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罷免陳乃瑜被抓「幽靈造假」 羅明才服
這個神奇了,偽造文書要成立,主要要件為"致生損害"
再不濟也要"足以致生損害"
陳乃瑜的罷免都宣告放棄了,"致生損害"跟"足以致生損害"都不會發生
這樣子,最多最多就是約談後簽結
竟然收押還交保20萬???
我講一句誇張一點的,就是你在自己家裡跟爸爸一起印鈔票,
沒有拿出去外面用,就是家裡大富翁用
結果警察衝進來說你家組織犯罪把你全家押起來
※ 引述《xianfen (Lily)》之銘言:
: 罷免陳乃瑜被抓「幽靈造假」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收押
: Ettod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 國民黨陣營先前提議罷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雖已中途喊卡,卻傳出「幽靈連署」等
: 造假情形,台北地檢署昨(24日)搜索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等地、約談服務處主任
: 繆維蕙、助理劉時郡與林姿伶,訊後均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25日)晚間召開聲押庭調查
: ,裁定繆維蕙、劉時郡2人羈押禁見,林姿伶20萬元交保。
: 檢方同案另約談罷免案領銜人曾濬,訊後交保10萬元;新店區中正里里長辜鳳琴、張北里里
: 長鄭富濃各交保8萬元。至於備補領銜人蕭賜聰、新店區福民里里長盧浩賢,訊後都請回。
: 國民黨於今年(2025年)4月針對新店地區選出的市議員陳乃瑜,發起「除瑜回收」提議罷
: 免行動,通過第一階段審查,但領銜人曾濬在5月透過社群平台喊卡,聲稱罷免陳乃瑜的理
: 由正當,卻讓新店地區陷入對立與分裂氛圍,罷免團隊表決同意停止行動、「為了最愛的新
: 店,我們選擇放下」。
: 但北檢今年3月已接獲民眾告發,指「除瑜回收」罷免提議書有錯假情形,經調取中選會及
: 新北市選委會相關資料,鑑定筆跡發現至少有上百筆資料是偽造,部分提議人已死亡或戶籍
: 不符,平均每37人就有1人資料有問題,造假率達2.7%。
: 北檢昨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七路搜索羅明才新店服務處、相關涉案人住處等地,
: 約談繆維蕙在內的9人到案,訊後認為繆女及羅明才助理劉時郡、林姿伶的說詞與其他人不
: 一致,有勾串滅證之虞,今晨聲押禁見3人,全案後續依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等罪嫌偵辦。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25/2985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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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心綠共 警總復辟
敢罷免綠營的沒被抓去羈押,就該偷笑了
民進黨垃圾執政下有什麼垃圾罪名都
不意外
未遂犯也是犯罪的這一天終於來了
清除雜質
又忘了翁立委的天才立法了嗎
大雞鴨
還在講翁的是智障嗎
現在所有的罷免都適用舊法
傳神舉例
羅明才的主任都有人挺,八卦版真是大開眼界
看推文就知道藍白仔超挺罪犯!
是忘了還有個資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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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張啟楷 偽造連署書戶政系統可剔除沒損害------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 VS 法務部長鄭銘謙 中間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參戰 張啟楷問法務部長,偽造文書罪要件![[討論] 張啟楷 偽造連署書戶政系統可剔除沒損害 [討論] 張啟楷 偽造連署書戶政系統可剔除沒損害](https://i.imgur.com/qt1bi7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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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國民黨花蓮黨部提告微光花蓮罷團非法律人 看到推文有人說 沒有送出所以沒有違法 這個說法不正確吧 看了一下![Re: [討論] 國民黨花蓮黨部提告微光花蓮罷團 Re: [討論] 國民黨花蓮黨部提告微光花蓮罷團](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800/20250317/900x675_1933272278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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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明顯偽造公文書,檢察官還在睡?法盲! 偽造文書要成立,主要構成要件是有偽造/變造,同時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其中偽造是指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製作(無中生有);變造則是指無權修改文書內容 卻擅自修改(把A變成B)。 損害依據司法實務的見解,當這個行為有可能造成損害,也就是只要讓一般人有誤會的可![Re: [討論] 明顯偽造公文書,檢察官還在睡? Re: [討論] 明顯偽造公文書,檢察官還在睡?](https://i.imgur.com/LnRvDEu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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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涉連署造假遭約談+1! 罷免吳思瑤召: : 我來幫大家科普一下法律 : : 這頂多就是偽造文書罪而已 : 偽造文書是告訴乃論罪![Re: [新聞] 涉連署造假遭約談+1! 罷免吳思瑤召 Re: [新聞] 涉連署造假遭約談+1! 罷免吳思瑤召](https://i.imgur.com/Zjlue9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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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藍白罷免綠議員陳乃瑜中止可能 受到偽造連署的影響 可能 找不到活人了 可能4
Re: [新聞] 陳乃瑜罷免提議書造假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剛好我家就住在附近 在罷免期間有聽到一些小道消息 好像也有新聞有寫到 就是有人懷疑罷免陳乃瑜背後其實是新店在地的某位議員主導的 為了要讓他兒子可以在下次出來選![Re: [新聞] 陳乃瑜罷免提議書造假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 Re: [新聞] 陳乃瑜罷免提議書造假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4/20/realtime/31894817.jpg&s=Y&x=0&y=25&sw=3779&sh=2518&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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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新聞/為連署格式錯誤鞠躬3次!八炯請----- 偽造私文書罪:根據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擅自修改租賃契約日期,即可能構成此罪。 ---- 連署格式不對 要人家回來重簽1
Re: [新聞] 柯文哲政治獻金疑雲 北檢向監察院調取資綠鳥這幾天洗得好像要判死刑的重罪一樣 笑死!!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2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因為中選會可以剃除死亡聯署所以沒有發生損害就不構成偽造文書這個說法也是錯的 來看最高法院怎麼說的 刑法上偽造文書罪,乃著重於保護公共信用的法益,即使該偽造文書所載名義製作人實無 其人,然社會上一般人仍有誤信其為真正文書的危險者,仍成立該罪。是刑法上所規定足 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偽造文書罪,其所謂足生損害,係指公眾或他人有可受法律保護之![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 Re: [討論] 「非死亡連署」的偽造才是致命的](https://lawsnote.com/lawsnote-og.png?ver=20250320)
Re: [問卦] 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說這種壯膽話之前,得先思考一下... 構成條件: 一、「處理他人事務」:指某甲受到某乙的委託、委任來處理某乙的事務 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中: 「意圖」:指在做違背任務行為的當下,就有犯本罪的想法或預期,亦即本罪是要處
![Re: [新聞] 罷免陳乃瑜被抓「幽靈造假」 羅明才服 Re: [新聞] 罷免陳乃瑜被抓「幽靈造假」 羅明才服](https://i.imgur.com/N9cAGn0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