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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爆料公社:紅衣神經病持刀砍人,遭眾人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爆料公社:紅衣神經病持刀砍人,遭眾人群作者
CurryGOD
(卍煞氣ㄟ柯神卍)
時間推噓 1 推:3 噓:2 →:17

※ 引述《MJdavid (膽固醇歐吉桑)》之銘言:
: 剛剛看到爆料公社的爆料 發生在屏東
: 紅衣神經病持刀砍人,遭眾人群攻倒地
: https://reurl.cc/gaXDD4 有影片
: 如果神經病被鋤頭打死了 打人的人犯什麼罪?

根據魯妹常年看台灣啟示錄的經驗

還有近年辣台妹司改後的判決結果整理看完影片的想法

首先

紅衣男子"疑似"剛持刀砍人

即便武器目前還在手上卻沒有繼續行兇之意圖

所以群眾不符合自我防衛 這至少是傷害罪

縱使是自我防衛 一般人應該是先奪刀而不是烙人來


而從背後偷襲被害者(影片中紅衣男子)

群眾都自備武器 算是有預謀

不過有抄寫佛經有悔意 還可教化

我預測這次判決應該是

1. 持鋤頭男子殺人未遂起訴 不過會輕判

2. 其餘同夥妨害秩序罪 兩年附近的刑期

各位有何看法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219.19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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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ssans 11/23 13:02屏東好所在

achiyeng 11/23 13:03明天來dpp的法務部上班唷 還是法院也可

sck3612575 11/23 13:03裡面有幾個人身上都有被砍痕跡了

但影片當下顯然沒有繼續行兇之實

vowpool 11/23 13:04有精神病->無罪 其他人傷害神經病->有罪

※ 編輯: CurryGOD (59.125.219.193 臺灣), 11/23/2023 13:05:58

Risedo 11/23 13:05好法律 不用改

phix 11/23 13:05為民除害

venomsoul 11/23 13:06刑法現行犯逮捕前要先消除抵抗能力

venomsoul 11/23 13:07不過台灣加害者無罪、受害者凌遲

w9 11/23 13:19面對現行犯任何人本就可以動用強制力實施逮捕

w9 11/23 13:22照你這樣說要殺人太簡單,我砍完人直接進無敵

w9 11/23 13:23,開始找下個目標,找到看準再砍,砍完轉頭再

w9 11/23 13:23進無敵

Timberlake 11/23 13:30只看影片當下喔

Timberlake 11/23 13:31我先捅你兩刀拿手機出來自拍直播這樣

Timberlake 11/23 13:31無敵時間他媽真長

FAYeeeeeeee 11/23 15:04一刀戳出腸子不算殺人未遂

FAYeeeeeeee 11/23 15:05情急拿農耕用具打到不能動算殺人未

FAYeeeeeeee 11/23 15:05

FAYeeeeeeee 11/23 15:06鬼島法官 沒垃圾到這種程度吧

mozaiwen 11/23 16:14是喔!希望法官不會跟你一樣恐龍。

Freeven 11/23 16:31「一般人應該是先奪刀而不是烙人來」?

Freeven 11/23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