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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薪資4萬以下禁面議 違者罰30萬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薪資4萬以下禁面議 違者罰30萬元作者
qoopkcs2000
(Qoo)
時間推噓 推:0 噓:0 →:1

在水母時代一堆工作都寫面議 實際現場才開22K

不過還是屌打支那太監二毛愛的支那共六億人人均月收入1000人民幣(約4300台幣)

支那太監二毛很相信支那共現在限電是下一盤大棋,外加黃安助攻,肯定能讓支那共蒸
蒸日上,回復到清帝國睥睨八國的時期!





※ 引述《Cyuhsuan (不簽聯絡簿)》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Yahoo
: 2.記者署名:
: 記者張志康
: 3.完整新聞標題:
: 薪資4萬以下禁面議 違者罰30萬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勞動局今(29)日重申,企業徵才訊息中,若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不可標示「

: 資面議」,違者依《就業服務法》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徵才網站及相關訊息上,常見「薪資面議」等字眼,令
不少
: 民眾向北市勞動局陳情,揭露不夠透明。她進一步指出,107年《就業服務法》部分條
: 修正過後,就明文規定如果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企業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民眾薪
: 範圍,否則可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 北市勞動局表示,徵才訊息上常見的薪資不透明現象,像是沒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
議,
: 但實際面試時發現薪資未達4萬、薪資範圍過大(3萬至7萬),或者面試時才說是底薪
: 獎金才有4萬元以上,這些狀況都很容易造成民眾誤解而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 陳信瑜說,薪資揭露方式可依據「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
則」
: ,進行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的方式,區間呈現者以不超過5,000元為宜,以免區間過
: 。
: 北市勞動局呼籲,為促進薪資資訊透明化,雇主應依規定揭露薪資資訊,且宜參照已
僱用
: 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員工的經常性薪資,以訂定合理的薪資範圍,也可參考勞動部建
置的
: 「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系統」或「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查詢系統」查詢各
職務
: 類別的薪資行情,可有效提高求職求才媒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inyurl.com/bywvd7nk
: 6.備註:
: 早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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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6119 09/30 10:25多久以前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