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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被警方拘留48小時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被警方拘留48小時作者
s870317
(少林搭棚法師)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2

※ 引述《awestricken (竹子)》之銘言:
: 以前看一些港片會有警方可以拘留48小時


現在在台澎金馬地區適用的憲法,原則上最多只有24小時,

而且這24小時的計算,是從逮捕到法官審理要不要羈押的這段期間

中間有一些時間不會算進去,例如坐警車的時間、等律師來的時間...

實際上,從被逮捕-->警局筆錄-->移送地檢-->檢察官訊問-->移送法院

幾乎都在24小時內完成

當然如果遇到動作比較慢的單位,比如XX局,到法官訊問那邊

可能會拖超過24小時,但扣掉法律規定應該扣的時間(例如坐警車的時間)

還是都會在24小時內


: 那如果是肥宅被拘留肚子餓怎麼辦
: 拘留一定會給你三餐吧
: 可是肥宅很容易吃完沒多久又餓了
: 這時候可以自己叫熊貓嗎?
: 有沒有被拘留過的人可以解答

好一點的有便當,差一點的有麵包,好運的中時鐘,歹運的中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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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86.16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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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wolf03/09 11:05時鐘跟龍眼是什麼意思?

brodf08497203/09 11:08樓上,台語啦,好運的中時鐘=沒被抓到,歹運的中龍

brodf08497203/09 11:08眼=被逮個正著

likysee03/09 11:08一樓看起來沒有玩過小瑪莉

joker778899603/09 11:08檢警共用24小時

※ 編輯: s870317 (220.132.86.163 臺灣), 03/09/2021 11:12:53

iamedfan03/09 11:13依據憲法第8條 人身自由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