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跳車2次咬人比特犬確定被沒入 北市動保處
這樣就沒了嗎?
地檢署不用偵查有沒有殺人或傷害故意?
警友會就可以輕輕放過嗎?
不要騙我查不到。
和運租車去問了嗎?
去調Toyota的車內攝影機了嗎?
用狗自己開窗就想混過去嗎?
警友會了不起喔?
https://i.imgur.com/xpeKpgb.jpeg
https://i.imgur.com/cq2YyQl.jpeg
Toyota車子裡面有攝影機啦,去調啊。
嘻嘻
※ 引述《Supergreen (H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邱書昱
: 3.完整新聞標題:
: 跳車2次咬人比特犬確定被沒入 北市動保處開罰飼主14萬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自行開車窗咬人案件,事隔11天,今天又再度犯案且同樣是: 開車窗咬人。動保處今天晚間發新聞稿表示,已約談飼主到案,認定無法妥善管理犬隻,: 分別裁處5萬元及9萬元,並沒入犬隻。
: 動保處表示,今天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經有將犬隻綁在車上,: 但是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
: 動保處表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而再次違規傷人,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 ,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 動保處補充,依照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 、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外,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 要有不超過1.5公尺的牽繩並配戴寵物口罩,或者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
: 動保處表示,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 福祉及社會大眾的安全。
: 據了解,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已裁定沒入犬隻,飼主若要帶走犬隻,就必須要走訴願的管: 道。也透露,收容之後還是會看犬隻的情況,可能個性會緩和,才能看後續的狀況。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613986?from=redpush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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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拎北以元始天尊之尊,下凡普渡眾生。凡我信眾,務須三步一跪,九步一拜,
向拎北宣誓效忠。欽此,快叩謝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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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放狗咬人,兩權相衡,只好讓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