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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兵嘿咻男軍官翻臉告性侵!「只是砲友卻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兵嘿咻男軍官翻臉告性侵!「只是砲友卻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16

打官司的案例在板上看多了
想必鄉民對'以刑逼民'這類字眼也熟了

現在這起雖然不起訴,但卻是'以職逼和'
以職場/職位逼和解
雖然我不會勝訴,但你照樣有損失

這合理嗎?

那這樣仍然是提款機啊!
(這次沒提到,但下一位就怕了,會同意和解)

要曝光就應該一起來,全台婊兄弟辦聚餐
(咦,軍法禁止軍人以任何型式組職聯誼會;這是永久性重要命令)

不然以後不公平的提款事件還會再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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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198.20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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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otigo 01/02 11:07台女可以瓦解國軍 蠻厲害的

brella 01/02 11:09三個台女癱瘓一個旅?

pippen2002 01/02 11:10https://i.imgur.com/eOF3Anb.jpg 自?

圖 女兵嘿咻男軍官翻臉告性侵!「只是砲友卻

你這政治腦沒救了,這張是用在爭取加薪不得時嘲笑總統用的 平時也貼,你是多政治

sumwind 01/02 11:11提告真的好容易,不用有證據想告就告

louic 01/02 11:20鬼島提告本來就很簡單

louic 01/02 11:20而且原告幾乎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穩賺不賠

louic 01/02 11:21誣告的定義又十分嚴格 幾乎都告不成

louic 01/02 11:22記得板友曾說 誣告一定要無中生有才可能成

louic 01/02 11:22合理環疑 都不可能構再誣告

louic 01/02 11:22總之 在鬼島 男方就是原罪

Atropos0723 01/02 11:25不是男方是原罪,而是較高職務的問題

Atropos0723 01/02 11:25也就是說,女方可以主張權勢性侵

Atropos0723 01/02 11:25因為女方是士兵,男方是軍官

Atropos0723 01/02 11:26這也就是為何職場戀愛要很小心

louic 01/02 11:26這篇是較高職務問題 其餘的性侵案件

Atropos0723 01/02 11:26有些公司直接禁止高階主管與下屬戀愛

louic 01/02 11:27男方太約每督一次 都要問女方願不願意

heavensun 01/02 11:33軍官更要 守軍方規定 不正常交往被革職

何謂不正常交往?有規定長官不能與下屬戀愛嗎? 要就定死,就算兩情相悅都不行 如果說雙方同意就可以,那麼女方反悔反咬,有成罪再革職也不遲 現在不成罪也革職,那就有不公平了 以師生戀來說也類似這樣,老師掌握學生分數 所以不適合師生戀 但如果是畢業後再有師生戀,則不在此限 不是不能交往,但線也劃得出來

※ 編輯: HuangJC (123.204.198.203 臺灣), 01/02/2022 12:22:00

Freeven 01/02 12:19這篇男軍官完全沒任何問題,他真的以為

Freeven 01/02 12:19是找到一個女朋友兩人準備步入禮堂

Freeven 01/02 12:20誰知道找的是一個破麻

leisureman 01/02 12:33誣告是犯罪,部隊革職無罪卻留下有罪

女方也沒有誣告 這單純就是'家務事,長官不必介入' 男方,女方,都不用處份 我可沒偏向男方要求處份女方

leisureman 01/02 18:29雙方並沒有結婚,何來所謂家務事?

你要這麼精確就換個詞啊! 不過雙方連結婚都沒結了長官管個屁啊!

> 繞過語意的深淵

好意思用這句?不嫌丟臉?

※ 編輯: HuangJC (49.217.174.240 臺灣), 01/02/2022 19:15:32