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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龍潭醉男開車自撞酒測值0.99 獲判無罪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龍潭醉男開車自撞酒測值0.99 獲判無罪作者
dahlia7357
(活在第1/198768748個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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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基本上就是雙手一攤

立法院不院修法

檢察官每次又用同樣的方式起訴

結果酒駕現行犯最後就是無罪逃脫

連拒測18萬都免了

我想問的是

如果檢方發現有這種車禍後飲酒行為

可以按照妨礙公務罪起訴嗎?

這基本上已經構成阻饒酒測的事實吧?

法官說不定會吃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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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115.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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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ucky 04/17 09:35酒駕天堂 行人地獄 憑什麼要觀光 拜

belucky 04/17 09:35託外國人別人台灣 生命誠可貴

belucky 04/17 09:35別來

sted0101 04/17 09:37修法修這等同拒測就好了~

peterwu4 04/17 09:37你人(公務員)又還沒到現場…

peterwu4 04/17 09:38人心不古,只能再修法去補漏洞

Dirgo 04/17 09:39你叫我做什麼都配合了,怎麼會是妨礙公務呢?

肇事後無論任何理由飲酒,客觀上皆破壞警方依法實施酒測之效力 起訴結果也不是你我判定的,不過檢方可以起訴這條,讓法官去認定有沒有妨礙公務 法官判定後,至少有一個先例,讓檢方往後有一個標準 這樣,如果法官認定有罪,至少修法前,不用推給立法院都不做事 反正這招很大程度是立法院給自己人酒駕開後門的方式

hoder 04/17 09:40黃偉翰的媽媽車禍就有回朔調查開車前暢飲

LawLawDer 04/17 09:42+1 擬制拒測就行了

※ 編輯: dahlia7357 (59.124.115.211 臺灣), 04/17/2023 09:49:47

j32072 04/17 09:45不行 不算 他有讓你側呀 你自己機器側不

j32072 04/17 09:45出喝酒前數值怪誰 好好去請人才更新機器

j32072 04/17 09:45

herro760920 04/17 09:57印象之前有判例,是妨礙公務還是以拒

herro760920 04/17 09:57絕酒測罰成功過。我們偉大的法官自由

herro760920 04/17 09:57心證特別厲害,這種直接判無罪難怪會

herro760920 04/17 09:57被罵恐龍。

iam0718 04/17 10:30真的骰心證的

aprendes 04/17 10:44妨害公務是對公務員施以強暴脅迫

aprendes 04/17 10:45檢察官隨便起訴反而構成濫權追訴罪

baiya 04/17 10:55你說妨害公務就妨害公務喔 為什麼不說滅證

atgo1207 04/18 10:50下車喝酒就可以直接開拒測了 因為測下去

atgo1207 04/18 10:50有數值一定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