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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罵吳宗憲又譙網紅「螺紋保險套」 館長判拘役68天確定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罵吳宗憲又譙網紅「螺紋保險套」 館長判拘役68天確定作者
killua92
(樁白)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2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罵吳宗憲又譙網紅「螺紋保險套」 館長判拘役68天確定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前年「館長」陳之漢在他的直播頻道中,用不雅字眼飆罵藝人吳宗憲,陳依公然侮辱罪判: 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確定,他另因罵公民老師兼網紅羅文「螺紋保險套」被判拘役20天: ,檢方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拘役68天,可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 另吳宗憲提民事求償部分,上個月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館長侵害吳的名譽且沒有悔意、反: 省,29日判他須賠償吳精神慰撫金80萬,另在「館長成吉思汗」的頻道及臉書「飆捍粉絲: 專頁」,連登3天道歉聲明。可上訴。
: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向高院提出聲請指出,受刑人陳之漢因妨害名譽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 定,請求法官定其應執行之刑。
: 高院認定,陳之漢先後經北院與高院判處拘役刑,均經確定在案,審酌他所犯各罪之犯罪: 類型相同、犯罪動機、情節及行為次數等情狀後整體評價其應受矯治之程度,並兼衡責罰: 相當與刑罰經濟之原則,定其應執行68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確定。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qgEOen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館長跟張家兄弟共同點會不會太高了?

1.都有前科

2.都喜歡聊時事

3.都會爆氣

4.都覺得自己很有邏輯
(但身為動粉的我覺得國動比較有邏輯0

5.體型都是大隻馬

6.容易樹敵

7.PTT都很愛噓

8.都有開公司

9.動不動就有新聞版面

共同點多到一個不行,這是巧合嗎?


但在這三個裡面挑一個,還是選我大動主播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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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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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brigher 08/18 12:54台灣人就喜歡這味 腦包死忠盤子一堆

DIDIMIN 08/18 12:55鄉民連這樣裝瘋賣傻都不敢了,難怪魯蛇

kcclasaki 08/18 12:56動主播屌打其他兩個

A10JQK 08/18 12:58都是垃圾發大財

daniel815021 08/18 12:58都愛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