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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嫖完才表明警察身分!宜蘭警上班召妓還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嫖完才表明警察身分!宜蘭警上班召妓還討作者
k44754
(神仙索就此失傳了)
時間推噓 推:0 噓:0 →:1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媒體來源:TVBS
: 記者署名:程子奕
: 完整新聞標題:嫖完才表明警察身分!宜蘭警上班召妓還討回2千 涉貪判刑
: 完整新聞內文:

: 林姓偵查佐2018年起任職於宜蘭分局。案發時,他與應召站聯繫,商議以1,800元進行性交易,並給付2,000元,由泰國女子找回200元。性交易結束後
: 飯店負責人發現異常,隨即向警方檢舉,事件因此曝光,林男最終遭調查並移送法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924579
: 備註: 玩完不給錢 就不算嫖囉




我阿肥啦
重點是東南亞只要1800
這價錢太誇張了
比買機票去當地還俗~


現在新南向德政
一堆趁機用觀光進來的
進來後就有集團會安排住宿點

有些就像這則新聞
她們就被安排住在一些飯店內
在房內等著恩客上門
東南亞女孩兒長住飯店,當成樓鳳
而這類飯店.旅館大多是平價的


至於你說飯店負責人知不知情齁......
本肥覺得大家心裡明白就好~~

三七仔有得抽成
東南亞女孩兒有得「打工」
飯店有得賺住宿費
嫖客小頭有得發洩


皆大歡喜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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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tkin 07/07 23:34知情但是不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