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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曾迷姦4女!富家子淫魔出獄又性侵姊妹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曾迷姦4女!富家子淫魔出獄又性侵姊妹花作者
Aurorra
(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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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翻宜蘭地方法院的判決,整理一下重點:

1. 李男91年因下藥迷姦四女犯加重強制性交罪,95年判刑11年,102年2月假釋付保護管束,隔年103年2月管束期滿視為刑期執行完畢。

2. 107年李男以妻子名義成立網拍公司,108年6月13日及26日至新北精神科診所就醫取得管制類安眠藥物(含第四級毒品成分),7月4日邀約網拍姐妹A、B女至宜蘭民宿外拍,趁機將藥物摻入瓶裝水並指示要拍攝服用膠原蛋白的畫面到凌晨,堅持要兩女飲用瓶裝水並在藥效發作後趁機性侵。7月5日兩女返家後又昏睡至晚上,醒後覺得身體狀況有異,隔天7月6日去亞東醫院急診檢驗後發覺被下藥並報警。

3. 108年8月,李妻因收到警局通知書逼問李,李告知犯行後要求妻子帶女兒(106年出生)至A女工作處,以李男懊悔且尚有幼女要扶養等說詞尋求用100萬和解,欲讓法院從輕量刑,因為李之前向A、B女謊稱自己孤兒且單身,A女震驚且拒不接受。

4. 108年9月25日,李男與妻子兩願離婚。

5. 109年2月24日下午5時50分,宜蘭分局三員警持拘票及搜索票至李男新北住處拘提,趁員警搜索電腦過程中,不顧前妻及女兒在場,趁隙逃匿。(三員警被宜蘭地檢署以瀆職偵辦中)

6. 逃亡當晚及隔天2月25日,李男用公用電話和超商店員借用的手機多次撥給前妻,要求提供換洗衣物等,前妻下午至宜蘭分局以證人身分做完筆錄後,又接到李男電話,遂於晚上7時56分,明知李男被通緝的情況下帶女兒至捷運民權西路站與其會合,並帶李男搭計程車至西門町暫宿。2月26日中午,前妻再帶女兒到板橋星聚點地下停車場跟李男見面,提供衣服、金錢協助其變裝逃亡。2月27日凌晨李男躲藏到新北市某養生館。(宜蘭地檢署依檢察官職權不起訴前妻藏匿犯人)

7. 李男因對A女懷恨在心,預謀尋機報復,2月28日下午在西門町某網咖下載北市刑警大隊通知書、警察證樣本,偽造A女被起訴詐欺的傳喚通知及刑警證,並購入手機假冒蛋糕廠商聯絡A女的經紀人C女,預約A女的試拍時間。

8. 李男2月29日晚上在新北市三峽區向不知名網友購買改造手槍及46顆子彈。

9. 李男同日晚間為尋求藏匿處所,前往新北市前租屋處大樓,向前鄰居夫妻甲女謊稱需要幫助,甲女誤信李男說詞將其帶回家安置,先藉故叫甲女將兒女丙男、丁女叫回房間後,以手槍恫嚇甲女並以束帶綑綁,再用同樣手段將丙男、丁女綑綁,待甲女丈夫乙男回家後,李男再將其恐嚇並綑綁手腳並命令四人分開,並在凌晨強暴留在客廳未成年的丁女,之後又前往甲女房間欲強暴,並恐嚇若不服則要強暴丁女,甲女為保護女兒而不敢聲張,其後再性侵丁女、甲女。隔天3月1日下午,李男強迫四人將屋內現金9000元交出後離開。

10. 同日李男以假名承租台北市某攝影棚,3月3日A女、C女抵達攝影棚後,李男以多項兇器及手銬腳鐐恫嚇並綑綁兩女,再用預藏的棉被包裹兩人降低音量,晚上復挾持兩女乘計程車到台北市某汽車旅館(兩女的手被外套蓋住且被恐嚇會傷及家人,所以不敢求救),隨後恐嚇C女要帶A女去找B女寫和解書,報警就把A女殺了等語先釋放C女。

11. 李男將A女挾持到頭前國中地下停車場,並將A女手機、物品藏在變電箱避免警方追緝,又移動至新北市某汽車旅館後,以電擊器強迫侵犯A女。同日晚上11時半,李男帶A女回頭前國中取回個人物品,並搭計程車返回A女新北市租屋處。B女及A女男友察覺A女可能遭李男挾持不斷嘗試聯繫,A女趁隙用FaceTime
以手勢和嘴形暗示被綁架且李男持有手槍,叫B女不要報警。B女及A女男友因擔心A女安危,遂立即報警。3月4日凌晨1時,A女男友與海山分局員警及消防人員抵達A女租屋處,聽聞A女叫喊李男有槍後警方開始破門。李男被激怒後挾持A女從窗戶攀爬大樓護欄至逃生門逃逸。

12. 同日中午,李男挾持A女搭火車到新竹市某旅店並再度性侵,逃亡過程中由於A女過度驚嚇、且李男恐嚇編造同夥正挾持A女母親,A女只好配合不反抗。下午3時,李男再挾持A女搭火車至板橋後釋放A女,並恐嚇A女晚點報警、雙方自願在談和解等語。A女在超商借用電話聯絡男友,海山分局員警獲報後下午4時半在超商尋獲A女,並協助送醫。

13. 李男返回2月27日曾留宿之新北市某養生館藏匿,海山分局員警3月5日凌晨2時半循線逮捕李男。

結果:九罪併罰判無期徒刑
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可上訴
(現行的無期徒刑要服滿25年才能申請假釋,李允然(原名李永隆)現年40-41歲,如果又假釋出來也才66歲。)


大家來討論一下:
1. 警方知道他逃亡卻沒有監聽密切關聯的前妻手機、也沒有派人在前妻周邊戒備嗎?
2. 不清楚A女租屋處現場情況,雖然可能因為A女的喊聲,警方無法偽裝只好破門,但也有更周全的方法吧,而且1樓逃生門附近居然沒有配置警力嗎?
3. 李男108年在精神科診所前後共就診6次,取得三種管制藥品,強效安眠藥這麼好拿嗎?隨便就找得到網友買到改造手槍也是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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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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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kayamayyt 08/17 17:05爽得勒 強姦四個人還可以假釋

Aloee 08/17 17:05台女水準

johnko64665 08/17 17:05加判無期徒刑,484到時候又能假釋再

johnko64665 08/17 17:05出來?

nakayamayyt 08/17 17:06台灣無期徒刑就玩假的

marktak 08/17 17:06台女都靠這招騙吃騙喝 老招了拉

哪位台女請說說看

Qaaaa 08/17 17:06所以 姦 這事真的有莫名吸引力吧

Qaaaa 08/17 17:07不然都是超級有錢人了 單純打砲根本不會缺

prodd 08/17 17:07因為瀆職又害了一個家庭

Qaaaa 08/17 17:07應該不是單純信愛成癮

k44754 08/17 17:07精神科管制藥物要看哪種啦

判決書寫的:Dormicum、Triazolam、Oxazepam、Paroxetine

k44754 08/17 17:08如果是Fm2,那還真有問題

elibra01 08/17 17:08補血

henry1915 08/17 17:09這男的太噁了吧 還能有老婆小孩

k44754 08/17 17:09判決書寫第4級的,那就不是Fm2了

simonwang 08/17 17:10標準監獄進修犯罪

JOKO58802218 08/17 17:10被害人都沒人權

ed123123 08/17 17:12民進黨執政 不意外

gagoga 08/17 17:12這種再假釋出來又要破壞幾個家庭

william7713 08/17 17:14應該要把他雞雞剁掉吧 垃圾

william7713 08/17 17:15另外我覺得警察也有疏忽

diiky 08/17 17:16到時一定又到處犯案拉

hosen 08/17 17:17民進黨不意外,抓了就放;警察乾脆不管等你

hosen 08/17 17:17罪大惡極在一次收網

Bastain 08/17 17:17人人都有槍是怎麼回事? 網路就買的到耶

*猛 重點是判決書直接寫不明網友,連實際出來交易的人身分都查不出來超萌

iori2968 08/17 17:20應該公布犯罪者長相

scott0104 08/17 17:24台灣是講人權的地方,尤其是加害者人

scott0104 08/17 17:24

samm3320 08/17 17:52這個不直接槍斃判什麼無期

bobju 08/17 17:56惡性重大 極刑+1

qpb852qpb742 08/17 18:13犯罪天堂

Tenging 08/17 18:43法院哪一次沒有瀆職

Stunts 08/17 19:33蔡英文在任,閹割台灣的死刑

ntcuvn 08/17 20:36牠還有女兒 不怕報應上身啊

MouPigBat 08/17 23:48迷姦 出獄 迷姦 假釋 強姦 再假釋??

上面有寫,現行滿25年可以申請假釋

MouPigBat 08/17 23:50無期徒刑不一定會關到滿

ariesjen 08/17 23:50二樓水準

wadekimo 08/18 00:43上述宜蘭和海山的員警表現真的廢

※ 編輯: Aurorra (39.9.230.20 臺灣), 08/18/2021 01:14:12 ※ 編輯: Aurorra (39.9.230.20 臺灣), 08/18/2021 01:15:00 ※ 編輯: Aurorra (39.9.230.20 臺灣), 08/18/2021 01:16:42 ※ 編輯: Aurorra (39.9.230.20 臺灣), 08/18/2021 01:17:16 ※ 編輯: Aurorra (39.9.230.20 臺灣), 08/18/2021 01:18:11

kantantantan 08/18 02:01

colenken 08/18 04:19真希望被害人是法官家人 或許也只有這樣

colenken 08/18 04:19法律人才會開始還被害人公道

rtoday 08/18 07:47他應該去強姦法官家人還是政府官員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