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問卦] 公務員知法犯法還可以減刑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公務員知法犯法還可以減刑作者
koo923
(狗)
時間推噓 1 推:3 噓:2 →:4

公務員知法犯法

有公務員利用自己職位偷查本人個資,本人有檢舉到政風處

結果判決書變自首減刑
(當初檢察官還否決自首論,因為本人先去檢舉,但卻被法官認定自首)

因為符合刑法第62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

自首的要件
自首必須在犯罪未發覺前為之: 所謂未發覺,是指有偵查權之公務員尚未發覺犯罪事實,或已發覺犯罪事實,但不知犯人是誰。 如果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未發覺,即使被害人或其他人已發覺,仍屬未發覺。

自首必須告知自己所為的犯罪行為。

自首必須向有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為之。


這個結果讓人疑惑
因為檢舉到政風處他們沒有偵查權
(就可以自首)、還陪這位公務員去廉政署自首,這根本就是鑽法律漏洞

讓懂法的人保護這位公務員

讓不懂法的人覺得很不公平


若知道這個結果
第一時間肯定去警局報案,或提自訴(就沒有自首論)


前幾天也去見了政風處的承辦、問為何第一時間給這位公務員有機會自首、他說他有權益自首

但本人說我是被害者,個資被公職人員偷查還被洩漏、我說若我沒有去檢舉,公務員會自首嗎

他回答不會

我還問第一時間為何不是移送廉政署
(他說因為行政上需要時間)

這真的是懂法的人在保護犯法的人


有20天的上訴時間、
根本不想上訴,只想知道第一時間跟政風處檢舉公務員犯法,為何政風處卻可以讓公務員自首

原來公務員多了一項福利、就是犯法被檢舉到政風處、還可以自首減刑

對於政風處處理方法,觀感真的很不好

各位覺得呢、本人該怎做?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7.242 (臺灣)
PTT 網址

tiger508 06/13 18:49工蝦毀

s999132 06/13 18:49全部包一包一起告

※ 編輯: koo923 (1.171.27.242 臺灣), 06/13/2024 18:49:41

Gallardo 06/13 18:49減刑是沒黨證的 有黨證直接簽結 不起訴

XXXXBANG 06/13 18:50法綠人相互包庇不意外

panex0845 06/13 18:52本來就是這樣啊 你投訴的機關又不是犯

panex0845 06/13 18:52罪偵查機關 那他搶先到犯罪偵查機關自

panex0845 06/13 18:52首 就符合自首要件

Alphaz 06/13 18:57誰不是知法犯法?

chram 06/13 19:01你直接報案啊 投三小政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