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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玩手遊認識國中少女3天 高雄淫男帶去公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玩手遊認識國中少女3天 高雄淫男帶去公廁作者
ujmrfv
(UUU)
時間推噓 X 推:4 噓:5 →:11

強迫未滿14歲口交 插入下體指侵

只要緩刑五年不用坐牢

反觀只錄音跟女友打炮聲音

判八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9916

真是謎一樣的好球帶呢

以下開放推文法匠喊法盲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玩手遊認識國中少女3天 高雄淫男帶去公廁性侵猥褻
: 中時新聞網 尹維源
: 高雄姓一名王姓男子,前年(110年)8月20日透過手機遊戲,認識當時未滿14歲就讀國中: 的少女(A女),在110年8月23日下午4時許,約A女在一家超商見面號,隨後騎機車載A女: 到一處公園,王男把A女帶到公廁內指侵得逞,並要求A女為其口交。
: 110年9月9日晚間9時許,王男再約A女在一家果汁店見面,隨後再度騎車載同一處公園,: 無視A女拒絕發生性行為,強行將A女拉進廁所,王男打手槍並強吻A女,藉此滿足性慾,: 猥褻A女得逞。
: 法院審理,王男坦承犯行,與被A女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損害,A女及告訴人也同意從輕量: 刑及宣告緩刑,足認王男已盡力彌補犯行所生之損害,已見悔悟之心。
: 法官認,王男已徵得A女及告訴人原諒,斟酌本案2次犯行的原因、環境、惡性、所生危害: 等,若科以最輕法定刑有期徒刑3年,猶嫌過重,客觀上應有堪可憫恕之處,故均依刑法: 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 法官審酌,雙方為網友關係,王男不知自我克制性慾,足以影響A女身心正常發展,使用: 強暴手段等。
: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王男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又犯對未滿: 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給付損害: 賠償36萬元,及禁止對兒童及少年實施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 所定之不法侵害行為,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020004082-260402
: 誰說台女挑男人一定要有車有房?
: 各大公園的公廁不知道隱藏著多少少女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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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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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Bird5566 10/21 12:55台灣本來就一堆恐龍

ioioioaoaoao 10/21 12:55反觀田xx

benxyz 10/21 12:55因人設事啊 錄音那個感謝那個人吧

C13H16ClNO 10/21 12:56所以說交甚麼女友 蠢盤子

ultraccs 10/21 12:57台灣法律就一堆亂來的 政府還在擺爛還

ultraccs 10/21 12:57不修法 就算只跟14歲合意性交 也該判刑

ultraccs 10/21 12:57 才能真正保護所有未成年

lianpig5566 10/21 13:00只看標題就判案

ujmrfv 10/21 13:0014歲合意性交還好吧 不要強迫誰管你

cornerchiu 10/21 13:01一個有獲得原諒一個沒有很難分嗎?

iampcuser 10/21 13:01這個有和解 那位沒和解

cornerchiu 10/21 13:01文盲跟法盲不一樣欸不要以為自己可以

cornerchiu 10/21 13:01當法盲

lolen 10/21 13:05法條不一樣啊,未成年性行為錄音錄影主要是

lolen 10/21 13:05違反兒少法,兒少法的刑責很兇的

poqwiuer 10/21 13:08幫畫重點 達成調解

Henrique 10/21 13:08你先去看各自的法定刑吧

lineage610 10/21 13:59然後告你性侵都是有罪推論 你又提不

lineage610 10/21 13:59出錄音錄影的證據就直接判刑 呵呵

jackz 10/21 14:08可憐阿 自以為聰明發一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