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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館長聲援痛批:逼人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館長聲援痛批:逼人作者
enunion
(回來囉)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2

這位村長是合法當選
而且也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為什麼政府可以解職?

這是依照哪一條法律
可以讓陸委會這樣做

不太懂為什麼合法公民選上村長
還可以越過民意將人家解職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更大的民主”?


※ 引述《gogobar (GOGOBAR)》之銘言:
: 中天新聞網
: 花蓮陸配村長遭解職 館長聲援痛批:逼人逼到如此!
: 記者 李奕緯
: 鄧萬華28年前從四川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3年前依法當選村長。「館長」: 陳之漢3日在其YouTube頻道「館長惡名昭彰」直播中表示,鄧萬華除了照顧公婆,還要照: 顧6年前罹患漸凍症的丈夫和小孩,村長薪水是她唯一的收入來源,如今卻遭解職,只因: 為她是大陸人。
: 館長強調,鄧萬華的付出簡直是台灣模範,可以上台領獎了,值得賴總統頒發模範媽媽,: 絕對夠格,在現實的時代,很少人願意像鄧萬華這樣背井離鄉,對台灣全心全意付出,「: 這是愛啊!對台灣人的愛!」
: 館長痛批政府,逼人逼到如此,非常丟臉。陸委會的最大任務是促進兩岸和平、兩岸交流: ,對外國人很親切,對自己同胞卻如此殘忍!館長呼籲在野黨立委幫幫鄧萬華,「在野黨: 的立委要以幫助中國人為榮,這份情能不做嗎?」
: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yDa2ZRLAaK
: 心得備註:
: 操你媽的陸委會狗官,絕對會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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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242.8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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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union (42.77.242.84 臺灣), 08/05/2025 20:50:00

boboking2 08/05 20:52

sted0101 08/05 20:56下次用法綠解職藍白

angel902037 08/05 20:56現在是用國籍法第20條

angel902037 08/05 20:57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sted0101 08/05 21:00藍白也可以用同一條

fish813 08/05 21:01垃圾綠黨

NinJa 08/05 21:14真的很扯 臨時頒個命令 就能解職民選里長

yamahara6026 08/05 21:38中國人找你申請戶籍除名證明,放棄

yamahara6026 08/05 21:38國籍證明在一中原則下根本申請不到

yamahara6026 08/05 21:38 內政部純粹要搞陸配而已

yamahara6026 08/05 21:39中國人只能申請戶籍除名證明

J99899 08/06 13:56黨說你違法就是違法

J99899 08/06 13:59黨平時抱著這本一中憲法說在野黨違法違憲

J99899 08/06 13:59,對其中的一個中國又視而不見?可以把法

J99899 08/06 13:59玩成這樣真不虧整黨幾乎都是學法律的。

J99899 08/06 14:00只照自己有利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