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釋字 第264 號 為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釋字 第264 號 為何?作者
goldhan
()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4

1990年落伍了吧

2021年台北市議會用重陽敬老金自治條例強制發放敬老金

北市府覆議失敗後就有以釋391 立法機關不能提增加支出之預算 認為違憲函請請民進党執政的行政院函告條例無效

行政院可是明確回覆難認牴觸憲法



※ 引述《nickstarwind (未來在手中)》之銘言
: 釋字 第 264號 解釋文
: 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在防

: 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
: 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請行政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

: 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加」,係就預算案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上述憲法規定牴觸,自不生效力。
: 今天立法院提了全民普發普發一萬,還稅於民,號稱叫議決。
: 先不說,是不是全體人民都有繳稅
: 早在1990年時,早發生過一模一樣的事了!
: 當時總統/行政院是國民黨
: 立法院是國民黨
: 大法官人選,全部都是國民黨
: 當時立法院決議要幫軍公教加薪(X) 買票(O)
: 決議要加發半個月薪水只給全國軍公教人員。
: 結局:直接宣告違憲!
: 換言之,立法院自己提編預算之議決,都是違反國家權力分際,破壞國家既有運作制度。: 按目前藍白雜草護航風向,難不成,按此邏輯
: 立法院自編預算,為全體立委加薪每月上千萬也行?
: 還是板上能對釋字 第 264號 再詮釋新解?
: (別叫我回去翻逐字稿全文,已閱讀完畢)
: 全文: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445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210.84 (臺灣)
PTT 網址

su4vu6 07/16 12:38那你倒是貼阿 還要我們去查喔

marktak 07/16 12:38行政院無權解釋憲法……

Forcast 07/16 12:39有備份

zaonoort 07/16 12:40人家說264你提391

wsmallmau 07/16 13:26鶄蟾認同的才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