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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小沈1500涉洩密!稱:經營檢調線7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小沈1500涉洩密!稱:經營檢調線7作者
Tattoo
(沒有什麼是永遠不變的)
時間推噓11 推:12 噓:1 →:6

我猜是
因為主任辦公室大家都可以進去,剛好檢察官去上廁所
電腦螢幕剛好是在小沈1500,被記者看到
北檢重申
絕無刻意洩漏,對於檢察官的疏忽,已經給予嚴重的口頭警告。
檢察官日理萬機,望酸民不可太過嚴苛


※ 引述《design0606 (飛)》之銘言
: 大概推斷北檢會怎麼說了
: "某某某因新聞採訪需求 將其他消息來源誤植為來自於檢方
: 經傳訊後 確與檢方無過多連結 查無不法"
: 然後就簽結了
: 這樣交代的話 大家給幾分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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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26.1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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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31502 09/16 11:45那這樣是記者洩密 怎麼會是證人身分

tm731531 09/16 11:45節目上的多方驗證 跟200%?

flavorBZ 09/16 11:46刑法132條,馬記者進去關吧

記者沒有洩密問題,節目上說的是為了保護訊息來源。人民有知的權利,本人身為記者,報 導真相是天職,請問殘害媒體新聞自由。謝謝

sobiNOva 09/16 11:46別害她 這樣罪更重

gn00573224 09/16 11:46經營7年,200%信lie,剛好看到信心這

gn00573224 09/16 11:46麼足

※ 編輯: Tattoo (220.142.26.17 臺灣), 09/16/2024 11:48:03

sobiNOva 09/16 11:48誰跟你記者沒有洩密問題zzz

flavorBZ 09/16 11:50記者有串供嫌疑,電視台傳播出去是共犯

ZhouGongJin 09/16 11:51那這主任可以直接撤職,為何什麼人都

ZhouGongJin 09/16 11:51能進去?

gberg 09/16 11:57偷看公文,該當如何?

Marty 09/16 11:58記者只能在採訪區 不能進辦公室 違法了喔~

scott0104 09/16 11:58誰跟你講記者沒洩密責任,這麼幫馬記

scott0104 09/16 11:59者,你也是她經營的人脈嗎

loreason 09/16 12:10記者表示你們北檢那個老娘沒玩過?

ccpon 09/16 12:13擅自偷看機密公文還洩漏,這更慘了

littleaoc 09/16 12:14https://i.imgur.com/yAPO1xR.jpeg

圖 快訊/小沈1500涉洩密!稱:經營檢調線7

Lwane1l1l 09/16 12:19推這篇 就是這樣而已不要見縫插針

yahetw 09/16 12:49檢察官:我去上廁所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