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未收賄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還有圖利罪,
: 除了上面「明知」、「有人獲得利益」之外
: 最最最重要的就是「違背法令」
: 一堆人一直說檢察官聲押的證據在哪
: 遇到討論很久的違背法令部分直接避而不談
: 很明顯今天北市府市長和副市長
: 最終做出的840%決定
: 就已經有觸及違背法令的構成要件
: 總而言之到時候看起訴書就知道了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7110.
你到底在迴圈什麼東西
現在就是這個840%過程完全合法
但獎勵容積過高遭到質疑
加上抓到應的4500金流,才去查圖利跟貪汙
有圖利跟貪汙,這個840才會違法,不然他就是縣市合法裁量權
你在這玩什麼違法迴圈???
--
垃圾政論看太多的下場
本篇正解,但檢察官會採信嗎?
我就說說準憲法的人可以當司法院長
吸太多三民自東森
不要再迴圈了 柯只有關一條路
840怎樣合法? 講出來聽聽
雖然北市自創獎項獎勵,經委員會表決給容積獎勵20% 但這個過程在縣市就是合法的自行裁量權 要判定違法就要有官員貪污圖利才能 所以你要說他840違法才構成圖利,但偏偏圖利了那個840才違法 根本違法迴圈
準法規的要進去關,台灣司法真有趣
我真的覺的凶多吉少,垃圾北檢
但檢察官法官不見得會懂縣市合法裁量權
我好想看看怎樣合法的
等等,要先"明知違法還圖利"才會犯圖利罪
我也想去陶朱隱園唱歌
以前打過官司就知道 有些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現在的爭點就是細部計畫能不能加入條例中
進去蹲吧 沒黨證還敢當市長啊
台灣司法初一十五不一樣
沒有明文的獎勵項目
終於看到正常人的回答了
是真的 完全合法 但是鑽漏洞 不然不
檢察官說你違法就違法. 垃圾
程序合法不表示結果合法欸 不然早蓋章了
正姐
會搞這麼久
京華城細部計畫書是援引都計法24
這漏洞今年監察院糾正了,那就按照監察院
糾正收回不就好了
京華城可以准用都更容積 你可以接受
但如果要玩文字遊戲 北市分區條例80-4有說
840哪裡合法? 容積獎勵怎麼取得?不是危老
喔?
840怎麼合法的去問上一屆台北市議員
也不是都更拿滿獎勵20趴?
大眾捷運500公尺內可以給予最高30%獎勵
講再多都沒用 賴皇的X叫比較香
合法啊 只是不合理 你京華城用什麼危
監察院今年糾正了,但是今年的柯好像只是
老
市民?
但土地分區條例都很籠統 都是細部在規範的
去跟講萬安說啊
所以啊 就是鑽漏洞 鑽漏洞圖利
你敢不關嗎 嘻嘻
我覺得威京也不是蠢蛋 會想爭最大容積率
確實沒違法
都有研究過法條 寫進都市計畫書送審
我就不懂 京華城憑什麼准用都更容積
圖利要件是「明知違法」 啊 合法範圍內的
很簡單 就把全台灣的細部計畫書都拿來看
裁量就算真的不合理 哪裡違法了?
京華城就是沒有理由拿滿20趴,宣稱都市計畫2
560保底,另外購買的容積也合法,差在
如果只是放京華城無條件准用 那是不
4條根本沒有理由讓京華城拿滿容積獎勵,合法
首長裁量權的獎勵
是圖利
合規現在柯文哲還會被抓?
合規怎麼不會被抓 就有異常金流阿,那筆4500 整體串起來就是跟柯有關係,所以現在在查他是不是圖利/貪汙啊 很難懂嗎
840完全合法是卡提諾法學院告訴你的嗎
不合法是三民自告訴你的嗎
智慧、宜居、韌性的獎勵為什麼合法說
來提聽聽?
840合法再哪?
840違法當初怎麼過的?一堆黑柯大將怎
麼不衝
如果有貪汙圖利,那就會變不合法 所以在查啊
民眾黨都不敢談840% 怎會說合法啦?
合法合規我幹嘛行賄,白痴嗎?
說真的應該開記者會解釋一下840
難道阿貓阿狗都可以進陶朱隱園唱歌嗎
容積違法一開始就不可能過了啊? 真的以為
都審只是橡皮圖章?
走都市計畫不走都更還不走土地分區條例
法律保留原則還需要嗎?依法行政可以丟
了吧
那麼多人共識決 應該要先抓是不是贊成的
背後還有北市科 南港bot 果菜市場 台智光
是不是都有收威京的錢
柯粉慢慢凹啊
話說我今天才知道 怎麼南港bot又是新
台智光 關柯文哲屁事....
違法當初根本不可能過…一堆低能傻鳥
假設京華城走這條,市府無腦給他上限
光 我怎麼說又呢
青鳥高潮正爽你不要打壞人家興致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這樣可以解套ㄇ
不過現在黨就是要追殺 合法也可以是圖利
完全合法?繼續看小草笑話
現在被抓的是應收賄的延伸吧 不是合法問題
苗有說,這是違法的
840%合法?… 郝龍斌:???
現在被抓的是圖利+收賄
好啦,去陶朱隱園也不犯法對吧
你要不要看該法第25條有沒有限縮了商三
就那20%有爭議 除非證明柯有指使都委會
的容積
反觀賴皮寮安全下莊
苗說的 好吧 我道歉 八成有違法==
840就是市府的裁量權而已,而且是共識決
,一堆硬要。
市長真厲害 可以簽不合法的合約
合法合規還用等到你柯市府同意?
市長都擺明要過了 共識決有個屁用
部下共識討論準用,正常人都會覺得合法吧
一般人不懂 「違法」和 「行政瑕疵」的份
郝市長不會同意嗎?
840%?當郝龍斌笑話?
際也是很正常的。但光明正大獻醜就很好笑
完全合法咧 呵呵
你要市長擺明要過的證據喔
都合法合規了 還要行賄幹嘛?
不是烙下一句840合法就合法欸,應跟沈怎
你老闆說要過的 共識決跟人大投票一
那郝龍斌是在擋甚麼?
麼會被羈押
樣
沒用 党法都看顏色的 像影響力 初一十五不
解釋一下好不好,合法合規郝市長怎不蓋章
25條是保底不是限縮 80條規定的是放寬
奉交下
你是正常人
一樣 現在法院是xxx開的
老闆都說奉交下了 擺明就是要過了
人家郝市長沒說合法合規阿
議員收賄施壓幫忙陳情阿 這跟都審會為啥一
定要有關?
合法合規,怎彭副市長不敢蓋章?
議員成情 市長交辦 這叫一定要過嗎....
解釋一下好不好?
所以合法的合約就不用行賄?
好市長為什麼擋 動腦啦 真的是傻鳥
副市長不是說那是市長裁量權 讓市長最後決
如果市府是都審會的老闆 那還審個屁==
定
彭就是覺得有問題不敢共識決啊 不然
那要抓貪污太容易了
怎麼不蓋章
合法合規要行什麼賄啦
前提都錯了 合法的前提是官員沒有圖利 應收4500瘋狂陳情,但陳情沒辦法影響獎勵容積表決 能夠影響的是市府=柯 所以現在查他有沒有貪汙圖利
※ 編輯: loveSETSUNA (122.117.35.99 臺灣), 09/02/2024 01:26:45你當廠商白癡,合法合規還跟你送錢喔
議員陳情+市長交辦..下面都知道要怎
送錢被抓還要被關
獎勵容積也是都審會的合議決議
所以台灣沒幾個貪污的唷 因為不合法的合
麼做好嗎 光陳情壓力就山大了
約沒幾個
然後底下一堆人有意見 彭還不敢蓋章
問就是前面有個對照組阿.郝市府阿
有行賄先查到錢去哪啦
你就回答 為什麼郝市長不敢同意就好
郝是堅持392%才死不蓋章 被陳菊的監察院在2018訂下560 是要關他屁事
然後訴訟 市府還贏了還要幫廠商解套?
沒有這條法律
商三560就是條例的範圍,獎勵就是在第11
章到底要怎麼創設獎勵
嘿啊 郝市府都不敢動 就柯感動
多讀點書吧 可悲
你知道威京送件被柯市府都審會退件嗎
啊不然幹嘛給應4500瘋狂陳情 現在就在查為啥市府後來會獎20%啊
※ 編輯: loveSETSUNA (122.117.35.99 臺灣), 09/02/2024 01:31:48小平說有5E 這麼大的金流 很難查?
哭 都沒人認真討論法律
創設獎勵還不立法源,柯師傅阿門
訴訟贏了還要想方設法幫京華解套喔
哪裡合法了?柯文哲自己訂一個法然後說合法?
全台灣唯一一個案子得到這個獎勵你說合法
果菜市場那案也是一堆問題啦
又是威京
怎都是威京得標?
果菜市場先等等 京華城主菜都還沒上完
自創的獎勵可以合法? 去跟法官說
怎麼都是威京跟新光
合法還需要送應4500萬逆
當威京北七
彭跟柯絕對有一個要進去,這個細部計畫
比對以往的台北市成細部計畫根本就是笑
話
不只4500啦.不可能只打通一個議員
整天講合法 建商比你懂合不合法啦
840怎麼合法?
真的合法還需要送4500萬?
工三小,就是送完才表決跟獎勵20% 本來被柯市府打槍 是4500換陳情,然後查市府有沒有收錢搞這獎勵 如果這個840違法違規,早就禁止施工了 還需要查到圖利才判無效?? 邏輯呢
合法還用等到你柯收割京華城?
郝不會先收割?
小草明天不上班有錢可以抖內嗎?柯師父
還要再買房子欸 認真點上班好嗎
真合法只鑽漏洞也不需要花到4500萬啦
笑死 合法還會被抓
吵了2週,竟然還有人以為840合法,
可悲
你如果不懂圖利罪就別說了,跟金流無關
更何況只有一個收4500嗎? 你覺得有
果然只有小草覺得合法
的東西不要硬扯,什麼叫做有圖利跟貪污8
可能只有一個收?
40才違法,840違不違法只看規定好嗎
規定就是沒有規定 這個20%獎勵就是被監院判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 但是又說不出違法的地方,才會指是縣市裁量給予 如果違法違規,就可以先判無效了 還需要等抓圖利?
你才是徹徹底底把順序都搞錯...
我相信柯應該是沒收啦 但他用人不當
還是算他頭上
怎麼會有人這麼天真以為合法就會給你
整天政治找回良心 問題是你分不出你
底下的人有沒有良心啊
所以底下的彭不敢蓋章 算有沒有良心?
還好我2018就下車停損了 拒當雜草
柯硬推彭去當PM 算有沒有良心?
柯看到彭沒蓋章的時候,底下算不算有良心
陳情花到4500萬這話你講的出來?
到底嗑多少粉
彭:我沒蓋章喔(已經明示到這樣)
市長你要蓋你自己負責
什麼叫做偏偏圖利了840才違法,你真的完
全搞錯,只要違反規定就可能違法,圖利
只是單看是否獲得利益,剩下是否收錢(
金流)是另外收賄的問題,你才不要再邏
輯錯置了
如果840%違法 承辦人員直接抓去關了
圖利跟收賄罪名、法條、構成要件都不一
樣好嗎
首先,獎勵20%僅是無法源依據 如果違法,那些都委都要上法庭甚至被關,對否? 現在如果最後查出圖利 才能夠說市府為了圖利廠商,設置20%獎勵的獎項 這個獎項才能收回=扣掉20% 前面只是簡單稱為「這樣才是840違法」
但我們要根據塔綠班憲法ˊ
傻子都知道錢到才蓋章的,有給100%能
是否違背法令,就是現在地檢署要說服法
院的,違背法令跟收不收錢一點關係都沒
有
青屌低能兒看不懂
查到,至於不蓋章是為什麼懂得都懂
你縣市裁量給予的法源依據是什麼?還有現
在是人家覺得有不明金流,所以在沒有法源
依據的情況下直接給獎勵,這就是一種違背
職務行為
他算是有法源,說各縣市自己裁量,但
沒有明確說多少
所謂無法源依據,就是回歸原有法令適用
套裝量身定做沒法源依據不就是違法了嗎
督更用的是別的法律,裡面有明確規定
,原有法令就是都市計畫法還有台北市的
?小草這樣也吞的下去?
多少%,也不是20%
檢方真的想做事。。但。。亂搞一通
辦法,只能840%,不然就會變成違背法令
,不是還沒找到法源所以就還是合理的
法源就是他自己 真香
說錯,回歸原本的560%
督更也不是20%啊,怎麼兩個老是一起講
1450超多
簡單說就是沒有法源就是回歸商三560%...
只有20%會被撤回,購買30%是完全沒問題的 說實話就連政黑都沒在洗840違法了吧 怎麼八卦還在吵這個 決定獎勵是否違法圖利而設 才是抓柯的理由...
※ 編輯: loveSETSUNA (122.117.35.99 臺灣), 09/02/2024 01:51:26如果完全沒有法源依據,檢調也不用查
金流,就直接委員會整個抓起來就好
據傳疑似 整個委員會都收錢 這樣是起手
就算圖利法官認了 也不用羈押吧 難道還
式嗎?
能串供?
簡單來說,你想自創獎勵可以,但是要有法
律說你可以,現在找不到這個法律
當初會過是因為反對的都審委員請假的請假
,不續聘的不續聘
圖利罪不適用在都委,圖利要件是公務員
就是把反對的人弄走,就通過了
主管或監督事務,都委就算是授權公務員
好了,但是這也不是他主管事務,主管事
務是需要有法定權責的公務員才有責任,
所以都委如果真的是共犯,那可能成立的
是其他罪,會有圖利問題的只有實質法定
職權且可以影響最終決定的人
就有法律規定啊 各縣市自行決定
如果完全沒有法源依據 不可能吵到現在
講法律規定的來,你講看看哪一條
都委會對容積只有建議的權利,沒有創設的
這屁事不都是趕走林洲民後幹的 千古罪人
沒有法源依據蓋章隔天就被抓走了吧?
權利
原來有人在阻礙阿北發展台北啊
因為柯自創,大家以為有,實際上背後沒有
就是24條啊
林洲民跑太快,他當初也有被電過京華城
自己都知道自創了,還在凹合法喔
而且通過那次是主席逕行裁示通過,這樣沒
問題?
都委會開過兩次 第一次一堆反對 後來被換
24條是哪個24?
還有人再問840怎合法 被新聞洗腦洗成這樣
決定獎勵是否違法圖利而設,就是抓柯的
都不會查一下
理由,你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是說柯文哲
因為沒有法源依據,突破原有560%上限,
第二次就沒人反對 很厲害
因此才會有圖利的問題
不用跟低能智障青鳥解釋那麼多
況且不是政黑沒人討論840%違法,就是因
為政黑都知道840%違法突破560%上限,根
本不用再多討論,反而只有八卦一直還處
到現在還不知道840%是合不合法,某些人真
於840%沒有違法的邏輯,然後開始去硬扯
的是出來讓人笑
到要收錢才有圖利!
創了一個全台灣唯一 全台北只適用京華城的條
例 說合理?
你貼的是督更法吧 他就不是都更啊
怎麼用都更法?
都計24、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光是第一次都委會一堆人反對第二次同意
很多事情都可以容積率獎勵 簡單說就是
都沒有說可以這樣創設獎勵項目
裡面就一堆東西可以挖了啦.
你有幫忙政府 增加公眾利益
詳細要去看,設一堆條件可以 不是只有
說840%合法 怎麼 彭不敢簽 給柯簽
你有沒有讀過法律?
不是只有都更而已
憨鳥聽不懂啦
是法源依據為無物,柯就是這樣現在還在裡
他就是寫個政府自行決定啊
柯自己創一個法 說合法?
24條就是寫各政府自行擬定啊
京華城就不是都更 也不是危老建築
京華城唯一新建案+20% 其他建商都笨蛋不
擬定什麼?
懂爭取
講出來 擬定什麼?
阿就不是只有都更可以啊 不用一直跳針
所以這20% 是誰決定給他的?
各政府自行擬定 他每個案子都擬的不一
不一樣 你要叫我講什麼???
台智光不是柯很氣嗎XD 又有他的事了
…先說一下為什麼京華城適用危老重建?
20%就是委員會決定的啊
笑耶,那怎麼不全部市民都840%
就跟你說他不是都更 他幹嘛要為老.....
所以得到委員會挖坑給柯跳?
到底擬定什麼?我不到a 我只有看到細部
計畫
還敢說那個只要有疑慮就被換的委員會?
阿細部計畫還沒不到可以增設獎勵的條文
,可以找給我嗎
太難了 押勒押勒
綠蛆看不懂為什麼合法
是那有提出疑慮就被上頭找去的委員會?
等等就可以看法官怎麼說嘍
構成要件 明知違背法令
就看法官怎麼詮釋了
真合法 怎彭副市長不敢簽 只給柯去簽
不是違法
現在不就是查到他有圖利情況了 還合法
解釋個毛,用洗的就好了
至於貪污應該難確立
根本不用跟民眾解釋什麼是正確的
洗到最後就是對的了
就模糊空間 簽下去看法官詮釋
他不是在迴圈,他就是故意要造謠
你講的合法 就一句為啥合法 彭不敢簽?
你有比彭 還了解 這個合不合法嗎?
合法你個大頭 就是沒有法源依據生出2
0%
不要亂掰 現在京華城就是台北市歷史
我才不信阿北會跟財團一起玩模糊空間勒
以來量身訂作這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
,這樣做對他有什麼好處?一定有法條,
大家再找找
裝個充電樁就給你6% 8% 三小 那是甚
麼很稀有的東西嗎
30% 20%怎麼來的知道這麼細 回文一
堆網軍
公三小朋友
更何況30年不到 離危老建築差這麼多
的商場憑什麼比照都更獎勵
裝個充電樁都跟我說要管委會同意、我也
很無奈
知道這麼細是因為資料就擺在網路上
自己無知不做功課就網軍了
我看的懂中文 讀完了才知道這案子多
確實很稀有,一堆都不給裝
荒謬 自己不願意讀怪誰阿
先解釋一下為什麼商三的容積率能突破560
新建案本來就會規劃充電樁==
%?北市土管條例在那邊是怎麼突破上去的
你那是私宅裝設才麻煩…商場或新建築
裝 只要一開始有電力規劃 跟多裝一個
洗碗機一樣簡單==
路邊舊的停車場怎有裝充電樁就沒獎勵?
都更獎勵最高是50% 他只有20%
30%是他自己買的啊
他就不是都更啊
就不符合都更跟危老
不是都更和危老那就是只吃商三上限啊
他就是拿個最高非都更獎勵20%
20是上限阿,可是獎勵怎麼來的
560%的數字上限在那邊,840%是怎麼來的
他就是拿了非都更最高 你要嘴也要嘴對
你說的那些最高就是560%後面840%是自創
現在就是京華城不是都更跟危老就想吃
獎勵阿哈
你要嘴為何可以拿20 我覺得ok
規定就沒有說一定要都更可以有獎勵啊
560%連郝都不給了 還自創到840%
那小京捐30%的用意在哪呢?
剛剛樓上有人說560%是陳菊給的
一直重複相同的對話 無窮迴圈....
我只想知道為什麼能弄到突破土管條例%數
北市商三上限560% 陳情後用都更獎勵加碼2
0%
誰說560%最高? 哪條法律說的?
我能看一下嗎 高雄那都到1000多了
好了啦 一直講合法 合法到副市長不敢簽
北市土管條例對商三的容積率限制啊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第幾條?
看來是監察院給到560% 再來就是到底有沒
高雄那個是商5 京華城是商3
法源可以再給20%
阿威京不是出來說他們不是用都更獎勵?
我就問你 如果他不是吃都更的 憑什麼
突破560% ? 那為什麼計畫書裡面又說
上限20%?
既不是都更、不是危老 那個20%怎麼來的
再來高雄國賓那件 被列危老
到底第幾條
我只好奇,為什麼小京要再捐30% 他想獲
可以往誤解法令去說 明知這構成要件是關
得什麼)
鍵
你要把不同的商業用地 混一起講了?
京華城就是單獨的企劃案 要爭突破560
% 沒有法源依據 就畫虎爛一堆東西想
比照都更拿20% 都發局一堆委員都說不
合理 沒辦法比照都更
到底哪條?
縣市自己的權利吧
25條商三上限560%
第三章第二十五條 不用謝。
為什麼google得到的法條還得這樣問?
如果是縣市首長的權利,那就跟發文者上
面說的一樣、因為有4700的受賄才要查這2
0%有沒有圖利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制條例25條
商三 自己查很難是不是
他講的是基準容積率啊
你把第二十五條第一行看一下 中文很難?
現在就是要查是否時任台北市長是不是
他這只是規定基準容積率的上限吧
有額外施壓來跑案子 在都發局發公文
再三確認這個企劃案不合理的前提下
560是監察院給的下限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
他是規定基準容積率啊
超過下表規定。」
要不很多為老都更都會超過啊
好,所以京華城現在是都更還是危老?
要超過土管商三限制的上限 法源依據是?
你講的那是基準容積率
你一直講其他都超過 但京華城就沒有啊
我就只好奇這個 用的是哪個法?
如果有違老 都更 或是其他情況 可以加
都更歸都更法
對 危老 都更 但這案都不是喔 那是?
好 京華城憑什麼突破
他用的不是都更
京華城就不符超過560% 但變840%柯簽了
他用的是都市計畫24條
好 你都說不是都更了 還不到30年也不是
危老 那用的什麼理由?
簡單的說就是如果政府覺得你有公眾利益
超過560% 彭不敢簽 柯簽了
政府是柯說的算? 還是法律說的算
政府可以獎勵你容積率
好 都市計畫法24條 請問京華城提出的
容積獎勵企劃案 是不是就是基於比照
危老 都更的20% (如果你有看都發局
但最高20%
委員的意見的話)
獎勵有上限
違老不是20% 最高50%
他是兩件事情 你一直把她一起講....
嗯 好 所以有問題的不就是用都市計畫法
第24條自提申請容積獎勵「為什麼會過」
好 那請問京華城提出的那些項目 哪裡
值得20% 在都發局剛跟京華城互告結束
以及這案真的能用這條以及審議核準的理
法院駁回後 市長突然就轉彎交辦要給
這個企劃開綠燈
由突破土管商三上限嗎?坐等法官怎麼看
哪裡值得20% 我覺得可以吵
但我覺得你一直吵他說他沒法源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覺得程序合法代
那就沒有意義
你如果有去看京華城從20年開始跟台北
表實際上合法。
市打的官司 你會非常驚訝台北市轉彎
的速度
這案能不能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硬往土管
條例上騎都不知道 要說有法源依據太早了
我會一直說都更 危老 那是因為那是威
京的說法好嗎…
用都市計畫法24條
京華城2001年落成開幕2019年廢止
再參考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最後獎勵了20% 等於都更 怎麼有這種好康
18年而已 危老根本模不到邊
參考台北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又不
是我講的 那是威京的論述阿
台北市剛打完官司賞了威京一巴掌 然
然後有人還想拿高雄國賓商5用地來說
後柯文哲突然交辦這個案子儘速辦理
你跟我說這個不是刀叉吃人肉 鬼才信
以後新建案通通送都市計畫法24條
最後比照都更 20%輕鬆拿
老實說 市府勝訴後按訴訟結果走就沒這些
高雄國賓是1981年開幕2022年歇業 41年
問題了 那麼為什麼勝訴後還有這些問題呢
這麼簡單 怎麼等到京華城才想到這招 其他
人都笨蛋
柯文哲簽的那三張公文 跟我說他什麼
都不知道 狗屁
別拗了啦,3點就知道了
840%怎麼會是合法
可以辯不知違法
難吧 前面有市府訴訟結果在那裡 不知違
法是要往哪裡辯?
一次允建保障失效後被判回歸法定上限
560%的數字就在那邊 要往哪裡說不知違法
副市長知道不合法不敢簽 市長簽了不知?
綠畜要是有腦就不會跳針了
所以看法官怎麼詮釋
明知 構成要件就有模糊空間
340樓後面的東西叫跳針?閱讀理解能
力有問題不用出來秀
不知違法這個情不可能 因為都發局發
過公文提醒過
都發局有發過公文叫做 這個東西不能
辦你確定要辦嗎市長 柯文哲簽了 才會
燒到柯文哲身上
往誤解法令吧 反正這是柯文哲律師要做的
看吧 不合法也不一定圖利罪
有時候無知可以救了自己 哈哈
結案,無保請回 副市長收押
明知要件是關鍵 副市長懂所以GG
推
嘻嘻 兩個一定要有一個進去,我猜到了
好了啦
簡單說,檢方須找出對價關係才能向党
交代
政論冥嘴只會吹喇叭
就知道傻鳥仔給側翼名嘴洗腦洗成什麼蠢
樣
青鳥智障,當年中央只說不宜而不是不得
看推文的青鳥被打臉
自以為很懂,法官也說這是專家會議決議
柯文哲只是蓋章,接受會議有結論一事
規定也沒說不得給予獎勵,青鳥瞎扯違法
看來是拿錢的不敢蓋章
840早就討論完合法了,鳥鳥們崩潰之餘更新
個情報再繼續抹,不然力道很弱欸
名嘴餵了太多屎
過程完全合法那840%就沒過高的問題
唉 這發文的素質….
法院無保判決也是說違法餒
副市長都被羈押了啊
市長有權給任何好處這是行政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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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公務員有個很爛的地方 公務員應該為自己的權力負責 像是這個案件 假設最後查不出170萬與京華城的關係 廉政署負責此案的人員 應該直接抓去關8
如果真的只是這筆陳佩琪都提出來源的170萬當成收賄證據 我希望今晚就直接宣布羈押吧 好久沒開夜市了 香腸攤都給我開出來 我想看大場面啊啊啊啊8
其實本來就是要羞辱柯文哲 加想辦法弄死他 真的不懂幹嘛還要硬湊170萬 乾脆直接說他貪污170元 我就不信柯有本事把每一筆錢都清清楚楚的說出來28
如果真的用這麼可笑的「170萬分五年賄賂市長」當理由 而且是「不明對價關係」而想要起訴柯文哲 只有這種程度的話北檢真的要想辦法停損了 到時候拖到靠近2026選舉年附近 一審大概有87%機率無罪 這也是柯敢喊無保的底氣63
如果真的只有170萬,查不到其他金流 那明天全世界頭條就會變成 台灣前首都市長在野黨主席柯文哲因收賄170萬被收押禁見 讓世界看見台灣 ----爆
這個真的不開玩笑 要搞成這樣還能壓真的太難看 如果到後面還只有170萬 然後說這叫做貪汙 我覺得啦 今天不管你是不是支持柯文哲的 你都應該要大力譴責 因為真的太扯了 今天要羈押 你一定要有很明確的對價關係7
所以阿 最好不要在台灣做任何生意 免得得罪某些顏色的 到時候吃屎 萬一任一條金流只要說不採信11
我覺得這是假新聞啦 怎麼可能到搞三天8/30搜到9/2還在講170萬 有一群智障不是說柯文哲活摘器官嗎? 170萬隨便拆幾個器官隨便都有吧 除非是拆到青鳥仔的腦...可能還會賠錢才能處理掉 QQ8
鄭文燦五百萬都監聽的到 還知道專人送到官府 應曉薇4700萬也查得到 對比陳珮琪存170萬 說詞不被相信11
你以為堅持不認罪 是在捍衛自己的清白 但是在法官的眼裡就是 惡性重大 死不悔改 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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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趙少康FB 錢沒進自己口袋就沒事?柯文哲錯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趙少康 3.轉錄內容︰32
Re: [新聞] 應曉薇涉收沈慶京4500萬賄款 成檢方聲押對照柯文哲前面說的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日接受專訪時,談到京華城案時脫口說出「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 ?」 就這個地方不合法 原來是應曉薇收賄4
Re: [新聞] 京華城案羈押庭11時結束 柯文哲堅稱未收賄你所說的是「明知」,這會在起訴書裡寫明 : 不管是對話紀錄什麼都好 : 你不能說柯文哲跟下面的人說 要處理 他蓋章了 他就圖利 : 這個標準全台灣哪個首長只要任內有貪污都會被關 : 你必須很清楚的 釐清說 哪筆錢 真的是透過京華城案放到柯文哲手上的35
[討論] 小草請進 誠心請教這篇先不與小草爭執,誠心請教小草 京華城容積560 -->840%,沒有法律依據,只有台北市政府自創的一些獎勵方案: 單純的 事實 如果這招真的可行,以後地方政府都可以創造一些天馬行空的名目,讓財團可以無限制的 蓋樓10
Re: [新聞] 快新聞/柯文哲稱京華城案「圖利但不違法柯文哲敢這麼大聲的說出圖利,但哪裡違法? 一定是跟黃國昌有關係 因為黃國昌稱楊文科「只是圖利不是貪汙」 有法學專家的背書 所以阿北才會這麼大膽的說出來4
Re: [新聞] 快訊/自爆?柯文哲談京華城案:對啦圖利小鳥整天說蚵仔貪汙圖利 所以蚵仔讓京華城建商在合法範圍內賺錢 哪裡違法了? 是違反什麼法規 讓京華城拿不法利益? 有沒有政黑? --3
[討論] 柯文哲最輕也有圖利罪 小草是忘了?柯文哲最輕也有圖利罪 因為京華城案不是 都更案 也不是危老案 於法規來說沒有容積獎勵 但柯市府卻憑空生出一些理由 給予京華城爆表容積獎勵3
Re: [討論] 圖利但是哪裡不合法圖利是法律專有名詞......是違法的 政府並不限制、阻止、反對人民、企業賺錢, 簡單來說, 讓企業合法賺錢,叫做興利,是合法的; 讓企業非法賺錢,叫做圖利,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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