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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受害者現身了! 對王丹下最後通牒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受害者現身了! 對王丹下最後通牒作者
A6
(短ID真好)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7

※ 引述《addog74 (陳冠希)》之銘言:
: 發生地在美國
: 嫌疑人是美國人
: 然後你他媽說你要在台灣提告,叫台灣警察辦美國事?
: 甲甲沒基本法律常識也就算了,林大議員連這也不知道?
: 是說甲硬要告還是會拿到一張貼廁所很好看的三聯單啦,只是檢察官收到後鐵定以不受理結案
: 是說反正甲本來就不是想有判決,就只是主子想博版面,剛好趁最初這波話題硬蹭一下而已
所以你知道

為什麼很多都喜歡約出國

因為除了牽扯到刑案 台灣主張有權管自己國民外

在國外硬上齁 人生地不熟 對方不一定知道怎麼檢舉

回台灣齁 也沒辦法檢舉 就算雙方都是台灣人也一樣

一般的小案 台灣基本管不到或者說依法也不能管

知道帶國外去齁 基本也是老手了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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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
注意此ID已被國防布認證中共同路人 ▕堂章▏
ㄟ( ̄▽ ̄)ㄟ  ̄ ̄
月巴m就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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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47.16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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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080808 06/04 10:50至少王丹這個噁男無法在台灣騙受害

peter080808 06/04 10:50者了

※ 編輯: A6 (101.9.247.161 臺灣), 06/04/2023 10:50:39

kcclasaki 06/04 10:50在國外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罪 回到台

kcclasaki 06/04 10:51灣還是能處理 只是在國外要保存證據應

kcclasaki 06/04 10:51該很難

你說的那個有兩個 情況 一個是要當地判了 然後台灣還能判 但是當地的刑期可以折抵 另一個是該行為在台灣會判多少年以上的案子 回來能告 一般都是重大案件 強暴這種的如你說的 舉證很困難 特別是還有一同出行的行為 回台灣很難告 而且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是 該行為在當地不違法或者罰則極輕.....

smallpig003 06/04 10:52公海之上只有巴拿馬可以對我出手

smallpig003 06/04 10:52我跟巴拿馬總統也是有點交情

olaqe 06/04 10:54看來李男菊花得保 只是感受很差 怎麼告?

※ 編輯: A6 (101.9.247.161 臺灣), 06/04/2023 10:59:28

clairehao 06/04 11:30之前來台灣分屍女友的香港人 是不是後

clairehao 06/04 11:30來沒來投案

台灣不給簽證

※ 編輯: A6 (101.9.247.161 臺灣), 06/04/2023 11:39:36

tonyhu 06/04 15:31共產黨才噁吧!6/4前抹屎

那也是他自己想桶屎洞的

※ 編輯: A6 (61.227.156.194 臺灣), 06/04/2023 19: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