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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中虎媽囚禁餓死21歲女兒!密室3年不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中虎媽囚禁餓死21歲女兒!密室3年不見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0

※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 國中畢業前是強制入學的義務教育
: : 至少還有老師同學幫忙看著
: : 高中後 好像體制難以介入?
: : 父母可以強制休學 管不了垃圾父母怎麼虐待子女
: : 想到死者最後有多絕望就讓人難受
: 年滿18歲為法定成年,相信其間應該有反抗/逃走/求援的機會;
: 年滿18歲,依法也可以自己辦理復學
: 不過,要克服長期的心理壓力、習得性無助,這需要一定的心理素質
: 學校/社會,可以把氛圍轉往『建立求生意志、尋找機會』的方向,鼓勵面對絕境的人尋: 找機會

在未成年時受不了又比較有勇氣逃走的,就變成所謂的グリ下、東横キッズ(逃家問題少女少年)的可能性很大。

為什麼,因為逃離家後不會想跟家裡連絡,但手機號碼、居住地方、錢,人際往來什麼的也都是需要的。

而這也給了不良成人藉機敲詐剝削的機會。

像是你要手機號碼,那麼我去幫你弄門號,話費你自己繳,跟你每個月拿個幾千日圓租用費。

我也不怕你不繳話費或不給我租用費,沒付錢斷話是你的問題,

你沒地方住?那我介紹你工作還幫你弄個地方住,從你薪水抽成和每個月給我房租就好等等方式。

這已經成為一整個灰色產業鍊了。

別說什麼不去找政府單位.從這種家庭逃出的小孩完全不會想再和原生家庭有任何接觸。

而找政府單位的話,政府一定會連絡原生家庭,怕被送回家自然就不會想找政府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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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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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noise 09/28 12:41你這文不就表示政府兒少保護不足

whitenoise 09/28 12:42不會做可以參考老美相關兒少立法

fmatt 09/28 12:45老美可以不用監護人同意隨便給吃住日用嗎

smithjr 09/28 12:46這就是最諷刺的 保護兒童的法律 反而害死

smithjr 09/28 12:46一些必須跟原生家庭切割的兒童

whitenoise 09/28 13:02美國兒少保護機構或執法機關可依據父

whitenoise 09/28 13:02母疏於照顧、虐待或遺棄子女等情況,

whitenoise 09/28 13:02介入並剝奪父母對子女的親權

whitenoise 09/28 13:03社會福利機構可以直接帶走孩子,還能

whitenoise 09/28 13:03以危害兒童安全等罪名起訴父母,這兒

whitenoise 09/28 13:03少保護屌不屌?

birdy590 09/28 13:07什麼虎媽 根本就是精神病患 而且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