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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砍人後改用鐵棍打 3人輕判6月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砍人後改用鐵棍打 3人輕判6月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時間推噓 推:0 噓:0 →:1

現在進修學長學弟都會互教ㄚ
正所謂教學相長
判決書看不懂
多看幾次就看懂了
互相研究
參考
畢竟是自己的事情
心證啦量刑依據
裡面的學長比你ptt酸民都懂好ㄇ
尤其是刑訴跟刑法程度
直逼大三學生多的是
有的還比實習律師厲害
所以下手的時候
換鐵棍就是這個道理

※ 引述《ak47good (陳鳥仁)》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中華日報
: 2.記者署名:
: 林坤瑋
: 3.完整新聞標題:
: 砍人後改用鐵棍打 3人輕判6月
: 4.完整新聞內文:
: 蔣姓男子與游姓、吳姓男子有舊怨,去年四月中旬,蔣男得知吳男要到宜蘭地檢署辦事,: 揪張姓、羅姓男子等人前往堵人,用西瓜刀砍傷游男頭部後再以鐵棍毆打,游送醫後救回: 一命。宜蘭地院認為蔣男等人砍人後換成鐵棍,沒有致人於死意圖,判三人犯聚眾強暴脅: 迫罪各處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蔣男與游男、吳男曾因細故發生糾紛,蔣去年四月十六日晚間從IG限時動態看到游、吳: 要到宜檢辦事,便聯絡張男、羅男和簡姓、朱姓男子準備西瓜刀和鐵棍,開兩輛車到地檢: 署外堵人,晚上九時許攔下騎機車的游、吳等人。羅先用西瓜刀劃傷吳男手臂,又砍傷游: 男的頭部、背部倒地,三人繼續用鐵棍與徒手毆擊已然躺倒在地的游男。游男與吳男的朋: 友立刻報警,蔣男等人上車逃逸。游男被送往陽明交大附醫救回一命。
: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與聚眾強暴脅迫罪起訴蔣男、張男與羅男,法官審酌,蔣、張、羅看到: 游男被砍傷倒地後,並沒有繼續以西瓜刀砍人,而是改用鐵棍,並無故意殺人意圖。
: 法官變更起訴法條,從殺人未遂罪變為傷害罪。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游男、吳男與蔣男: 等人庭外和解撤回告訴;聚眾強暴脅迫罪部分事證明確,判三人各處六月徒刑,可易科罰: 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1151535
: 6.備註:
: 哇靠!世界要怎麼比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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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saru 01/12 21:18所以說進監獄都是去進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