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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喊提告 周玉蔻回擊:有沒有法律常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黃國昌喊提告 周玉蔻回擊:有沒有法律常識作者
Qunnine
(qunnine)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7

周玉蔻在操作言論自由的邊界欸

特別法院對政治言論又更寬鬆

黃國昌又是公眾人物

如果啦

今天有人在黃國昌他家外

拍到黃國昌跟他女兒

牽手抱抱進家門

在新聞標題寫上

黃國昌嫖女學生

或是黃國昌跟他兒子牽手走進家門

新聞標題寫黃國昌戀男童

密戀男童過夜這種

但其實並沒有去查證

或是刻意省略查証

那到底法院會怎麼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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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5.1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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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149 06/13 12:06不證明女兒就吃性騷

kawazakiz2 06/13 12:09告更兇

Riya520 06/13 12:10還邊界咧 都踩進紅線了

magamanzero 06/13 12:11請參照小智論文案

myyalga 06/13 12:51https://reurl.cc/o7ZGbQ

myyalga 06/13 12:51最近剛好有個誹謗罪的憲法判決!

myyalga 06/13 13:07大法官的判準:

myyalga 06/13 13:07一、客觀上有合理查證程序,合理相信!

myyalga 06/13 13:07二、並非明知或重大輕率的惡意情事!

myyalga 06/13 13:07

myyalga 06/13 13:07如果是沒有同住、不常往來的親戚,記者這

myyalga 06/13 13:07樣掰扯,還情有可原,因為說不定記者去詢

myyalga 06/13 13:07問鄰居查證時,鄰居有可能不認識該名親戚

myyalga 06/13 13:08而給出錯誤資訊讓記者合理相信。

myyalga 06/13 13:08但如果是兒子女兒,那就該罰了,因為同住

myyalga 06/13 13:08的直系親屬,這隨便跟鄰居探察就知道的事

myyalga 06/13 13:08而沒有查證。

myyalga 06/13 13:09這就是嘴賤,該罰!

after1 06/13 13:42看法官想不想升啊

after1 06/13 16:10沒有,這已經越界了

sonora 06/13 19:58就你文中的例子,應該未盡查證義務

sonora 06/13 19:58例如李正皓告方丈贏,就是方丈查證不詳實

sonora 06/13 19:58不過後續李正皓告其他人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