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
我比較好奇的是
翻白話,高院意思
1. 目前事證有不完備,所以有滅證的可能
2.目前供詞無法定罪,所以怕串供
一個案子查了四個月,都簽結了
還被高院認為起訴內容 事證不完備、供詞無法定罪的起訴書,到底是有多廢?算得上法綠
人之恥嗎?
有沒有掛?
※ 引述《swallow753 (下午茶)》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張文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3度撤銷 裁定理由曝光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被起訴,移審台北地院後,合議庭上月30日二度裁
: 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及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交保;台
: 北地檢署不服昨提抗告;高院今晚8時許裁定,第3度撤銷,發回北院進入更二裁。
: 北院表示將待收到高院卷證後,明天通知檢、辯閱卷開庭,預計明天下半天至晚間開庭。
: 高院裁定指出,起訴移審後,台北地院3度開庭訊問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4
: 人都否認犯罪且多所辯解,且與其他被告、證人的供述未盡相符,顯尚存勾串空間。
: 高院並指出7項事證,認定柯文哲等4人,有相互勾串、滅證的情況,包括:
: 1、柯文哲於113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
: 2、沈慶京掌控之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於113年5月1
: 、8日互傳訊息。
: 3、柯文哲與沈慶京有如起訴書所載於案發後密集於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 4、沈慶京於113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
: 5、應曉薇於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之通話紀錄。
: 6、柯文哲於112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
: 7、李文宗113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
: 掉」。
: 高院認為,基於趨吉避凶、脫免罪責的基本人性,柯文哲為前台北市長及民眾黨主席、沈
: 慶京為威京集團負責人、應曉薇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與共犯、
: 被告、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顯有事實足認有相互勾
: 串的高度可能。
: 高院指出,本案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共犯、證人也未經法院詰問程序,勾串空間仍存在
: ,原裁定認為柯文哲等4人沒有羈押必要,似嫌速斷,是否妥適仍存疑。
: 高院又指,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柯等4人
: 保釋在外,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偵查中
: 的陳述而有區別,不排除仍有相互勾串之虞。
: 至於北院限制接觸證人、被告的限制條件,高院認為,僅憑具保後,被告不得與同案被告
: 、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的「誡命」,是否能確實防免接觸而相互勾
: 串,使證詞不受污染,殊有疑問,更遑論該項除外條款的範圍並非具體,原裁定亦未說明
: 具體的執行方法,理由不完備,並不允當,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北院原裁定,發回
: 另為適法之處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9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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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恐怖,迫害人權
還是偵查完備的起訴書呢!
謝小夫都說證據力薄弱了
再羈押幾年看看小說能不能改好 合理
那就不是地院法官該負責的
羈押四個月還只有口供證據,本就不該起
訴
建議北院直接駁回起訴,不然就是直接判
無罪
你廢結果壓我 慘
要上訴就讓高院自己去玩


真正的白話是「你不認罪,別想回家」
我問AI它都懂
法官的職責就是制衡檢察官濫用羈押作
為犯罪偵查手段保障人權
所以北檢才說還要一年啊 自己辦事不
力還要別人幫坦
沒證據定罪 用無限羈押要人自己認罪 噁
已經串供滅證完了 感謝法官
老師,我作業做不完再給我一年時間啦~
你看宜蘭妙妙 桃園阿燦 證據充足根本不怕
你在外面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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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高院這邏輯 等以後我名義老爸馬斯克的Neuralink公司搞的腦機介面晶片 跟現在手機一樣普及的時候 若有人被起訴的話 是不是連羈押在看守所內都沒辦法防止串證了呢?2
台灣跟美國總統制最大的差別 美國共和黨有個國師、經常提供打擊中國政府建議的人叫「余茂春」 知道中共的軟肋、知道要什麼對付中國共產黨, 往自由、開放、民主邁進 我看民進黨應該也有中共的臥底國師 ,教怎麼用中國共產黨的種種手法來對付反對黨,鞏 固一黨專政16
呵呵 既然高院每次都覺得有串證逃亡之虞 高院其實可以「自為裁定」啊 高院就自己宣判撤銷交保,把柯關進去不就好了? 高院何必還在那裡一直發回更裁,又叫地院重審? 有意見的都是你,卻不敢自為裁定?22
“高院又指,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柯等4 人保釋在外,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偵查 中的陳述而有區別,不排除仍有相互勾串之虞。” 國家沒有預防網路秘密通訊串供的方法,這是國家的問題。 拿國家制度的不完善來作為羈押限制人身自由合理嗎?![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 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https://i.imgur.com/bnzW1c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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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不是,國家最頂最舔,喔不是,最專業的北檢關了四個月了欸 你這七個理由四個月前拿出來很屌 但現在拿出來不扯嗎? 而且更裁是要針對交保防逃的理由 他媽怎麼又繞回串證串供阿![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 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https://i.imgur.com/OK4VNg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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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穩壓的 地院盡力啦 高院說五月有聯絡過 所以有串證之嫌 雖然我不懂為啥五月不能聯絡 不過高院一定是對的6
答案很明顯了,高院這樣寫就是要測試地院那三位法官要不要當狗了? 再交保之後就是高院法官直接押,早就不是交保金的問題不是嗎? 柯文哲一定要進去,所以柯辭職黨主席確實有道理。 --5
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高院用秘密通訊當理由裁定交保撤銷發回 明顯違憲!!! 這才是真正的毀憲亂政! 建議民進黨立刻聲請釋憲X
真的是覺得司法太黑暗了!高院可以一直撤回交保,那不就是打臉北院? 北院就算再次給交保,北檢再提抗告,高院又發回?他媽的你們司法可以不可以不要一直 互相打臉? 我們可以要求明天羈押庭直播嗎?我們真的很想看看檢察官是有多誇張一直要打死柯文哲 ,反觀鄭文燦趴趴走、周玉蔻被判刑解除出境出海,靠!
照這個說法,那太子是不是也應該繼續雞鴨?? 而且太子不止被監聽,還被壓了7年案 交保這個程序乾脆廢掉算了 摘眼鏡,穿什麼顏色的衣服都能腦補成在打暗號 那天用呼吸長短來發摩斯密碼我是真的不會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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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大家在等檢方抗告,會有“新事證”嗎?想問大家,剛新聞報導檢方會提抗告,那按照法律規定 提抗告是到高院對吧,那如果要高院接受,並發回地院重審, 是否代表檢調單位,應該會有“新的證據”來說服高院啊,是這樣理解對吧! 想問大家,大家覺得檢調還會有新事證嗎? --![[討論] 大家在等檢方抗告,會有“新事證”嗎? [討論] 大家在等檢方抗告,會有“新事證”嗎?](https://i.imgur.com/eBZFHA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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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再提出抗抗告摘要出來了 沒有新事證 又是在重複起訴書的內容 唯一的新料 還算不上事證的只有![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再提出抗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再提出抗](https://i.imgur.com/2NJ5FVM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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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飭回北檢抗告 高院合議庭法官「3不知道結果什麼時候出來: 不過剛剛餵狗結果: 高院裁定結果有兩種,一是駁回抗告,柯文哲確定無保開釋,其二是撤銷北院原本無保請 回的裁定,將全案發回更裁,屆時北院將傳喚柯文哲重開羈押庭。 個人不解的是,如果高院也判無保,那還有機會抗告嗎?除非有新的事證,不然沒完沒了8
[問卦] 有交保後2天又關回去的案例嗎?我覺得 第一次羈押和申請延押 其實都蠻合理的 就有傳證 滅證的疑慮 沒什麼問題啦@@4
[討論] 小草一直說北檢沒證據 證據在哪?檢察官當羈押柯文哲當然要事證 所以小草認為北檢提出的公文 便簽 對話紀錄證詞 帳目 滅證事證 阿北承認部分事實 這些都不是證據ㄇ 所以小草認為高院沒依據亂判ㄇ? 低端?1
Re: [討論] 桃院要怎證明阿燦是個沒影響力的路人甲?你標題下的跟高院「實質影響力」的見解一樣~ 問題是這事情就不是桃院要證明 「鄭文燦沒影響力」 反而是檢方該證明 「鄭文燦有影響力,且實質用以串供、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