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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陳柏惟十年前肇事逃逸 被撞八旬翁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陳柏惟十年前肇事逃逸 被撞八旬翁仍作者
amishitter
(妮娜楊ヲ疃s大)
時間推噓 X 推:8 噓:13 →:32

※ 引述《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之銘言:
這篇新聞可真是充滿惡意呢
當然朱主席剛上任 TVBS要支援也是合理
: 眼前的白老先生已經八十幾歲,原來他就是十年前,在高雄市區,遭到立委陳柏惟開車
: 傷的機車騎士,喜歡到處兜風的他,原本還能騎乘機車趴趴走,現在只能換成腳踏車,行
: 動明顯受限。
請問騎機車跟腳踏車哪個方便啊
受傷後不能騎車 只能騎腳踏車
要黑後遺症也不是這樣吧

: 鄰居:「肇事逃逸耶,他那時候不知道有沒有酒駕,也不知道呀,他沒天沒地呀,教壞我
: 們的大小孩子,年輕人如果都學他那樣,台灣沒救了。」
: 這場發生在100年9月底清晨六點半左右的車禍,原來當時陳柏惟開著車,突然在巷子口

: 換車道,老先生正要穿越馬路,準備回家,當場被撞倒在路口,沒想到陳柏惟繼續往東
: 駛,沒有停止,還好當時有鄰居看到,趕緊通知家人並報警,才撿回一條性命。
:
鄰居:「鄰居剛好經過,剛好看到白先生被撞到,嚇一跳說這不是白先生嗎,趕緊打電話
: 通知家裡的人。」
: 當年七十幾歲的老先生,送醫檢查發現,有顱內受傷,而且硬腦膜下腔出血,住院一段

: 間才終於能夠返家,而警方也調閱附近監視器,循線找上陳柏惟,雖然當下他承認肇逃
: 事件拖到隔年三月底,幾乎是過失傷害追訴期最後期限,才跟家屬達成和解。
https://i.imgur.com/m25ftnZ.jpg

圖 陳柏惟十年前肇事逃逸 被撞八旬翁仍
當時適用刑法追訴期間明明最少也5年
哪來的隔年就最後期限?
再說民事求償部分 侵權行為也有2年好嗎?
滿滿主觀臆測混雜在新聞裡

: 鄰居:「是立委陳柏惟嗎,他怎麼會逃逸啦。」
: 十年前的肇事車主,如今成了立委,鄰居驚訝之餘,更對當初的肇事逃逸仍無法諒解。:
滿篇新聞都是鄰居不諒解
啊實際就記者想讓大家不諒解而已吧

犯罪就犯罪 犯了該去法院審判定罪
民事侵權該賠償就賠償 本來就是這樣
就因為某黨有不能輸的壓力
深掘十年前的刑案是小事
自己亂加一堆主觀陳述進去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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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1.93.60 (臺灣)
PTT 網址

akk98 10/06 22:20肇事逃逸還有那麼多理由阿 塔綠斑真的...

akk98 10/06 22:21被人踢爆了 一般和解三個月內解決 拖半年噁

所以他沒賠錢還是沒依法判決有罪?

luciffar 10/06 22:21攻三小要不是警方查出來不就被他逃走了

luciffar 10/06 22:21刪Q哥 至今仍逍遙法外 懂?

snake2017 10/06 22:21撞死人選總統發大財多勵志多神聖

chister 10/06 22:22

luciffar 10/06 22:22你以為犯罪通通抓的出來逆 太天真了吧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23:15

maxdi 10/06 22:23過失傷害的部分是告訴乃論,就是六個月而

告訴檢察官時 時效就暫停了啊 過失傷害部分本質就刑逼民

lastphil 10/06 22:23好啦 3Q的記者會最老實

maxdi 10/06 22:23

hantulee 10/06 22:24車禍通常都拖很久,三個月不太可能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26:13

ASEVE 10/06 22:25那老翁如果沒被鄰居發現,又是一條人命

ASEVE 10/06 22:26肇事逃逸就是垃圾

死人的話就不只逃逸了啦 當初隨同鄉愿修法的185-4 比過失致死還重很多好嗎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27:42

andyher 10/06 22:27腳踏車那一段蠻瞎的,黑的技術不到位

shimo 10/06 22:29以後殺人放火的刑滿出獄後就不能嘴他了

你當然可以嘴啊 這是你的自由 但他也接受現行的刑事制裁了啊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31:00

shimo 10/06 22:32PTT每隔一陣子就有車禍受害家屬在求熱心民

shimo 10/06 22:32眾提供影片,這些人和那位倒楣的老翁是一

shimo 10/06 22:33樣的,繼續主張他已經受到法律制裁沒關係

shimo 10/06 22:33社會觀感就是不好

沒有說這樣社會觀感很好好嗎? 要求提供影片不就是為了釐清責任 185-4立法目的也是為了釐清責任 只是你沒釐清就離開 刑法要論你罪 該賠的賴不掉 還要多扛一條刑責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35:10

chachabetter 10/06 22:35啊284過失傷害告乃不是半年不然是

chachabetter 10/06 22:35多久

chanceiam 10/06 22:38下次我撞你肇逃你也多多體諒我承擔吧

可以啊 啊你也想一下要賠錢還有刑責 看划不划算

ApAzusa126 10/06 22:385你媽啦,6個月啦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40:18

ApAzusa126 10/06 22:39告訴期就6個月不然你要多久

我有講錯嗎?告訴期間當追訴期間?

chachabetter 10/06 22:41大律師,你的客戶要告人家284,你

chachabetter 10/06 22:41跟他說五年內的話你要賠錢的捏

我接案都比較走金錢給付啦 就算告訴後起訴判了刑 當事人是能拿刑事判決回家吃是不是

※ 編輯: amishitter (61.61.93.60 臺灣), 10/06/2021 22:45:01

icetea1012 10/06 22:47這時候就很有脈絡化欸

chanceiam 10/06 22:51記者知識爛,肇逃就可以?開戰也逃吧

VOLK11 10/06 23:01肇事逃逸就是連把受害者送醫都懶

VOLK11 10/06 23:02那萬一人家在黃金救援期間呢?

VOLK11 10/06 23:02這不是畜生,甚麼是畜生

VOLK11 10/06 23:03然後還有畜生團護航,真的好噁心

VOLK11 10/06 23:04有時候不適任就是人品啊,現在誰是執政黨

VOLK11 10/06 23:04對岸打來就死一死,不用受這種是非顛倒折

VOLK11 10/06 23:05磨,連撞人都不送醫,怎麼可能替百姓

VOLK11 10/06 23:05謀福利,一群人渣,綠畜有夠爛

knightwww 10/06 23:10?

Gauss 10/06 23:15加點油

SammyDeluxe 10/06 23:40小夫嘴騙神嘴的共同點是什麼? 嘻嘻

ApAzusa126 10/06 23:43不過這個我是不覺得他可憐啦

ApAzusa126 10/06 23:44這肯定是一開始想和解不提告嫌麻煩,

ApAzusa126 10/06 23:44最後搓搓搓到時限快到,笑死

ApAzusa126 10/06 23:58這就擺明當事人亂記,記者亂寫,不然

ApAzusa126 10/06 23:58他和不和解干追不追訴屁事,那會講和

ApAzusa126 10/06 23:58解會講六個月就快到了,不就當事人第

ApAzusa126 10/06 23:58一時間就知道是3Q撞的,然後想說和解

ApAzusa126 10/06 23:58就不提告,才會搞到自己差點告不成,

ApAzusa126 10/06 23:58這種我一律當作活該,你提告訴完和解

ApAzusa126 10/06 23:59你要撤也可,結論不是一樣,但是人家

ApAzusa126 10/06 23:59亂講追訴期你就照追訴期理解會死啦

CVIVIC 10/07 00:36你這篇廢文才充滿惡意

edwardting 10/07 06:57說個笑話,法律可以解決一切

david520b 10/08 10:47好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