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非法代言跟侵權販售哪個比較嚴重
非法代言
2024年由一群鳥所創的新詞
意指在沒有廠商的授權下擅自開箱試吃拍攝影片的行為
不過我最近又看到了一個新的舉動
就是廠商沒有授權 然後對外宣稱跟廠商有合作 擅自販賣商品
這樣侵權販售 跟拍試吃影片
哪個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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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爆
[問卦] threads:館長非法代言得罪60廠商知名愛台醫生東村誠 threads發文表示,館長極限開箱得罪60廠商! 粉絲表示館長慫恿挑釁他們去抵制43
Re: [問卦] threads:館長非法代言得罪60廠商你好 順順邏輯大師肥肥又來囉 順順邏輯就是順著你的邏輯 館長網路上未經廠商同意使用產品就是非法代言 某飽臺團體使用某無人機 人數更高達千人11
[霹靂] 【五隆雨娃終止授權公告】本公司與雨娃工作室間之雨娃商品授權合作案,業於西元2020年2月29日授權期間屆滿終 止。嗣本公司未再授權任何人製作或販售雨娃商品。 自西元2020年3月1日起,雨娃工作室無權且不得再有發布預購、製作及散布雨娃商品之行 為,任何未經授權之雨娃商品之預購、製作、販售行為均屬侵權行為,本公司將戮力維護 本公司之權益,對販售盜版物之侵權行為依法訴追,嚴懲不貸。7
[問卦] 非法代言是三小?文青治國只會玩文字遊乳蹄 雖然我不是很喜歡肌肉腦 但是他只是曬了他有在用的60個品牌 嗆有種通通抵制 這樣就叫做非法代言哦?4
Re: [討論] 對館長來說,吃東西叫代言嗎?笑死 明明是 館長自己試吃達美樂 然後一群憨鳥出征達美樂 認為館長代言達美樂 館長才拍一堆吃東西的影片3
[分享] 味全龍FB近期我們發現有不肖業者未經官方授權,擅自使用味全龍之商標或圖樣製作周邊商品或紀 念品,甚至公然上網販售。任意侵害他人註冊商標或著作權是違法行為,除應負損害賠償 之責任外,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味全龍已就涉及侵權之相關仿冒商品進行蒐證,並研議採取法律行動,請不肖業者停止侵X
Re: [討論] 對館長來說,吃東西叫代言嗎?還原一下過程, 館長從來沒代言那些食物, 他發試吃影片已經好一段時間了, 青鳥最近看館長不爽, 館長又剛好發了達美樂的試吃影片,2
Re: [問卦] threads:館長非法代言得罪60廠商拍影片吃東西就算非法代言 那青鳥小心了 趕緊檢視一下ig影片有沒有食物入鏡 順便檢舉各大吃播網紅 鳥又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