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騎士頸椎斷裂「快不行了」 賓士駕駛被
你送去鑑定委員會 他只會
支幹到讓主幹道
閃紅燈讓閃黃燈
台灣保險都知道 酒駕 就算你沒錯也不賠
台灣法律 還在誰3誰7
媽的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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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7.194 (臺灣)
推
送啥?人命一條喊價就好,不就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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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只是公事公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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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鑑會 法官這種執行公務的單位 只求得過且過不出事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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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大家都這樣認定 法官就這樣判 車鑑會就這樣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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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懂這些,然後還選擇騎車出門就是你的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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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理想有抱負想挑戰體制的法官 下場都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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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罰不給錢能怎樣?
噓
想太多了 你知道閃黃要減速 閃紅要停再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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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誰有遵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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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聞內的影片 閃黃明顯沒減速 肯定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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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車燈有亮啦~我有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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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對這是交通的部份,但民事就保佑當時人gg,不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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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爸應該是付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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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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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個醫生小孩啊?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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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個例子撞一個過閃紅燈路口沒停車再開的然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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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無責 我們再來討論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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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注意而未注意 < 超智障
推
如果對方轉彎完成進入車道就是追撞,怎麼看都是後車錯
噓
飆仔全部去自撞電線杆死一死好
推
所以遇到闖紅燈的大力撞下去就對了?
噓
送逢甲或交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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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很簡單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不然就是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 汽車那側閃黃燈 機車那側閃的一定是閃紅燈X
盧秀燕林佳龍都不需要出來說明嗎? 還是只有台北市要說明? 為什麼風向差這麼多 難道這裡真的都是民進黨網軍? --3
1.盡可能確保自身安全後 再確保傷者安全 因為道路上車禍很容易有被再次追撞的風險 所以得先確認自身安全 尤其下雨的夜晚 (如果是國道 則要視情況判斷是否要離開車道到護欄外的安全空間等待救援) 如果一般道路 車輛打閃光黃燈(如果可以的話) 擺放故障標誌爆
我覺得R 台中高工 控制科 乙班 張兆薰同學. 在這次"小擦撞"之中應該是無妄之災. 我們應該大力給予支持和關心.70
其他恕刪,就來看這一段吧 =====以下節錄===== 牽到車後 我們是各自騎車的狀況下 我們要過一個十字路口.... 紅綠燈號誌 我們面向的是 閃紅燈1
閃紅燈 女方 當下是停下來 而且說中間 也快過中線了 閃黃燈 前車駕駛 停止狀態禮讓女方 閃黃燈 後方肇事者未依號誌 經過路口應放慢速度 再來路口都是雙實線 不能任意變換車道 超車X
駕照是有什麼特殊功能,可以讓駕駛能力提升嗎? 駕駛能力明明是經驗的累積 一個在國外開十年車但在台灣無照的駕駛 跟一個18歲考到駕照,之後十年都沒碰過方向盤的人 你是比較信任後者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