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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高雄氣爆裝置藝術和出國推廣與善款?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高雄氣爆裝置藝術和出國推廣與善款?作者
r5e97nk63
(DoUNo)
時間推噓 X 推:6 噓:7 →:115

好像一堆人有疑問

https://www.facebook.com/feelike14/posts/3920920347930829

覺得善款拿去設立裝置藝術不合理?

陳冠榮:
氣爆裝置藝術是「罹難者的紀念」;這是當初罹難者家屬的要求,原本是以紀念
碑形式,考量到地區居民的接受度所以不明言是紀念罹難者。


覺得善款拿去出國推廣觀光?

陳冠榮:
出國的事情前面有說明了,基本上就是要重振高雄觀光的一環;當時有不少捐款人指定要用來重振高雄觀光別人出公差苦哈哈..硬要抹他們是去玩,那也難怪市府一堆公務員
都默默響應罷韓了



奇怪了,當事人一直說明,怎麼還是有人一直跳針監察院報告?

監察院報告不就拿「指定捐款」來打「觀感不佳」的政治報告而已?
而且指定捐款明細還清楚備註「沒有使用在出國旅費和音樂會上」

是一堆人越來越不常用FB所以和社會脫節了嗎?
還是PTT同溫層越來越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了?

補個裡面留言的八卦

--------------------
XXXXX:
陳冠榮能問問,誰拿掉前三屆的名單(善款委員會成員組成)
只剩OOO他們留在上面呢??這麼怕人知道??


陳冠榮:
O市府時期拿掉的啊
社會局的人直接跟我說市長室下來的命令說不能讓我的名字出現


---------------------

本文目的僅為說明

1. 該裝置藝術實為紀念碑,源於罹難者家屬要求,而非無中生有。

2. 觀光局出國推廣計畫之款項來自捐款單位之「指定用途」,
而非無指定用途之善款,且該指定用途款項僅使用於「事務費」,
未使用於出國旅費和音樂節。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55.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17635333.A.6F3

zxc1789304/05 23:09過氣

ohrring04/05 23:11拿災民善款出國玩很辛苦喔沒有開心玩 你們這些五毛可以

ohrring04/05 23:12閉嘴了

Andrew9004/05 23:12他不是那個霸韓雙標四亂源之一嗎?

jerrychlin04/05 23:17原來是家屬要求要蓋的喔

一個指定捐款也能開失智列車 真是可愛呢。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5/2021 23:21:37

em404/05 23:20乾 我信惹

trywish04/05 23:22指定捐款?那該問問是不是全部都同意。有人支持,但有人

trywish04/05 23:22反對,你要聽誰的?本來捐款就該用在災民身上,那些東西

trywish04/05 23:23其實編列特別補助來弄也行。

已有指定用途

heat020404/05 23:23為什麼會捐氣爆時 指定觀光?

因為是觀光產業的捐款

lycppt04/05 23:24紀念碑公園現在是誰的資產?促進光觀有要政府官員拿善款

lycppt04/05 23:24出國考察?不能交由當地商圈委員會處理嗎?善款等於政府

trywish04/05 23:24編列這些款項會經過議員監督。今天如果是拿捐款去弄,那

lycppt04/05 23:24稅收資產就是了?那政府預算都別編了,直接每個專案都募

lycppt04/05 23:24款好了。

觀光指定用途沒有使用在旅費。

trywish04/05 23:25考察報告是不是該給災民審核?畢竟款是他們出的,他們有

trywish04/05 23:25權力監督和提出質疑吧,之後相關措施做了什麼改善,也得

trywish04/05 23:25向災民做市政報告。你說這議會能搞?阿這錢是地方預算,

已有善款委員會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3

stvc04/05 23:26不要捐都沒事,噁心綠畜造謠國家隊

heat020404/05 23:26不是出國觀光跟音樂會 是考察跟記者會 這樣嗎?

你可以問高雄市議員還是觀光局

trywish04/05 23:26還是捐款?

Vram04/05 23:26不管內容 先噓你不用爆卦 用問卦偷渡FB文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5/2021 23:34:20

VOLK1104/05 23:28指定捐款說要蓋裝置藝術證據拿出來

當事人已說明。

VOLK1104/05 23:28又再騙了

VOLK1104/05 23:28指定捐款說要推展觀光更扯,詐騙

你可以問高雄市議員。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5/2021 23:36:00

trywish04/05 23:42所以我就說啦,裡面委員會是全部都同意?甚至災民全部都

trywish04/05 23:42同意?沒災民一開始就知道是拿來蓋裝置藝術和拚觀光吧。

trywish04/05 23:43如果有不同意的,那本來就該尊重災民,那怕只有一個。畢

我也支持稅金使用方法比照如此, 我不同意的建設,應該要把稅金依比例退回給我。

trywish04/05 23:43竟當初捐的款項就是要給氣爆災民,變更用途就該全體決議

trywish04/05 23:44而並非幾個人能代表。就算有半數同意,但只要幾個不同意

trywish04/05 23:44就不該做,他們的錢該由他們自己決定。當然也可以切割,

臺灣政府還我稅金

trywish04/05 23:44同意者的錢拿去做那些目的,不同意的切一切直接發下去。

trywish04/05 23:45另外問高雄議員也扯,這不是地方預算款項,你說問委員會

你可以問議員,議員可以拿到市府執行經費的明細。

trywish04/05 23:46還比較正確。當然上面我提的一樣,委員會甚至災民,只要

trywish04/05 23:46有人不同意就不行做。因為那是他們的錢。

夢醒了嗎?

angilcus04/05 23:55高雄氣爆家屬都同意了,你們還亂抹什麼

trywish04/05 23:59你的言論好好笑喔,哈哈。稅金是你的義務,捐給受災戶的

trywish04/05 23:59錢,拿給地方政府變義務了?你說話前都不思考一下,為什

哈哈

e093627691504/06 00:00推文也是一堆失智列車阿

trywish04/06 00:00麼我一直切割地方政府和災民?好啦,我知道你還在睡,連

trywish04/06 00:00這點差異都搞不懂的,應該不可能發文章。畢竟你的說法,

trywish04/06 00:01變成募款給地方政府變義務,嗯?哪個國家是這樣玩募款的

捐款不是義務,沒有必要等待每個受災戶同意,才執行計畫。

trywish04/06 00:01中國好像是就是了。

這樣也變成中共同路人

trywish04/06 00:02如果你看懂我講啥,你會對你說議員監督感到可笑,畢竟那

trywish04/06 00:03些錢可不是地方預算,當然地方政府能監督執行者,但相關

trywish04/06 00:03經費還是該由災民和委員會決定,雖然很麻煩,但除非委員

trywish04/06 00:04會同意,把所有災難款項捐給地方政府,不然錢就是專款專

trywish04/06 00:04用,而這個專是災民,並不是地方政府用。

對明細有問題,請直接詢問執行單位。

trywish04/06 00:05如果你還不懂?今天真的全體災民都說同意送錢讓人出國去

trywish04/06 00:06玩五天四夜,你說議員能監督?不行唷,這並不是地方預算

trywish04/06 00:06,懂嗎?但如果災民有說,要出一份報告,議員是能監督這

trywish04/06 00:07份報告是不是複製貼上,但充其量就這樣而已。

trywish04/06 00:16所以監察報告不就有了?就因為不是義務,才需要人同意,

trywish04/06 00:16因為那是他們的錢。你的講法和中國沒兩樣,他們就是把錢

捐款是交給委員會運用在受災戶,而不是一對一給受災戶。

trywish04/06 00:17給政府負責在給災民,災民的錢不是災民的錢。今天錢如果

trywish04/06 00:17是災民的,那做法就我講那套。你講那套沒必要等待每戶同

trywish04/06 00:18意?錢是那些人的,為什麼沒必要?自己想想就知道你的話

trywish04/06 00:18有多少漏洞。如果是有急迫性(請怪手開挖、救人),你的沒

自創名詞

trywish04/06 00:19必要才成立。不過像推廣觀光,設立裝置藝術?沒急迫性吧

trywish04/06 00:19,那為什麼可以用沒必要這三個字總結。另外明細部分,你

trywish04/06 00:20的說法和我的講法就是相反的兩件事,變成你覺得沒問題,

trywish04/06 00:20我認為有問題。至於官方?監察院不是有報告,所以信哪邊?

監察院有報告,地方政府有新聞稿,證據都擺在那民眾自己能判斷。

trywish04/06 00:44就是因為這問題,所以後來這次不是一堆人在問能不能一對

trywish04/06 00:44一給受災戶。你自己都說給災民,給受災戶,那怎會變成推

trywish04/06 00:45廣觀光?哪怕看起來合理的裝置藝術,也得看看是不是受災

因為指定用途

trywish04/06 00:46戶想要的。部分受災不想要,結果你委員會蓋一個,你說這

陳冠榮表示裝置藝術為罹難者家屬的要求

trywish04/06 00:47是正確的?你自己都說考慮接受度所以還不明言,也就是這

trywish04/06 00:47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同意的東西。那變成是否是用在"受災戶"

trywish04/06 00:48也有點爭議。至於你說自創名詞?說沒必要等待本來就和急

trywish04/06 00:49迫性有關,不然任何款項都得經過程序才能出去不是?你自

trywish04/06 00:49己講出口的東西,自己都不覺得奇怪?

已有委員會,具有足夠代表性,能說服所有人為最佳,多數決為次佳。 詳情請見委員會審議情形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3

trywish04/06 00:50證據就在那邊呀,所以不信的人到現在還是不信,畢竟光推

trywish04/06 00:50廣觀光,就已經不是受災戶了。今天你和捐款的人講,你們

trywish04/06 00:51的錢,未來可能用來拚經濟,你說合理嗎?也真不能怪有些

合理,指定用途不宜另做他用。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01:57

trywish04/06 00:51人問,要如何才能直接給災民,你的說法完全佐證,這些錢

trywish04/06 00:51不見得都會用在受災戶身上,只要"委員會"同意,還真沒問

trywish04/06 00:52題,可以隨便用。

委員會有受災戶代表,受災戶可進入委員會,審議情形有公開紀錄。

trywish04/06 01:09你覺得合理,有人認為不合理,這都沒問題。只是你的說法

trywish04/06 01:10的確說明,只要委員會同意,拿去做其他用途也可以,和那

trywish04/06 01:10些人反應的,錢可能無法全數用在災民上,這兩點是完全符

trywish04/06 01:11合的,還真不能說那些人有錯,畢竟照你字面解釋就是這樣

trywish04/06 01:11回答無誤。

受災戶共識的用途並非其他用途 妥善處理指定用途之款項是市政府職責

trywish04/06 01:11而我還是重新聲明,如果是所有災民同意,那我沒話講,但

trywish04/06 01:12既然是專款專用,那怕一個不同意就不該執行。因為款項就

trywish04/06 01:12是給災民的。除非那款項真的是為災民好。至於推廣觀光這

trywish04/06 01:13點就讓我很無言了,當然如果他能提出全數災民皆認同,那

trywish04/06 01:13我就沒意見,畢竟那是收災戶的錢,他們爽就好。

委員會具足夠代表性,不需苛求至全體同意。

trywish04/06 01:15對了,忘記說,普通地方預算也有推廣觀光這條唷,我怕你

trywish04/06 01:16不清楚先和你提一下,經費不足(破產)另當別論,不過本來

trywish04/06 01:16就有相關費用情況下,要說合不合適?只能笑笑而已。

指定用途款項應遵循指定用途。

trywish04/06 01:19並非其他用途這句話也很好笑。就直接問對象是不是"受災戶

是。 委員會共識具足夠代表性,可視為受災戶之代表。

trywish04/06 01:20"就好,不然任何款項都可以說是為了台灣,台灣當然包含

trywish04/06 01:21受災戶不是?為了捐款有剩下,可以轉去發展經濟?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22:38

trywish04/06 01:22所以啦,我才說,真的不能怪那些人質疑,畢竟你的回答就

trywish04/06 01:22是他們質疑的東西。差別在於,你把這回答當作是合情合理

trywish04/06 01:23,而他們就認為於理不符而已。

若受災戶有所疑問請直接聯絡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名單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31&act_code=A201409004

trywish04/06 01:24講難聽點,新北市的說法好多了。對方是說,直接給災民,

trywish04/06 01:24中央列舉的那四條,有兩項就不該捐款出。因為那些平常就

trywish04/06 01:24有編列預算。

trywish04/06 01:25當然我反對捐款,主要還是因為,這樣普通車禍、重大車禍

trywish04/06 01:25是不是也該統一募款就是了。

trywish04/06 01:26像醫療費用由捐款出。我就問,這東西不是台鐵嗎?如果照

trywish04/06 01:26你說法,委員會同意就能出。搶了台鐵的份去了不是?

trywish04/06 01:26社會重建?這東西也是台鐵該負責,鐵道部分中央該負責。

trywish04/06 01:27冠上社會重建,還真的可以隨便使用。當然我相信會"光明正

trywish04/06 01:27大"的使用。不過就像你講的,只要委員會同意,拿去發展台

trywish04/06 01:28灣觀光,拚台灣經濟,也是符合使用。你講的大致上就是這

trywish04/06 01:28種講法,自然你的文章完完全全無法解釋什麼。

本文僅針對高雄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進行討論。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30:10

trywish04/06 01:28別人質疑你1+1=王?你回說,對呀,1+1就是王。別人問,

trywish04/06 01:291+1不是等於2?結果你還是說,那邊有一組人認定,1+1=王

trywish04/06 01:29兩邊都沒錯的情況下,自然說服不了任何人。而另一邊是比

trywish04/06 01:29較大眾的想法罷了。

trywish04/06 01:30一樣的東西,你的講法就是說服不了任何人的講法。你只會

trywish04/06 01:31回答委員會有同意。我提出是不是所有災民同意,你還是回

trywish04/06 01:31答那句。那就扯回,捐款到底是給委員會還是給災民。

trywish04/06 01:31而普遍認知一定是災民。但你一定又會扯到,委員會具有代

trywish04/06 01:32表力這樣。那自然沒下文。畢竟在你心中,受災戶一兩個同

trywish04/06 01:32不同意之類根本不重要。另一邊則是,他們的錢當然要他們

trywish04/06 01:32同意,就只是這樣而已。

否,捐款款項自是信任該帳戶管理單位, 並且由管理單位提供明細解釋金流, 捐款者可憑藉此明細進行判斷。 本文目的僅為說明 1. 該裝置藝術實為紀念碑,源於罹難者家屬要求,而非無中生有。 2. 觀光局出國推廣計畫之款項來自捐款單位之「指定用途」, 而非無指定用途之善款,且該指定用途款項僅使用於「事務費」, 未使用於出國旅費和音樂節。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48:23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50:17

jerrychlin04/06 07:52這篇好用心

ter278804/06 08:11提振觀光就是要出國考察啦

younggrass04/06 09:12只要用有指定就可以帶過去 乾脆各種用途都開一個帳戶

younggrass04/06 09:13想要讓官員出國考察的就自己捐過去

Jiapie04/06 09:42不用寫了想造謠的人還是再講啊~

evanc04/06 13:17在八卦版想講道理? 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rexqwer04/06 16:39看完了上面一串就知道 現在想在八卦版講道理和事實就是

rexqwer04/06 16:39不可能的

tim2468x04/06 16:57這裡是八卦 陳菊只能是母豬 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