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6 Pro
: 當然是啦,看看馬來西亞刑法,關於殺人罪的第302條規定
: To be charged under this section, the act must be proven to have been committed with the intent to cause death,
: with the intention of causing bodily injury that is likely to cause death,
: or with knowledge that the act is so dangerous it will probably cause death.: 認知到有致死可能就能以殺人論處。
: 解釋寬點,基本上鬼島各類車輛明知前方有人但還是亂開車的撞死人都有可能落入其中。: 看看鬼島殺人罪,刑法第271第一項
: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殺人還是得帶著殺意的積極行為....
: 不知道在鬼島留學的人,過過寬鬆生活,然後法律死都要放大殺人時的主觀期間找一堆外在理由,以稀釋行為當下的故意,來縱放犯人的氛圍下...
: 留學生多容易學壞...不,多容易陷入嚴刑峻法的迫害嗎?
: 還是重新投胎,轉到個法律寬鬆的地方吧,呵呵。
: ---
: 吸這樣多量、這樣多種,一看就是有十足供貨來源的大案,黑道只好斷你求生了。

美國也有所謂的二級謀殺罪

二級謀殺 就是 你明知道 這行為致死 風險很高 卻執意要做,所以列為二級謀殺

簡單來說就是 蓄意謀殺和過失殺人 兩者之間

美國被當成二級謀殺 的行為超多

毒駕 致人於死 二級謀殺

酒駕 致人於死 二級謀殺

逼車 致人於死 二級謀殺

通通都是 必須關個20年的重罪,你凹一凹 可能也要關個 10 15年吧?

某些州酒駕致死還直接給你判無期徒刑 超狠的

所以還是要看地方,加州那種 垃圾地方,凹一下 10年內應該就放出來了

其實美國 這些違規 沒撞死人之前都蠻輕的,測試的時候 也是那種 你有本事保持清醒
算你屌,直接放你走,測驗不過? 請去警局 酒測 驗尿 然後重罰

這也可能跟美國無罪推定論有關,我不能說你喝酒駕車,但你要先過測試,你過了
我就當你沒有犯法,沒過那你完蛋了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30.22 (臺灣)
PTT 網址

yoshiringo 11/04 20:51!!!

unclefucka 11/04 20:51感謝說明

chunzheng 11/04 20:52反觀台灣

dferww55 11/04 21:01台灣其實也有,不確定故意殺人

但 台灣不會判,美國偏右的州 都會判很重,偏左的州比較不會,加州已經不是偏左問題 就是個垃圾地方-_-

whitenoise 11/04 21:02反觀犯罪天堂

※ 編輯: hayate232 (36.228.230.22 臺灣), 11/04/2025 21:03:19 ※ 編輯: hayate232 (36.228.230.22 臺灣), 11/04/2025 21:04:23

spirit119 11/04 22:03測試才是合理的做法,每個人酒精耐受

spirit119 11/04 22:03不同

ludwig0201 11/04 22:45誰告訴你台灣不會判殺人未必故意?只

ludwig0201 11/04 22:45是沒明寫在判決主文

ludwig0201 11/04 22:46還有誰告訴你美國這麼判?

ludwig0201 11/04 22:47我指在左派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