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詐騙也判太輕了吧?
剛剛隔壁看的新聞啦,法官最後裁定
坦承犯行,依洗錢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
所以提供詐騙集團帳號+幫忙匯款,一百萬只要賠三萬就好
假設抽水5%等於穩賺兩萬欸,還不用關
台灣乾脆廢除詐騙罪相關法案了吧,財富重新分配,大家一起發大財不好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00.93 (臺灣)
※ PTT 網址
→
詐騙就是我們的民族精神的啦!
→
臺灣國的建國基金需要詐團同志幫忙籌措
推
綠色代表詐騙
→
因為以前詐騙就是連地方版都上不了的"微案"
推
經濟領頭羊你敢嘴?
→
公家單位你敢嘴?
推
我們的政府根本就是鼓勵詐騙啊
→
連「入室竊盜」都比「詐騙」還有社會版版面
→
不然怎麼會每月業績刷新高
→
法官就照法律判啊 法律誰立的 立委立的 那
→
所以為什麼那麼多人敢做詐騙就是這樣,
→
立委誰選的 台灣人自己選的...
→
因為台灣求職普遍不用出示良民證,留下
→
前科沒人知道..
→
立委叫你看立法理由判又不看 怪誰啊
推
又有垃圾想帶風向,刑法詐騙明明是5年以
→
下,法官絕多數連6個月都判不到,自然是
→
法官的問題
→
黨
29
Re: [新聞] 檢警寒心!余天女婿當「車手頭」賠錢獲民進黨前立委余天已故女兒余苑綺夫婿陳鑒,今年6月因涉嫌當詐騙集團車手頭,與其餘8 名共犯對6名被害人多次行騙1875萬元,個人經手724.5萬元,新北地方法院今依共同詐欺 取財罪、違反洗錢防制法及組織條例等罪,判處陳鑒2年徒刑,緩刑5年,而他獲得緩刑關 鍵在於無前科、坦承犯行,以及當庭賠償3名被害人各45、50、70萬,共165萬元,獲被害 人原諒達成和解。![Re: [新聞] 檢警寒心!余天女婿當「車手頭」賠錢獲 Re: [新聞] 檢警寒心!余天女婿當「車手頭」賠錢獲](https://i.imgur.com/9zw6Y7wb.jpg)
6
Re: [問卦] bump救出的國人身分被懷疑笑死 我猜一堆人沒進去看判決書就在那邊高潮 進去看判決書內容後 林譽洲 上網購買手機 再利用當便利商店店員的機會8
Re: [新聞] 詐騙多到惹怒法官! 庭上直噹被害者:我幹你娘的有不同看法哦: 台灣詐騙刑責太輕~~~~ 台灣的詐騙案件數量居高不下,甚至形成「詐騙王國」的負面印象,原因之一就是現行刑責相對輕: 詐欺罪《刑法》第339條,基本刑度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罰金 不過,幹你娘的.........9
[問卦] 打擊詐騙最好的方法是台灣詐騙多 多到可能名列全球第一了吧 詐騙就是因為 錢多、罪輕、犯人難抓 別國的詐騙為何會比較少9
Re: [新聞] 台南男四度酒駕又闖紅燈奪命(文長)你這段完全在亂扯 「法官就是判很輕!」詐騙如何成為低風險、高報酬的無本生意? 「怎麼判就是判1年左右!」一名地檢署檢察官感嘆,詐欺罪在歷經3次修法後,加重詐欺 罪最高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無論檢方如何具體求刑,「法官就是判很輕!」詐欺7
Re: [問卦] 詐騙判太輕是法官還是立委的錯?正確答案是法官的數學老師 一問之下才發現2人已發生多達45次性行為,琳媽氣到將潘男告上法院;法官 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 "共45肆罪","各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5
Re: [新聞] 法官崩潰!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先說,提供人頭帳戶是判幫助洗錢,初判一般是判2-3個月有期徒刑而且不能易科罰金。 會對人頭帳戶不這麽苛責是因為他們並不是真的賺到詐騙金額,詐騙的錢還是給幕後集團吃去了,而提供人頭帳戶的人大部分都是太笨,念在初犯就不會判太重,只是如果來第二次第三次,就不可能這麽爽了。 車手跟做機房打電話、傳詐騙訊息的那些,就應該要重判,明顯是罪魁禍首,有的法官還給緩刑,不知道在緩什麼意思的,一放出去就窩起來另起爐灶或跑出國繼續詐騙了,老是同樣那幾個在詐騙,還從一線小弟做到上游老闆,儼然事業有成。 話說回來,刑度可以檢討,但不能模糊行政機關應盡的責任,之前檢察官已經呼籲過前端管控的機制,不知道我們的政府部門進度怎麽樣了?可不能把詐騙的鍋全丟給司法了,加油好嗎? -----3
[問卦] 洗錢90億法官判緩刑免關??如題啦 逮完欸詐騙產業鏈又有利多 水房洗錢90億法官覺得犯人有悔意 緩刑免關幹 之前還有律師警察勾結詐騙集團1
Re: [新聞] 快訊/余天女婿當詐團車手 「當庭付百萬原來是當庭賠一百萬啊! 難怪可以緩刑 有誠意啦! 受害者其實 重點是要拿錢回來而已 有賠錢代表有認錯誠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