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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血汗!高雄遊覽車禍駕駛疑連開15小時 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血汗!高雄遊覽車禍駕駛疑連開15小時 公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時間推噓 X 推:0 噓:1 →:2

: : 血汗!高雄遊覽車禍駕駛疑連開15小時 公路局:最重開罰9萬元
: : 高雄一輛遊覽車20日晚間行經仁武區水管路一帶,因駛入機車道撞擊國道涵洞,導致1: : 4傷。據了解該名駕駛疑早上5點多就出發,到事發晚間8點已過15小時,有超時的疑慮

從早上5點多出發 到晚上8點超過15小時 這個只是推估的工時

但公路總局對駕駛工時的看法是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1592

公路總局官員指出,公路駕駛的工時管理並非根據行程長短,過去交通部、勞動部針對公路駕駛所做之勞檢,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勞基法》相關規定皆一致,就是根據「手握方向盤時間」,綜合「休息時間」判定駕駛是否超時。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也規定,當車子不動時,並不計入規範的10小時之內,公路總局官員說,駕駛到達目的地後,若有超過1小時以上處於休息狀態,這休息時間就不算在工時裡,換言之,蝶戀花旅行社此一日遊行程的14小時內,駕駛若有逾4小時是休息時間,即符合10小時法定工時的規定。

乘客有可能下車玩的時間不到5小時嗎 法律又沒規定這休息時間必須連續XD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03&flno=19-2

而且是連續駕車四小時以上才需要有三十分鐘休息 而且還可以分兩次十五分鐘

你斷斷續續開車 斷斷續續休息 對公路總局來講都是可以的

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啦 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民進黨政府給出來的標準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25992

小英的美珠表姊也說過 待命時間算休息阿 因為

國道5號遊覽車事故,外界聚焦駕駛工作是否超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育敏17日施政總質詢時詢問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駕駛在車上等待時間是否算工時?林答詢表示,不受雇主拘束、能自由支配時間就算休息,「可以把門關起來,散散步、做做操、聽聽音樂」

所以 現在就認定司機有超時駕駛 稍嫌速斷 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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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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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rg 03/21 11:33如果手握方向盤沒15小時,記者要出來道歉

biarg 03/21 11:34嗎?

Dirgo 03/21 12:54遊客下車,司機就在車上補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