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黃麟凱22:02槍決!法務部認「死刑
※ 引述 《chadmu》 之銘言:
: 快訊/黃麟凱22:02槍決!法務部認「死刑合憲」:經嚴謹審核
: TVBS記者 潘千詩 /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情殺女友和女友媽媽,2017年法院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 判處死刑定讞,在今(16)日晚間吃完人生最後一餐後,於22時02分在台北看守所刑場伏: 法。法務部次長黃謀信也在晚間的記者會中出面說明案情。
: 黃謀信說明,本案經最高檢察署依據執行死刑規則、憲法,依照嚴謹審核程序,認定黃男: 所犯之罪為刑法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犯案情節為最嚴重之犯行,符合憲法判決揭示,: 經辯護人到庭辯護、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和其他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也查無其他關於本案有違背法令之情事,因此認為本案並沒有提起非常上訴之情事。
我就問一句啦
法務部要不要出來講清楚
怎麼判斷這是「最嚴重之罪」
性侵虐殺師鐸獎女教師的爛人不算最嚴重?
為什麼不用槍斃?
燒死全家人的不算最嚴重?
為什麼不用槍斃?
那這個案子突然就變最嚴重之罪?
為了挽救民調殺個人喔
在我看來這些爛人早該槍斃了啦
党知道自己民調太差殺來救民調
笑死人
先講清楚「標準」在哪?
什麼是「最嚴重之罪」
前面定讞逃死的要不要抓回來槍斃?
這個國家的司法真的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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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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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犯最嚴重之罪!
推
把之前犬法官講的拿出來複習一下 符合哪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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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推
至少放火燒死不管幾個都不嚴重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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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外國人的雞毛當令箭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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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放火殺人是間接故意所以不嚴重
推
判決死刑應該是隸屬司法院的法官管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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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部執行代表行政權的表現符合社會期待。
推
至少死人不會是中共同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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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也要叫大法官出來解釋吧 畢竟他們釋憲
爆
[問卦] 什麼是「情節最重大之罪」?幹 我就是在說蓮池潭那個案子 法官說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 我就問 什麼是「情節最重大之罪」?![[問卦] 什麼是「情節最重大之罪」? [問卦] 什麼是「情節最重大之罪」?](https://i.imgur.com/gHoJAHy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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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故意燒死8個家人免死是正常的嗎?目前在台灣故意買汽油 並點火燒死8個家人(4大人4小孩) 都不用被槍斃 那我好奇目前世界上有哪個國家 也是一樣的量刑標準嗎?![[問卦] 故意燒死8個家人免死是正常的嗎? [問卦] 故意燒死8個家人免死是正常的嗎?](https://i.imgur.com/6zbpXK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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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殺警察的人為何很少被槍斃幹 刑罰那麼輕 歹徒殺警察前當然不會害怕被抓 就算被抓了 只要想辦法證明自己思覺失調 還可以輕判 這樣一來當然做壞事的時候就沒有顧忌了 2005年新北市汐止區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檔為搶銀行,持刀砍殺2警強槍,導致洪員不幸 殉職、張員受重傷,最高法院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王柏英死刑尚未槍決、王柏忠無期徒刑定![[黑特] 殺警察的人為何很少被槍斃 [黑特] 殺警察的人為何很少被槍斃](https://i.imgur.com/Ntw30uz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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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死刑多久沒執行了?鄭捷死刑定讞後19天就槍斃掉了 為什麼全台監獄30幾個死刑犯都不執行槍斃? 法務部說是都有申請釋憲 所以沒辦法執行死刑 那為什麼釋憲可以釋那麼久?3
[黑特] 蔡英文什麼時候要把死刑定讞的犯人槍斃拎北剛剛看到 台灣的殺警案有一個叫做王信福的犯人 今年已七十歲 從案發到現在十七年了 還在爽爽的呼吸新鮮空氣![[黑特] 蔡英文什麼時候要把死刑定讞的犯人槍斃 [黑特] 蔡英文什麼時候要把死刑定讞的犯人槍斃](https://i.imgur.com/YDiblq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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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死囚黃麟凱槍決!司改會、廢死聯盟喊「槍阿德其實就是在傳達說 我們沒有廢死 只要惡性重大 一致決還是會槍斃的 大家要相信司法 相信党 這就跟為什麼先辦燦哥 才去搞阿北 我最重視清廉 不分黨派 沒有干預司法![Re: [新聞] 死囚黃麟凱槍決!司改會、廢死聯盟喊「槍 Re: [新聞] 死囚黃麟凱槍決!司改會、廢死聯盟喊「槍](https://fooduncovered.org/wp-content/uploads/2014/04/foie_gras_german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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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惡男縱火奪9命!逆轉逃死定讞 只因「想笑死~~ 這樣就可以逃死 當初鄭捷的律師是不是很懊惱 只要說鄭捷想殺的人沒死 就不算最嚴重之罪可以逃死刑了欸~~
Re: [新聞] 法界:街上放炸彈算不算間接故意 免死?我覺得就大規模殺傷而言,放炸彈和縱火很像,那應該就不算吧 -- [新聞] 逃死!縱火燒死6人四度判死 最高法院自為改判無期定讞 2021年最高法院認為,兩公約規定,所犯是最嚴重的罪行才能判死刑,「 間接故意、不 確定殺人」不可以適用死刑1
[問卦] 怎樣的罪犯是最嚴重之罪犯之前犬法官釋憲 說要最嚴重之罪犯才能判死刑 然而今天卻讓一個死刑犯死了 法務部說 本案犯人黃麟凱 所犯強制性交+故意殺人之結合犯 符合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稱之最嚴重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