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立
我不太懂這法律修什麼
真正該修的是 當公務員利用國家資源
摸毛濫訴的時候
是不是要有相應對的處理
比如某大官被人民公評不爽
用國家的錢以訟止批評
被法院打臉的時候
這種濫訴形為
是不是應該要有法條要求訴訟費變成該公務員要自己出?
不然以後草莓族當官
你說他做不好
他情感脆弱拿公款誣告你
都不用負責的嗎?
越來越多草莓當官了
大家應該要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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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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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這條本來就疊床架屋 刑民法本來就有公然侮辱的法條 今天被汙辱 為啥不能用公然侮辱自己告 還非要特別弄條專法出來?X
我不懂為何要設立 特別保護公務員不被侮辱的法條 甚至不廢除 還要加重 普通的公然侮辱 公務員就可以適用了 為何特別把公務員拉出來 並訂得更重? 別的民主國家 也沒看過有這種設定X
時代力量滿幽默的 保留態度的原因是....社會運動可能造成寒蟬效應 所以你上街表達意見就表達意見 何必去侮辱公務員?? 還是你上街抗議.表達意見 就是準備要....?? = = 大家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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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檢遭不明人士突升黨旗!民進黨斥意圖立院三讀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污辱公署罪 去年12月 三讀刪除了 所以目前汙衊司法檢調機關是無罪的 --8
[問卦] 現在罵公務員狗官是不是侮辱公務員?以前好像很常有人罵公務員狗官 立法院議會都有潑水幹架的 不過都沒有人被辦侮辱公務員 現在政府已經宣示 而且還加重侮辱公務員罪7
Re: [新聞] 高雄副市長飆官員「做不好就殺頭」 凱場 : : 戒,與工務局官員研議後,認為不能拖至隔日再進行開挖,對於塌陷路段的處理規劃 如 : : 消極,當場氣到對官員發飆,直接下達命令,「早上5點半前全做好,做不好就殺了 你X
Re: [新聞] 立院三讀侮辱公務員刑責加重 時力遺憾:公署是機關單位 刪除侮辱公署罪是威權除魅的民主表現 但公務員是活生生的人 憑什麼要遭受低端民眾恣意侮辱 : 高,改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對此,時代力量黨團表達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