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消防員到底能不能破門(火神的眼淚劇情)
我好奇一件事
依照sop不能破門
假設情況換成家屬報警
其後消防到場後聯絡不到家屬(手機沒通)
因而延誤急救
這樣有不作為殺人嗎?
還是會犯過失致死或重傷罪嗎
我是看到這個新聞
https://bit.ly/3hdz3s2
※ 引述《yaya (喔耶比)》之銘言:
: 是這樣啦,剛看完火神的眼淚
: 消防員出勤到底能不能破門
: 破門-
: 結果是烏龍火警,民眾要求賠償門的費用,否則找媒體投訴
: 按照sop不破門-
: 要等警察和里長同時簽名,結果真的出人命了,被批評為枉顧人命……
: 到底是能不能破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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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64.207 (臺灣)
推
看sop裡面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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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你新聞裡寫的狀況完全不一樣
→
強制作為其實有修法啦 醫療有納入了
→
您說您是家屬您就是家屬嗎?消防員沒資格查戶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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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沒跡象只能等屋主或里長跟警察到,這是目前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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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還在讀書 也沒看過火神的眼淚 可是聽表哥說過 他有一次下午出勤 是隔壁聞到燒炭的味道 出動之後到門口 很確定那就是炭的味道 這個時候 鄰長跟一個應該是屋主姐姐的人待在現場X
如果今天這件事真的被投訴媒體 媒體會站在消防員那邊還是民眾那邊 會說消防員不專業 連有沒有失火都不知道 亂破門8
幾年前跟認識的自殺關懷訪視員聊天聽到的實際例子 有次他們接到通知 他們單位負責的人留了像是遺言的訊息給家人 然後就沒辦法聯繫上 後來連同警消到了那個人的租屋處X
幹 看完真的一肚子氣 台灣鯛你真的那麼有錢就不要因為一道門吵的像買不到肯德基的小弟弟好嗎= = 更甚者還因此間接導致消防人員不敢破門影響救災 你台灣鯛要死自己去死6
sop就是那樣 台灣法律對於公務員就是很嚴苛,嚴苛到了極點 做任何事情都要照sop,不照做你就是等著被政風或檢調約談,衰一點可能就被抓去監獄關了 長此以往公務員當然啥都不想做,也不敢做 我是覺得很奇怪,不知道為什麼台灣的政府機關會把公務員當成「罪犯」來看待84
首Po是這樣啦,剛看完火神的眼淚 消防員出勤到底能不能破門 破門- 結果是烏龍火警,民眾要求賠償門的費用,否則找媒體投訴 按照sop不破門-16
約莫17-18年前,我還是小工程師的年代 獨自一人北漂在台北 下了班最大的樂趣,就是躲在房間 戴上耳機,打開XBOX360 呼朋引伴玩戰爭機器X
笑死 台灣就是法治國家啊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這就是公務員啊 要是隨便誰報案就可以破我家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