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笑死 借戶頭給詐騙集團 法院判2個月和無罪
請問一下
女子林珊怡2017年8月在新北市板橋區超商將中信銀帳戶存摺、提款卡寄交給詐欺集團
法官認定她是詐欺幫助犯,判她有期徒刑2月
後來再涉案
高等法院判無罪
笑死人 第一次借戶頭 被判2個月
第二次更爽 高等法院直接判無罪
台灣根本是詐欺犯的天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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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18.8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息子の友達の制御不能な絶倫交尾でイカ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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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yearth (114.36.118.80 臺灣), 01/30/2023 12:19:09
れ続け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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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法律人就笑話啊,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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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判決書才知道是不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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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三審豬腳麵線只是都市傳說?
噓
打錯了吧因該是男子林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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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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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諺語從我父輩就在流傳了 就越判越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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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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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根本就知道,賣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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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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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這麼輕 那集團484不用關人
噓
老哥 事發經過、判決書都不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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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國民鍵盤法官是能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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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只有一次的話通常是被騙, 但怎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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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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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過多少重大金融詐欺 全部追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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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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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錢被騙就是沒了 沒有任何方法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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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法律系啊 台灣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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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去查 詐騙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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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女子圖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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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不知道阿 就說自己只是賣戶頭 不管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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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久一點又如何 這種爛人窮到賣戶頭了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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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你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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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那些因為掏空被騙了積蓄很多直接跳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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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知道那些錢根本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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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那些金融詐欺犯都是坐牢還在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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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扣押還要刑事判決確定 根本來不及早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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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脫產的到現在法律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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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瞭解那些法律和程序會覺得守法的根本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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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應該是社會最底層腦袋有問題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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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覺得很可憐就會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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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愧詐騙天堂 全台犯人應該要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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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神 拜其他神沒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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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可能不小心 第二次就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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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發現太好賺了 所以還會有第三次第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