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戰!柯文哲秀公文嗆蔣萬安「說謊」 北
※ 引述《ffgordon (人生~)》之銘言:
: 北市資訊局提出過調查報告
現在台智光行賄議員,議員也貪污收押了
蔣萬安可以有故解約了吧..
該不會合約上沒有寫因為貪瀆可以解約,
那好冰冰要出來領繩了吧…
: 若北市府無故提出解約,最高需賠償26.4億到40.4億之間(依計算方式不同而定)
: http://i.imgur.com/dL3DRvB.jpg

: http://i.imgur.com/86qxfVA.jpg

: 為何不毀約芸芸,我是很不以為然的
: 你蔣市長夠厲害,為何新一年度不著手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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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蔣萬安不想解約才派李四川把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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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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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到柯文哲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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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我想說嘴柯cf你晚安幹嘛不解約
推
矽谷經驗是假裝自己只是市民看熱鬧嗎
推
國民黨這麼餓,怎麼可能啦
推
解約會有治安空窗期,這也是台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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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恃無恐漫天要價的原因之一。
推
市長不敢出來說,只能派副市長
爆
其實柯文哲已經在臉書講得很清楚了 關於 #台北市監視器弊案,請 蔣萬安市長面對事實。 ㄧ、台智光合約是 郝龍斌市長簽訂,一簽25年,我任內找法務局、資訊局局等局處討論 解約辦法,但片面解約會有賠償問題;且解約後,全台北市的監視器網路需要重新佈建,1X
不就因為監視器解約或是換廠商的期間 會造成台北市監視器沒辦法使用,有治安空窗期 所以當初郝龍斌時代才把監視器的約一簽簽25年 就是為了降低換約時或是找不到廠商,造成台北市監視器無法使用的風險 (多花點錢,換來監視器系統的穩定性,我認為合理)爆
北市資訊局提出過調查報告 若北市府無故提出解約,最高需賠償26.4億到40.4億之間(依計算方式不同而定) 並且,依律師事務所見解,合約無明文約定可以要求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